2019年红塔区政府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09 14:5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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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塔区2019年地方财政

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27日在红塔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  陈崇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红塔区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红塔区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全区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和财政收支运行矛盾尖锐,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为抓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全区财政基本平稳运行。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80,7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2%,比上年增加1,76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决算数162,153万元,增加6,064万元,增长3.9%;非税收入决算数18,619万元,减少4,304万元,下降1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44,9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2%,比上年减少1,515万元,下降0.4%。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红塔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72万元,加上级税返和转移支付补助163,93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200万元,调入资金63,7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12万元,收入合计414,4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903万元,上解省、市支出65,472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2,8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万元,支出合计414,420万元,收支平衡。

对比五届六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

1、收入方面,一是2019年红塔区争取到省、市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返还性收入增加8,289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48,25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93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166万元,结算市级补助收入增加20,918万元。

2、支出方面,一是上解支出增加1,860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增加4,24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减少2,380万元;二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减少2,138万元,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年终结算办法规定,超年初预算收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超年初预算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由于以上变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快报数均发生了变化,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769万元,收入合计414,420万元,支出合计414,420万元,收支平衡。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乡(街道)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及全区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如下:

1、2019年,红塔区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9,974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7,0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12,961万元。截至2019年年底,欠拨历年上级专款合计72,919万元,其中:2019年47,968万元,2018年15,876万元,比2018年底的42,201万元减少26,325万元,2017年度9,075万元,比2017年底的24,127万元减少15,052万元,全年累计消化往年未拨专款41,377万元,收回2016年及以前年度未拨专款23,045万元。

2、2019年,下达各乡(街道)授权支付额度64,847万元,截至2019年年底,各乡(街道)实际支出40,76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37,175万元,上级专款3,589万元。

3、与2018年同口径相比,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025万元,下降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4万元,下降63.6%;公务接待费为161.50万元,下降3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8.97万元,下降21.8%。“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和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2019年年初预算预备费3,000万元,动支预备费2,830万元,剩余170万元用于年末平衡预算支出。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防汛抗旱应急等不可预见性支出。

5、2019年,上级下达红塔区政府债务限额434,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400万元,与2018年相比,由于口径变化,市财政调增一般债务限额100万元。截至2019年末,红塔区政府性债务余额374,02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373,961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务余额359,010万元(存量债务3,857万元、置换债券355,1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951万元(存量债务1.3万元、置换债券14,95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61.5万元。2019年,我区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已经全部置换完毕,余下的存量债务无需置换,待核销处理。由于口径变化,市财政调减存量一般债务4,957万元,调增存量专项债务4,957万元,债务总余额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8,31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比上年减少6,821万元,下降7.6%。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5,9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9%,比上年减少27,072万元,下降82%。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红塔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3,1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82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590万元,上年结余14,142万元,收入合计103,0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929万元,上解支出1,695万元,调出资金63,706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支出合计74,330万元,年末结余28,675万元。

对比区五届六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经上级年终结算核定,我区土地出让收入计提上级基金不足,需上解至上级部门代缴1,010万元,故上解支出增加1,010万元,相应调减年终结余1,010万元,调整为14,14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3%,比上年增加7,721万元,增长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3%,比上年减少3,883万元,下降3.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525万元,上年结余58,214万元,收入合计209,9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9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274万元,年终结余73,76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支,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二、2019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一)收入质量稳步提升,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明显。一是财政增收激励措施积极有效。围绕省市增收激励措施和区委区政府“三抓三保”任务分解,财税、应急等部门和乡街道认真抓好税收征管和税源培植工作,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平稳,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税收增收7,000万元。二是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占比和非税收入占比分别为90%、10%,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不断向省市反映红塔区实际困难,敢于揭短亮丑,上级财政对红塔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逐年加大,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市各类补助14.8亿元。2019年新增市对区结算补助收入(红塔区城市管理体制补助)3,725万元,今后纳入市对区每年正常补助范围,同时,争取到省、市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8,289万元,占全市县区奖补金额的51%,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市区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中将红塔区列为二档,市级与红塔区支出分担比例确定为5:5,在全市各县区中处于中间水平。

(二)强化预算管理,理财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预算编制质量持续提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要求,无资金来源和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支出,严格编制平衡预算,超出财力的支出一律不纳入预算安排。二是预算约束力逐步增强。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对因中央、省、市新增政策需增加支出的,原则上安排到下一年度预算,确需当年通过调整预算安排的事项,必须落实资金来源,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方予执行。三是预算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在预算标准化平台建设中不断融入预算法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实现源头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准化和精细化。四是预算透明度明显提升。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做到格式统一、时间统一、形式统一,除涉密事项外,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全部向社会公开。五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826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六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在调整预算中对各部门年初预算的定额公用经费按照5%压减。

