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市道路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二类停车区域 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00: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市道路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二类停车区域

调整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红塔区国资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红塔区现行城市道路停车一二类区域划分,是2012年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玉红发改价格〔201263号)印发执行。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停车位的周转率,倡导绿色出行,我局拟定了《玉溪市红塔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二类区域调整方案》,经红塔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对城市道路停车一二类区域划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城市道路停车一二类区域划分

一类停车区域为:玉江大道→清溪源景观大道→环山路→红塔大道→抚仙路→龙潭路延长线→腾霄路→昆磨高速→玉溪大河→白龙路→康玉路→玉江大道范围内及河滨路玉江大道口至红龙路口的停车泊位。

二类停车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停车泊位。

二、执行时间

本次停车区域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事项

(一)城市道路停车一二类区域划分调整后,收费标准仍按《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优化调整红塔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玉红发改价费〔2023〕6号)文件执行。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发送到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授权经营者,并监督执行。

(三)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授权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辆分类、计费方式、免停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优化调整红塔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玉红发改价格〔20236号)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收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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