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10:00 来源: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打印

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玉溪市红塔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对医师执业注册、护师执业注册等5个办理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承诺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2021422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附件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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