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6 10:5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规划、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红塔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红塔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4.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参与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水系连通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滇中引水区域内配套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坝塘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15.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起草制定;指导、协调、督促全面推行河长制措施的落实;协助区级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督察、指导;落实区级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监督指导乡(街道)河长办公室的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的方针、政策、条例及规范规程;负责红塔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处理及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和质量争议的仲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一是紧抓项目包装入库,1-10月完成投资任务1.97亿元,入库项目8个;二是争取国债资金2,200万元建设红塔区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保障区域内水安全;三是谋划玉溪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投资1.46亿元,用于玉溪大河上游生态补水、景观绿化用水、工业园区生产用水,部分农田灌溉用水,目前可研已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同时申报国债项目;四是启动《玉溪市红塔区“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谋划储备“十五五”项目36件,包含防洪类、供水类、水生态类、水利信息化“四大板块”建设项目,总投资共计49.03亿元。

2、推进项目建设,建好民生工程。一是开工建设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大闸、把者岱大闸、跨喜大闸三道中型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3,010万元,排除水闸险情,保障引水工程安全运行,恢复灌溉面积1,370亩,保护沿岸群众0.4万人,主体工程计划今年年底完工;二是全力推进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建设,总投资7,206万元,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建设,含13件子工程,涉及大营街、春和、研和、高仓、小石桥等5个乡(街道),2024年6月底项目已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后续资料的整编、完善等相关工作;三是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85万元实施大营街向阳水库、白龙箐水库、红庄水库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上下游村庄、农田安全,2024年6月项目全面完工,现正开展项目竣工资料整编。四是完成南安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列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总投资142.31万元,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实施。五是依托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实施投资6.71亿元的玉溪市中心城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不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目前供水主管网延伸至北片区(北城、李棋街道山头社区、小石桥乡等)、高仓街道梁王坝片区和研和片区、更新改造大营街街道赤马郭井片区供水管网,新增城市管网延伸供水人口7.05万人;六是完成小石桥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2万亩任务目标,建立小石桥乡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再到水市场全链条闭环运行机制,获省水利厅认可;七是推进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八库连通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八是主动融入打造红塔区文旅网红新地标,在水资源匮乏的情况下,主动作为,为红塔区打造南湖公园文旅项目寻找补水水源,引调水20余万方,将水环境治理与旅游业态完善相结合,助力“四抓”工作出成效。

3、谋划灌区发展,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红塔区西北中型灌区建设(投资1.25亿元),东风、飞井、红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再生水(中水)用于农业生产建设(投资7.79亿元),高仓街道龙树灌区建设(投资0.7亿元),洛河片区中型灌区提升改造(投资2.94亿元)4个项目前期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4、聚焦抗灾减灾,抓牢抗旱保供水。一是整合资金1,159.7万元铺设管道,连接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解决桃源社区、排山社区生活用水安全问题。二是编制红塔区“一库一策”蓄水目标、增蓄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蓄水,实行调水、引水、提水、节水、分时段放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多蓄水。三是启动抗旱应急调水工程,启动红塔区西北片区飞井水库抗旱应急调水工程、红塔区清水河泵站提水工程,引调水600余万方,协调市水利局9月初启动大龙潭调水工程,引调水700余万方,保障红塔区正常供水。四是应急供水,采取用车拉、限时供水等措施供水,投入抗旱人员4,050人,机电井10眼,泵站26处,机动抗旱设备979台套,大小机动运水车辆622辆,临时解决6,605群众饮水、811头大牲畜用水问题。

5、建立健全机制,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管严控地下水取水,编制《规范农业生产取用地下水管理工作方案》,依法整治农业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封停51口农业取水井,封填40口经营性非法取水井,注销关停地下水取水许可证5个,注销地下水取水量13.5万方,压减地下水取水许可量15.67万方;二是依法征收资源费,2024年1—10月共征收水资源费56.6万元;三是统筹推进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已完成20个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今年再推进38个取水口安装,最终实现非农规模以上取水在线监测全覆盖;四是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一单水权交易,交易量4,000方,交易金额8,000元。