(三)不断推时财政改革,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圆满完成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划定市本级、高新区、红塔区税收征管权限和收入入库级次,权责清晰,级次不乱。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减负,激发市场活力。2019年,全区共有119837户次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优惠,全年预计实现减税降费4.24亿元,其中减税3.84亿元,降费0.4亿元,地方部分减税合计2.08 亿元。三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先行先试推行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从源头上纠正不合规使用资金。四是上线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网上办。2019年,节约采购资金818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7.24%。五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印发《红塔区区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试行《红塔区区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编审要求》,从制度建设上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审,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全面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把绩效评价目标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安排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加强民营经济融资服务工作。积极对接协调银保监部门,督促辖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落实中央和银保监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努力搭建银企平台,引导金融部门创新中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模式和贷款方式,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大民生投入,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一是继续加大对卫生、民政、社保等投入。全年安排支出8.4亿元,同比增长14%。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促进政策,完成“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29人,放款金额12,045万元,带动2078人就业。完成“贷免扶补”347人,放款金额5,130万元,带动就业1225人。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全年安排教育文化支出6.1亿元,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支持一村一幼建设,加大学校安保力量资金支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三是加大城乡社区事务支持力度。全年安排支出9亿元,同比增长33%。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投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四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共12个,总投资4,559万元,支持村内道路硬化、公房建设、集贸市场改造、原始老宅修复、公厕、亮化、民族文化广场、植树绿化等公益事业建设。

(五)规范管理政府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2019年,红塔区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发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对债务管理的领导作用,制定《红塔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红塔区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从制度层面规范债务管理,更好地推动全区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建立了债务及财政支出责任统计信息季报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未来支出责任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反映债务底数,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全面落实省、市财政监管政策,全面清理排查政府举债融资和购买服务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区政府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预算执行约束还需进一步规范。存在无预算下达指标、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未拨专项资金、收回资金及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未按规定核算收入、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还需进一步防范。红塔区被财政部列入风险预警提示名单,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风险突出。三是财政运行困难问题还需进一步关注。当前红塔区税收增长基础不牢,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度加大,加之中央、省、市出台的增资提标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脱贫攻坚、保民生等配套支出增加较多,历年赤字规模不断增大,区级财政“三保”面临较大压力。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相关要求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对此,我们将按照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财源培植,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提升全区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决算差异。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管理和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积极推进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财政数据信息的横联纵通,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2020年严格执行无年初预算不追加,增强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执行限期留用、超期收回的支出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资金用在保民生上,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模式。三是加强财政监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夯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下达专项资金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做实绩效跟踪,规范部门绩效自评,促进绩效评价标准化建设,以客观评价结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部门、各领域预算安排和项目预算执行期限。四是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省、市收支划分改革动向,完善区与乡、街道财政体制关系。积极配合上级财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五是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坚持举一反三,督促部门或单位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二)齐抓共管抓增收,缓解财政困难。一是强化收入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壮大财政收入规模。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和玉溪市《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增收的实施意见》及时兑现2019年省、市对乡街道增收奖补,激励各乡街道强化自我造血意识,调动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抓实政府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工作,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三是大力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深入分析红塔区区情、特点和跨越发展需要,围绕红塔区功能定位对标对表抓住中央加大中西部地区投资力度的时机,认真研究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财政政策导向,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尽力争取上级投资支持。四是科学调度库款,有效保障合理支出需要。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坚决守住三保风险底线。

(三)加强政策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通报机制、考核机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严把使用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将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和历年赤字,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争取项目收益和融资需求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和政府购买等名义变相举债。

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更好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动依法理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制,把扶贫资金、债券资金、重大项目资金、预决算公开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查出问题的通报力度。加强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强化审计监督,持续抓好审计查处各类问题的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红塔区“三保”更加困难,刚性支出缺口进一步扩大,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区政府财政部门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监督索引号53040203100011111

 

2019年红塔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pdf

2019年红塔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变化说明.pdf

2019年红塔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pdf

2019年红塔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pdf

2019 年红塔区政府决算公开空表情况说明.docx

2019年红塔区政府债务举债说明.pdf

2019年红塔区转移支付情况说明.pdf

2019年红塔区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结果执行结果说明.pdf

红塔区2019年度政府收支决算公开信息目录.pdf

红塔区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附表.pdf

玉红人发【2020】18号 关于批准红塔区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doc

关于红塔区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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