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接受同级人大工委的监督、检查。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行政措施。
3.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街道实际,编制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中期和年度计划,并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执行。
4.加强对各社区居委会、机关、中心(所)等部门的业务工作领导和指导。
5.搞好全办事处的经济、社会事务、农业生产、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土地矿产资源等管理工作。
6.依法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依法保障事业单位,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依照法律的规定,培训、考核、任免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的其他职权;办理上级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8.对下级单位提出的需要由办事处行政讨论决定的请示做出决定;制定以办事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
2.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财政所;
3.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玉兴统计工作站;
8.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9.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综治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亿元以上(其中街道本级完成13亿元),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亿元以上,建筑业产值力争完成7.7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3%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22亿元。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玉兴街道坚定信心、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12345”发展思路,紧盯红塔区生产总值提前三年重回全省第三的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本领、扎实转变作风,努力推动玉兴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深化“红塔之变”添活力、增动力。
1、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激发城市经济新动能。
以项目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统筹谋划实施项目,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动能。继续大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中省预算内投资。实施项目谋划储备专项行动,围绕中央、省、市投资政策导向,全力谋划储备项目,积极申请市、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市区“盘子”。加快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新兴州城风貌保护和改造、聂耳路下段、彩虹路改扩建、滑板公园等一批强基础、补短板、利长远、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年度投资完成不低于10亿元以上。
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夯实发展根基。坚持“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的鲜明导向,持续开展街道领导班子挂钩联系服务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成立以市场部门为主导的专班,定期研究分析市场主体培育与倍增工作,压实各社区、小组的属地责任,打造优质、包容的大营商环境。坚持各类产业一起上、大中小微企业一起抓,结合特色商圈打造、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全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做到既有量的增长又有质的提升,既有一轮明月又有满天繁星。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以高效招商引资激发经济活力。牢固树立“大招商、大发展,小招商、小发展,不招商、难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行以资源、市场、投资换项目,加强领导带头招商、以商招商,年度外出招商不少于2次。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推行完善产业生态招商、以成熟规划设计方案招商、国有平台合作项目招商等,提升招商精准度和成功率。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22亿元以上。
以刺激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抢抓“强中心城区”机遇,推进消费场景打造。启动编制《玉兴街道商业消费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围绕“2+12+N”的总体规划布局,从历史风貌、城市景观、体育运动、城市潮购、市井烟火、特色美食等多个方面,打造万达广场、三千城购物公园2个城市消费中心,构建极中心、庙街里等12个活力消费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改造建设若干个社区便民生活圈,形成可感知、可体验的多维消费场景,让消费活起来、动起来、热起来、旺起来,不断提升玉兴“烟火气”。
以壮大集体经济探索社区发展新路子。坚持党建引领,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多元化增收路径,充分依托集体拥有的自然资源、区位优势、经济基础,积极开发和培育特色产业。加强同国投、国资公司合作,鼓励社区通过独资、控股、参股方式成立有限公司等经营实体,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集体用地、商铺、市场,推动右所、荷花、棋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行,推进棋阳社区4组智慧停车等示范项目建设。以广文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效为导向,积极鼓励城市社区结合社区管理服务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确保城市社区实现集体经济增收。
2、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深层次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既坚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委区政府“规定动作”,又立足实际、创造性做好“自选动作”,积极探索城市更新之路,为实施“强中心城区”行动,作出首位贡献、筑牢中心支撑。加快推进东风中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迎春街片区),适时启动迎春小区改造工作。提速实施新兴州城风貌保护和改造项目,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内容供给、盘活既有资源,推进老城开发利用,留住老城韵味,焕发老城生机,擦亮文旅品牌。启动窑头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配合做好彩虹路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大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现玉溪玖璋、博翠拾光、五玠坊回迁房等项目年内完成竣工并交付,加快推进玉苑溪雅、复兴广场等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着力解决玉兴康城、玉溪公馆等项目交房风险。
全力推进风貌改造。坚持以为人本的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创新朱槿北片区、玉州片区管理模式,加快推动文化片区、新世纪花园片区、体育馆片区施工改造,完成花鸟市场片区、聂耳公园片区、东风广场片区、诸葛南片区、电信大楼片区等5个新片区启动工作,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道路风貌改造、“两违”建筑拆除和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冻结存量、杜绝增量、全面覆盖、长效控制”,持续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通过优化闲置边角地、城市道路建设与提质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工程项目,推动8个“口袋公园”建设,完成1个绿美社区和1个绿美街道示范项目,形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化风貌。推动右所片区特色街区打造,完成交通秩序整治、基础设施整治、风貌环境整治、商业活化及特色营造的策略、投资估算、社区管理体系构建等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县城创建,着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创建一流的基层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不断畅通执法队伍沟通渠道,完善内部监督,探索高效合理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科学开展各类城市问题的查处,加强执法队员业务水平培训,规范执法程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扎实抓好垃圾转运、垃圾收费工作,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和污水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和城市公园建设。创新管理方法,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推进城市管理公开化、透明化。深化“三项工作”整治成果,针对城市管理的痛点、堵点、卡点集中开展提升整治行动,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3、筑牢和谐稳定根基,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好禁毒和防艾工作,推进突出治安问题常态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综治维稳工作,认真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对敏感时点矛盾隐患超前排查,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紧盯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构建“大安全”格局。
全力抓好民生保障。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怨”,在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进一步创造就业条件,增强辖区居民就业能力。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加大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大对在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管监察力度。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效率化、精细化、准确化。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及时整改。恢复“玉兴杯”篮球赛,丰富文化体育形式。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扫黄打非”“农家书屋”“文化市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大力推进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坚定不移朝着“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目标迈进。
4、传承红色文化基因,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
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高扬聂耳旗帜,深入挖掘“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中为党奋斗、为国而歌、为民呐喊的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怀,全力建设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增添聂耳思想文化阵地,打造“聂耳故乡 红色之城”。紧扣全市培育千亿级旅游文化产业及全区培育百亿级文化旅游产业计划,将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融入“聂耳和国歌”红色旅游线路,融入昆玉红色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滇中核心旅游圈、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中,丰富旅游线路,增强旅游文化体验感,打造聂耳文化品牌。大力弘扬聂耳精神,营造家乡人民向聂耳学习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党群活动等形式,掀起家乡人民群众向聂耳学习的时代热潮。
