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红塔区招商合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并依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依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长李江湖任组长,副局长杨云鹏、马婕莹任副组长,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李平、投资促进股股长普文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本局的政策法规职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职能,办公室主任由李平同志兼任,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日常工作。
局长李江湖同志为红塔区招商合作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分管的办公室承担主要责任;副局长杨云鹏、马婕莹对所分管的投资促进股、投资服务股上述两项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依照“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职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股室工作职责,做到有章、有据、有法可依可循。
鉴于我局无任何行政审批或许可事项,我局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招商引资企业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推进项目落地。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我局及时传达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和制度,按要求开展了规定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度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红塔区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等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无重大偏差和失误;无追责问责情况。
我局按要求与云南红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郝志远律师为法律顾问;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牵涉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投资促进合作协议(合同),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做到每签订一个协议,事前都提交法律顾问或区法制办审核,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完善了监督检查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由局长牵头,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检查全局各股(室)作风纪律、工作落实等情况。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我局加强政府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对重要工作信息、投资促进政策及时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公开发布发布;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积极组织做好本部门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
健全问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法制人才的培养,在相同条件下,在关键岗位上,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我局每年专题研究年度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关于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普法工作要点。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社区挂钩包村、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深入开展“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我局利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学法活动。一是利用国际禁毒日开展教育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二是结合党组中心学习组、组织生活会、宪法宣传日活动等,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三是借助局学习例会、微信群等学法平台和阵地,同时结合惩治腐败案例、违法案例等开展了“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党基层组织建设、创文创卫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律“6+4”活动。
2019年12月2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