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玉溪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红塔区人民政府、红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初评选7个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个人。按照评选程序,对拟认定的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2)。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877-2039180
邮箱:htqncrjhjzzldxzbgs@163.com
联系人:师江珏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红塔区凤凰路75号5楼
邮政编码:653100
附件:1.玉溪市红塔区拟认定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2.玉溪市红塔区拟认定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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