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职责。协助区政府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制定后评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直部门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依法行政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及政工室、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另有11个乡(街道)司法所,为红塔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分别是:玉兴司法所、凤凰司法所、李棋司法所、玉带司法所、大营街司法所、高仓司法所、春和司法所、北城司法所、研和司法所、洛河司法所、小石桥司法所。
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云溪公证处(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不纳入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与“第一议题”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深化作风淬炼与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2.服务中心大局,赋能区域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与“放管服”改革。前移合法性审查,保障重点项目。拓展公证服务,便利特殊群体,助力基层治理。
3.深化依法治区,提升治理效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示范区创建,严格依法行政与决策审查。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与智慧执法平台。
4.统筹重点业务,优化行业监管。深化监所衔接,提升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精准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与提质增效。
5.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保障支撑。提升干部执行能力与斗争精神,强化履职培训与正确政绩观。积极争取经费与人员保障,配齐基层工作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10,414.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10,414.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6,232.69元,上升8.13%,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在编人员实有47人,纳入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长;2026年区级财政下达年初预算项目经费较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10,414.12元,其中:本年收入13,510,414.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10,414.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6,232.69元,上升8.13%,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在编人员实有47人,纳入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长;2026年区级财政下达年初预算项目经费较上年基本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10,414.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10,414.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2,414.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0232.69元,上升8.91%,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在编人员实有47人,纳入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1,16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00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6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支出较上年增长。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行政运行9,545,243.84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
2040603机关服务168,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27,000.00元,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75,000.00元,用于依法治区、普法宣传等业务的支出;
2040606律师管理5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法律顾问工作;
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6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法律援助工作;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38,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0,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的开支;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的开支;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0,048.6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6,900.2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2,169.27元,主要用于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488.14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76,56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预计接待7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68,0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00元,分别是: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目标是:聘请律师,完成2026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2026年原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各级机关提供高质量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区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项目名称:“一案一补”人民调解案件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是:玉司发〔2023〕16号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红塔区稳定。
(三)项目名称: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目标是:根据《红塔区区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玉红管发〔2022〕4号)文件精神开展机关后勤服务,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强化政法干警履职保障,为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四)项目名称: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项目目标是: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在矫通”定位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适应性帮扶等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五)项目名称:“九五”普法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是:2026年,深入开展“九五”普法建设,健全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
(六)项目名称:法律援助案件补助,项目目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用于援助案件的专项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卷宗规范化整理归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7,039.84元,分别为办公费264,400.00元,工会经费118,239.84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水费14,400.00元,电费18,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2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884.16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在编人员实有47人,纳入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长。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6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将食堂运行等后勤保障服务以专项委托业务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列入委托业务费;二是上年安排的54000.00元第三方合作项目今年不再安排。两项因素叠加,净增加114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资产总额14,540,922.63元,其中,流动资产1,499,067.2.元,固定资产13,995,31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14,96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1,727.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06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3,5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59.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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