6、强化河(湖)长制,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是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区、乡(街道)、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3,604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111次,召开河长专题研究会111次,乡(街道)河长巡河452次,村级河长巡河3,041次;二是发动人员10,177人次,投入资金64.36万元,清理河沟、库塘211个次、清除垃圾污物、打捞残败水生植物及藻类813.94吨;三是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排查整治,复核省级图斑44个,已整改完成43个,1个正在整改中;四是开展绿美河湖建设,2024年在东风水库、南湖、幸福水库开展绿美河湖项目建设,完成绿化面积建设52,059㎡,植树13,191株,累计完成投资261.82万元。

7、抓实水土保持,筑牢水土流失屏障。一是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件,审批水土保持总投资10,504.69万元,落实防治责任范围161.34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72.48万m3。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1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8个,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33.58万元,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委托云南玖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预计12月中旬完成;三是完成2024年度省厅第一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复核工作,整改下发疑似违法扰动图斑2个。

8、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完成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顺利通过区级验收。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我局牵头主办2件群众反映问题,全部按时限完成调查,并拟定整改措施,目前完成整改1件,另1件正在整改中,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区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年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问题整改2件。完成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件整改2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玉溪市红塔区水政监察大队)、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安全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水利管理站

3.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水利管理站

3.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离休0人,退休42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水利管理站、水库管理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477,62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68,016.16,占总收入的84.96%;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15,094,605.99,占总收入的15.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15,000.00,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816,646.80元,增长26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74,099.44元,增长369.21%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增加5,677,547.36元,增长60.2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5,000.00元,下降70.00%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水利局本级水利工程财政拨款的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527,622.15。其中:基本支出11,857,904.60,占总支出的11.80%;项目支出73,575,111.56,占总支出的73.19%;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5,094,605.99,占总支出的15.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916,646.80元,增长26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0,344.32元,下降5.88%;项目支出增加67,979,443.76元,增长1,214.86%;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经营支出增加5,677,547.36元,增长60.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主要原因为水利局本级水利工程财政拨款的大幅增加,相应支出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57,904.6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62,02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880.17元,占基本支出的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575,111.5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云南省玉溪市曲江红塔区洛河段治理工程专项经费40,070,000.00元;

2、2023年水利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专项资金22,000,000.00元;

3、红塔区北城片区应急供水资金4,932,947.87元;

4、飞井水库土地租金归还国库借款项目经费2,419,974.48元,主要用于归还2019年飞井水库土地租金国库专户垫付部分。

5、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62023年省内预算内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0元;

7、曲江玉溪城区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400,000.00元;

8、红塔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元;

9、云南省曲江玉溪城区段治理工程中央专项资金200,000.00元;

10、红塔区西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50,000.00元;

112024年区级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150,120.00元;

122024年区级防汛抗旱专项经费80,8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67,896.1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3%。与上年相比增加65,973,979.44元,增长362.62%,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58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64.67%主要用于支付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的:调走3人,调入4人,退休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113.0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人员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0,650,770.1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2%,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4%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局(本级)年中追加2023年水利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专项资金2,200万元、云南省玉溪市曲江红塔区洛河段治理工程专项经费4,007万元、水库管理所新增偿还国库借款项目2,419,974.48元财政拨款支出及7,932,947.87元上缴存量资金的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9,42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97.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比例发生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861.00元,决算为33,238.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43.47元,下降12.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16.00,决算为27,509.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76%,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45.00,决算为5,7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24%,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99.47元,下降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4.00元,下降11.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4.00元,下降11.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861.00,支出决算为33,238.93,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43.47元,下降12.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916.00,决算为27,509.93,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945.00,决算为5,729.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实际未发生超预算数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99.47,下降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4.00,下降11.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4.00元,下降11.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实际未发生超预算数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巡查、其他水资源费收取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导调研、开展美丽河湖工作、开展“清河清漂成效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30.08比上年减少3,075.31,下降1.2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维护运行、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资产总额171,342,603.94元,其中,流动资产36,476,801.41元,固定资产24,221,847.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20,000.00元,在建工程405,100.00元,无形资产695,136.86元(净值),其他资产109,223,718.6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1,894,599.5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11,757.35。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09.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09.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1116100024085.docx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610011280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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