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
发布时间:2025-10-28 09:3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即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领导信息;

2.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工作职能及职责;

3.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年度工作总结;

5.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工作动态;

6.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8.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查阅渠道如下:

http://www.hongta.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htqzfxxgk&channelId=3093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13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661782;0877-2661781(传真)。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填写《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由受理机构协助填写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以信函方式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传真方式申请的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站申请: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4378f078-cffb-4811-b53d-4353b225b8dc&pid=e4e90d1a-92a4-4348-8cc4-d3d636857bf2;在线填写《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办理流程

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7-2667526,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13号,邮编:6531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玉溪市红塔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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