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文物建筑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传承,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推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将《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7月28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 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htqwbgl@163.com
2. 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邮寄地址:红塔区抚仙路14号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邮编:653100,联系人:明艳,联系电话:0877-6135082。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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