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11:1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1月23日

    

2020年,红塔区卫健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玉溪市红塔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中心工作,着力改善医患关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打造一支一流的法治队伍。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层层签订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书,保障了各项规划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区卫健局根据工作,制定了《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和《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听取法律意见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行政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对重大活动、人事任免、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定期在公开栏公布、公示,让全体职工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事项实行“三重一大”报批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王雪律师为红塔区卫健局法律顾问,及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重大事项、文件、合同均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如实登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2020年对14个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废止6个,继续有效8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废止1个,继续有效1个。

(三)以阵地建设为载体,营造法治氛围。年初制定普法计划,将医疗卫生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送法下乡、医疗卫生行业宣传活动等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年内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20次以上,发放非法行医、预防食物中毒、民法典知识、创文挂图、疫情防控等宣传资料80万份;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2场次;更新健康专栏739块;举办群众健康教育讲座 393场;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2020年通报2起卫生健康实际执法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红塔卫健”公众号发布多起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在处理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执法过程中,向群众解释说明政策,解答咨询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诉求,疏导难点问题,对当事人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讲解。

(四)开展遵法学法守法主题活动。局机关和区属医疗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4家公立医院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职责范围,对区属14家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员每年开展述职评议,同时通过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务干部培训”等培训提升支部书记的能力素质。红塔区卫健局党工委共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12次,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促进法》、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等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活动7次。

(五)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完善并落实政府绩效管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落实减证便民政策,政务服务环境明显好转,将属区卫生健康局许可权限1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整体纳入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积极完成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和红塔区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网通办事项占45%。全面推广电子印章的制作、备案和应用,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奖优免补事项、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所有涉及卫生健康审批服务事项所用的审批公章,按要求采集逐级上报到省卫生健康委。压缩办理时限,在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1/3的基础上,再次对20个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即办件(当场办结)事项达40%以上。做好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工作的承接,先后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审批项目和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事项进行承接,对7个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实施。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1759件。二是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红塔区作为传染病防治医疗(含母婴保健)“信用+综合监管”工作试点县区,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含母婴保健)“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要求,结合试点目标任务,出台了《红塔区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含母婴保健)“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玉红卫健〔2020〕79号),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展,认真探索信用监管措施,逐步构建起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逐渐蔓延至全国,面对疫情严峻形势,面对不期而遇的新挑战、前所未有的新考验,红塔区全面进入疫情防控,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形成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区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先后印发疫情防控措施、通告等文件100余份。各乡镇(街道)和成员部门相应制定应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实行集中办公,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建立联防联控,实行“区级领导包乡(街道)、科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小区)、组干部包户(家庭成员)”的四级网格化包保工作机制。全区设四级网格4519个,有4000余名干部参与排查及管理。三是抓好民生保障,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自1月26日至今,红塔区粮油市场供应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社会反映良好。四是普及科学群防,占领意识高地,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利用“红塔区发布”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精准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扬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陆红燕和向新美2名护士在大灾大难面前积极请战、勇挑重担驰援湖北,在全区人民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五是坚持科学规范,实施精准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309家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六是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准备。自3月2日,红塔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清零”,疫情防控由应急状态转入常态化防控以来,继续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方案基础上,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开展秋冬季疫情防控大排查大培训大演练,进一步完善了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七)惠民政策审批项目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奖优免补”等相关规定的奖励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享受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核。2020年符合享受城乡医保15483人;一次性奖励160户(28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497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440人;教育优待(加分)594人;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4户(20人);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438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它家庭)6人;义务教育奖学金1315人;独生子女普通高中、大学阶段奖学金589人;红塔区农村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扶助3021人;独生子女保健费3071人。

(八)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红塔区除规范使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云南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进行综合监管外。红塔区配备手持执法终端14台,执法记录仪7台,实现了全覆盖。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共有执法人员30人,监督协管员46人,执法辅助人员15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正在建设施工装修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配备,正常办公等经费均能保障到位2020年组织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各专业业务培训4期,共计培训卫生监督员、协管员、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1196人。

