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7-19 15:22 来源: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

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决定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8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的公民不少于304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5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红塔区农业农村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听证代表条件

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社会责任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到红塔区农业农村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网上报名,登录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c669988@126.com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二楼(宋超)收)。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4724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将于2024726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红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邓智鹏  0877-2016310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4719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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