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233200300000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规划、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红塔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红塔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4.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参与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水系连通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滇中引水区域内配套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坝塘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15.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起草制定;指导、协调、督促全面推行河长制措施的落实;协助区级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督察、指导;落实区级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监督指导乡(街道)河长办公室的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的方针、政策、条例及规范规程;负责红塔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处理及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和质量争议的仲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包含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玉溪市红塔区水政监察大队)、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安全管理股。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水利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职,确实把握好水利工作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水利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紧扣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能,着力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重点做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跟踪、督促涉及项目建设任务的相关乡(街道)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工作,不断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地区人饮安全、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用水条件。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继续向上争取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建设,将项目与上级政策、资金对接,凡是符合中央、省、市申报要求的贫困地区水利项目都争取列入实施范围,充分利用好上级政策资金,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4.加强工程建设的同时,更加突出工程运行管护。重点关注贫困地区水源变化、水质提升和运行保障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来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农村饮水安全不稳固、易反复的问题。工程建成后,及时指导、督查各乡(街道)及时进行验收移交工作,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管护措施,确保管护到位;指导各乡(街道)督促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区发改局批复的水价计量按方收取水费,形成稳定的管理经费来源,以达到以水养水、节约用水的目的,真正实现水资源的有偿使用。收取的水费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工资支付、工程的维修养护等,使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5.进一步督促抓好水利劳务扶贫工作,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坚持水利部门主导,市场引导和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带扶贫”优势,采用务实管用的原则,认真督促组织建管单位落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
6.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全力抓好抗旱保民生工作。
7.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力度,持续创建节水型社会。一是加强水事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二是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完成年度征收任务。三是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查缺补漏,为玉溪市其它县区发挥示范作用。四是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五是完成水政股行政审批工作。
8.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是做好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认真收集资料,为开展我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二是继续巩固和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成果,以宣传为手段,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着力点,以监督执法检查为依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全面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逐步实现开发建设与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协调。三是加大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水保方案审批关,多下功夫,多监管,努力提高水保方案“申报、审批、落实、验收”四率,同时全力做好水保监测、“规费”征缴及治理统计工作。四是按照市级分解下达到红塔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
9.加强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程度。
10.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力度,依托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全区水库、坝塘、河道、水资源、水利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干部队伍的监管,推动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既要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链条的监管,也要突出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管;既要对人们涉水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也要集中用力重点领域的监管。区水利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确保补短板到位、强监管有力。
11.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正视和解决不敢作为的问题,加强水利管理和行业能力建设。加快法规和制度建设,按照水利发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注重人才培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5.8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57万元,下降69.51%,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57万元,下降69.51%,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0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6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2.17万元,下降78.9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4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5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万元。农林水支出465.76万元,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165.76万元,2130315-抗旱100.00万元,21303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5.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00万元,其中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4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224.47万元,项目支出361.39万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5.3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7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8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7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82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红塔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二是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三是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红塔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风险区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防洪任务的重点河流外业测量、内业分析计算成果图编制工作,形成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洪水风险区划图、综合风险度R值分布图及相关成果报告。
(二)项目名称:红塔区水利局工作业务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为切实增强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防汛抗灾意识,有效提高减灾救灾能力,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快速、有效、有序地应对水库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溃坝、洪水、暴雨、水污染、溺水、火灾等险情,通过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重大洪水、暴雨或火灾时,能够在短时间内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快速、高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损失,特计划组织2023年水利局相关业务培训。
(三)项目名称:红塔区水利局遗属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为切实保障2名遗属基本生活。
(四)项目名称:红塔区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根据2023年度防汛抗旱形势,及时下达防汛抗旱资金,积极组织各受灾乡(街道)对应急救援水毁工程项目进行修复,确保水毁修复质量合格,满足验收规范,防汛抗旱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五)项目名称:红塔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河长制建设与实施,提高河长制工作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管理成本、教学成本益。河长制工作的规范化、集约化、可持续化在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最小的投入。河道保洁、河道治理各项措施,有效改善了周边水环境,创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制新局面,为人民群众打造了一个生态宜居的环境。
(六)项目名称:红塔区水利局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红塔区区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玉红管发〔2022〕4号)文件要求和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安全用餐,促进机关干部提高工作效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行政部门缴纳的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1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预算安排增加,使得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从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塔区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986.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8.87万元,固定资产9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9.76万元,其他资产0.8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233200300111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本20230829032327353.docx
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82903234714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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