(九)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营造和谐健康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有力地净化了医疗服务环境。建立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区市场监管、广电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今年以来,排查和检查各类场所1452个(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30份,卫生行政处罚(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共立案33件,已结案28件,罚款43041元,没收违法所得3132元,没收医疗器械或药品(价值)16500元,对医疗卫生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二是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行医窝点10家,收缴药品器械经济价值约1.4万元,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切实加大涉医案件查处打击力度,依法处理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医闹”“医托”及“号贩子”,严厉排查和打击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 “医闹”分子等违法行为。2020年接到医疗纠纷咨询31起,受理医疗事故鉴定12起,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10件,受理信访案件19件。均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红塔区各医院未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未出现由医患纠纷或其他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三是严肃查处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实施医德医风与职称评聘挂钩,与干部职工绩效挂钩,2020年未发生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了卫生行业新风尚。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及其他行业监管力度。2020年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对抽检不合格的3家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作出警告处罚,并要求查找问题根源,认真落实消毒卫生管理制度,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红塔区洁诺餐具清洁配送中心出厂的餐饮具未按规定检验、未在独立包装上标消毒日期案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四是对玉溪市红塔区皂角供水站抽检不达标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巡查辖区内公共场所951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421份,共查处公共场所违法单位13户,共处罚款11600元。处理计划生育行政处罚5起,结案5起,共计处罚人民币17000元,征收社会抚养费2起,征收42150元。

(十)优化布局,统筹推动“三医”联动。一是“优顶层”、“强联体”并进,医共体建设更加紧密。红塔区医共体党委于2020年4月28日经红塔区委批复成立,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6名。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总医院,由全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仁新公司共93个成员单位组成紧密型医共体,现有职工1836人,实际开放床位1100张。二是“保基本”、“补短板”并推,服务能力加速升级。红塔区已建立了覆盖区、乡、村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区多渠道投入资金3285万元,先后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新建、改扩建48个村卫生室,保障每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74个村卫生室与2009年相比面积净增2120平方米。投入资金377.6万元,按照“填平补齐、按需配给”的原则,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DR、彩超等医疗设备165台(件),购置卫生应急车辆16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4.25%,初步达到“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目标,全面提升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扬国粹”、“云发展”并举,广渠道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成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和做好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准备。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为17、9272和14267。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继续深入互联网医院发展,为更多患者提供优质高质量医疗服务资源。四是“建制度”、“保安全”并重,健全完善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开展了卫生监督防控检查11310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495份,对宾馆、酒店、村(组)和居民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规范运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14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培训。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抽调161名各类医务人员,调整成立了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分队,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五是“重培养”、“强引进”并行,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提前招聘应届毕业生12人、以引进人才方式招聘规培生2人,区外选调3人,公开招考14人,培养后备干部26人,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和特需人员22名。建立市级专家工作站3个,区级专家工作站12个。全区完成全科医师注册110人,实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监督保障措施有待加强。红塔区卫生健康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仅有18人,未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卫计发〔2017〕296号)文件执法人员配置“不少于30人”的要求,无执法车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存在一人兼多职的情况,不能满足实际执法工作需求。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服务力量仍较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难,留不住,出现有设备无人员操作的尴尬局面,现有公卫人员存在“一人兼多职,一人履多责”的现象,由于编制不足,使用较多的临聘人员,临聘人员变动频繁,新接手的人员很难迅速掌握辖区内被服务群众的基本情况,影响了公卫工作的顺利开展;乡村医生学历偏低、能力偏弱、全科医师缺乏,难以提供有效服务,在一定程度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工作成效。

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统筹谋划全局,落实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建责任清单,通过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分别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工委班子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3月20日召开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对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红塔区副区长黄云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谋划、有计划地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3月30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9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二)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履职尽责。局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责履廉,即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基层联系指导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带头查找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决定》,以案为戒,深刻反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发扬斗争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查找肃流毒的影响,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年内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政府掮客苏洪波》、《白衣天使的救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等影片。

(四)加强重点管控。局党工委发挥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堵塞监管漏洞,突出抓早抓小,遏制问题苗头,营造良性权力环境。针对项目建设、医药购销领域、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将防范工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党工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凡涉及“三重一大”、专项资金使用的,必须报送党工委会研究审议;凡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主动邀请纪检组成员参与现场监督。年内,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5次,涉及议题13个。同时做好本系统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领导干部在社会兼职情况等专项整治活动,抓实重点领域监督责任。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实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区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继续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健全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完善并落实政府绩效管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四)突出重点,消除隐患,推动卫生监督上新水平。积极探索卫生监督新方法、新手段,夯实基础,推陈出新,以特色取胜;专常结合,细化工作指标,统筹安排日常监督和应急任务,强化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完成“双随机”工作任务和网络培训及微课制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率达100%。

(五)服务为民、改进作风,树卫生监督形象。积极开展“守纪律、敬好业、转作风、提效率”职业道德行风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民排忧解难,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加大稽查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标本兼治,抓住重点环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机构建设,稳定队伍,提高技术能力,树立公众形象。

(六)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附件: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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