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送审稿)
2025年11月28日在红塔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局长 杨梓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报告2025年红塔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同比增加0.16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0.4%,同比增加0.03亿元,增长0.3%。非税收入完成2.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同比增加0.13亿元,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同比增加1.10亿元,增长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同比减少3.52亿元,下降69.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0.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1%,同比减少3.84亿元,下降7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同比减少1.79亿元,下降11.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同比减少4.84亿元,下降9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同比减少0.02亿元,下降47.2%。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同比增加2.02亿元,增长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同比增加0.97亿元,增长5.3%。
二、2025年红塔区预算调整建议
2025年初区人民代表大会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32亿元,支出安排35.6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00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4.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1亿元,支出安排0.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23亿元,支出安排17.29亿元。
在预算执行中,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困难等因素影响,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为使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现提出2025年红塔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红塔区收支规模调整建议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7.30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2亿元,下降10.5%,同比减少1.84亿元,下降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9.3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6亿元,增长10.3%,同比增加4.37亿元,增长12.5%。
平衡情况: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0亿元,转移性收入25.0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7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6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1亿元,调入资金3.6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9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亿元,收入总计61.1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3亿元,上解支出5.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41亿元,调出资金1.74亿元,支出总计61.15亿元。
2.具体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事项
①税收收入调整为11.5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1亿元,下降16.0%,同比增加0.69亿元,增长6.3%。
②非税收入调整为5.7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9亿元,增长3.4%,同比减少2.53亿元,下降30.7%。
③返还性收入。返还性收入调整为0.7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6亿元,同比减少0.54亿元。
④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4.5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9亿元,同比减少0.17亿元。
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6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94亿元,同比增加6.05亿元。
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调整。上年结转结余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11亿元,不做调整。
⑦调入资金调整为3.63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2亿元。
⑧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事项。债务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2.97亿元,不做调整。
⑨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10亿元,不做调整。
(2)支出调整事项
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调整为39.3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6亿元,增长10.3%,同比增加4.37亿元,增长12.5%。
②上解上级支出调整。调整为5.6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90亿元。
③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债务还本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4.42亿元,不做调整。
④调出资金调整。调出资金调整为1.7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8亿元。
(3)动支预备费情况。年初安排预备费0.35亿元,截至10月未动支,剩余0.35亿元统筹使用。
(4)部门预算调剂情况。截至目前,资金规模不变,发生调剂部门预算指标调剂1772笔(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调剂),涉及金额4.62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人员经费、重大项目、化解欠拨专款、债务化解等资金的调剂。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建议。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5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43亿元,下降64.3%,同比减少3.22亿元,下降27.3%。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8.31亿元,比年初减少16.03亿元,下降46.7%,同比减少3.01亿元,下降14.1%。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7亿元,转移性收入2.62亿元,上年结余6.2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32亿元,调入资金1.74亿元,收入合计30.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亿元,上解支出0.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83亿元,调出资金3.04亿元,支出合计27.46亿元,年终结余3.0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5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43亿元,增长79.0%,同比减少4.50亿元,下降89.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0.0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2亿元,下降87.1%,同比减少0.02亿元,下降47.3%。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4亿元,上级补助0.02亿元,上年结余0.01亿元,收入合计0.5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54亿元,支出合计0.56亿元,年终结余0.0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按人员、标准编制的预算,受政策变动费率调整、社会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核定增长、参保扩面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缓缴政策实施的影响,收支均发生变化,需进行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9.82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亿元,下降0.1%,上年结余7.61亿元,收入总计37.4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9.51亿元,较预算数增加0.12亿元,增长0.7%,支出合计29.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92亿元。
以上四本预算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进行调整,若本次调整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仍发生其他调整变动,在次年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再作报告。
(五)债务调整事项
2025年,年初预算编报债券转贷收入23.96亿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9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99亿元。
调整为: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24.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3亿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97亿元,未调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60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4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7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3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力以赴抓实财政收入。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围绕税收11.59亿元的目标,规范欠税管理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以区属房地产企业会计专项检查为试点,拟从拍卖、行使税收代位权等方面寻求突破,通过税收保全、扣押、查封财物资产等措施,加大陈欠清缴力度,避免税款流失。联合税务、林草、自规局等部门,加大对重点项目耕占税、重点企业环保税等税源管理。加快存量商品住房排查登记,全力做好服务,优化流程,推动交房即交证,力争实现一手房和二手房契税增收。二是规范非税征缴。围绕税收5.71亿元的目标,加大非税执收的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及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为抓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向上争取支持。紧扣国家战略导向和省级支持重点,完善向上争取资金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部门争取责任,提前谋划项目,加速项目储备论证和入库,动态优化调整储备项目,提升申报精准度,最大限度把政策变成项目和资金。
(二)不等不靠加大资源盘活。一是存量资金方面。对预算执行中不具备实施条件或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拨付上级专款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进行收回并统筹安排。二是土地资源方面。加快土地资源盘活出让工作,实现收入7.97亿元以上。同时,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指标入库工作,预计新增指标收益0.89亿元以上。三是其他资产资源方面。盘活二污资源资产1.00亿元。继续常态化清理、盘活各类资源资产,统筹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限制房产及经营性房产、土地、股权等资产,转变运作方式,归聚整活资产资源。
(三)强化普惠兜底民生保障。一是科学制定民生政策。按照“管控到县”原则,对财政提标扩面进行提级评估,对保障范围和标准超财政承受能力的进行预警监控,对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存量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清晰界定基本民生支出分担比率,财政按照各级比例足额保障落实。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民生投入。加快优质教育发展,重点支持教职工工资待遇、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安全保障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重点支持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抚恤等民生领域。支持特色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地下管网建设资金、天然气改造、国防战备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四)主动作为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统筹,改变“基数+增长”基础概念,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强库款调配力度,做好动态运行监测,防范化解“三保”运行风险。三是全力以赴抓化债。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开前门、堵后门、控增量、化存量”,严格限定地方政府债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坚决制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专项业务经费,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管理,降低行政运行开支。持续推动财政支出政策全面清理,强化约束编外人员管理,统筹财力用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玉红人发【2025】52号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红塔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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