5、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深化清廉建设行动,持之以恒推动廉洁效果更加凸显。深化“三不”机制,推动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提升。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常态化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大力选树“云岭红旗党支部”、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增强党建工作实效,着力打造极中心、万达广场商圈党建。加快推进北苑社区基金赋能党群活动阵地微改造,服务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坚持改治结合,深化“红色物业”,做实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强力推动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推动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全面深化基层党建“四级联创”,深入开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促城市更新、促宗教治理、促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构建高效治理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不以为然、自以为是”纪律作风大整顿,巩固“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大实践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推动监察工作向社区、小组延伸,从单纯的“查违法”转向全面的“盯违纪”,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培根铸魂,坚持“第一议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强化理论武装。严管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充分适应新时代发展新需求,坚守理论阵地、规范舆论阵地、管好文化阵地,不断站稳意识形态领域传统阵地,积极占领新兴阵地,开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新局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对各种错误思潮的辨析引导,做实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主导权,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要求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9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9.5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6.66万元对比增加了1,672.84万元,增长126.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包含了社区人员及办公经费1,400.16万元、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资134.40万元等,而2022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并未包含以上内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99.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99.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2022年的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6.66万元对比增加了1,672.84万元,增长126.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包含了社区人员及办公经费1,400.16万元、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资134.40万元等,而2022年的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并未包含以上内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99.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16万元,与上年1,077.94万元对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费及劳务派遣费20.88万元纳入了基本支出预算,而2022年是纳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907.34万元,与上年248.72万元对比增加了1,658.62万元,增长666.8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包含了社区人员及办公经费1,400.16万元、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资134.40万元以及殡葬类补助90.00万元等代录项目,而2022年的项目支出预算仅仅包含临时定额补助230.00万元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补助18.72万元,未包含代录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8代表工作”安排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联络活动室建设工作经费及人大活动补助经费。
“201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270.0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安排支出240.4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综合业务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补助经费、物业管理费及临时工工资等经费。
“20105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3.3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站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106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62.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131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安排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困难老党员节日慰问费。
“20136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5.63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安排支出29.9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保会经费及“一案一补”专项经费。
“2070109群众文化”安排支出48.1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安排支出86.3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安排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敬老节等困难、残疾人的节日慰问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34.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活动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活动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9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安排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和农业中心的2023年遗属生活补助。
“2081004殡葬”安排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一次性丧葬费等殡葬类补助。
“2082804拥军优属”安排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节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座谈会补助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2.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28.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安排支出53.17万元,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安排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工资补助。
“2130104事业运行”安排支出95.5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安排支出1,534.5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小组干部人员补助和办公经费,以及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补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8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8万元,较上年18.1万元减少0.32万元,下降1.7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38万元,较上年的9.70万元减少0.32万元,下降3.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51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坚持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40万元,较上年8.4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3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此处所指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共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07.3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为: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补助资金,殡葬类补助资金。现对这4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详细说明:
(一)重点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街道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城市管理、科教文体、“双创”等各项工作,保证办事处日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重点项目名称: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工资及社区、居民小组办公经费1,400.16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村(区)干部职位和财政补贴职数的通知》(便签〔2020〕176号)、《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等四个配套办法的通知,认真落实社区及居民小组干部、办公经费发放工作。保障街道15个社区和居民小组正常运转、健康发展。
(三)重点项目名称: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补助资金134.40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的中心思想,针对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人才资源匮乏的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完成以下绩效目标:努力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乡社区基层一线工作队伍中来,在扩大就业空间、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和载体,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奉献、砥砺奋进、成长成才。年度人员补助按月计发,严格发放标准,保障资金按时按量发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重点项目名称:殡葬类补助资金9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坚持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简朴节俭殡葬方式得到认同遵守;坚持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绿色殡葬、保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坚持法治殡葬、强化监管,杜绝违法违规殡葬活动。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殡葬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为手段,以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殡葬治理体制为保障,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玉溪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3月1日起,具有红塔区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且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0.40万元、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给予0.50万元丧葬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20万元,与上年51.08万元对比,减少了1.88万元,下降3.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6,06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47万元,固定资产1,108.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43.72万元,其他资产4,152.15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6项,账面原值85.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5.79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3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79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