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6 16:29 来源: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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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类消费投诉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文博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3.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

4.玉溪市红塔区图书馆

5.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文化馆

)重点工作概述

1.以项目为抓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前谋划“十五五”文化旅游规划,重点研究文体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锚定文体旅融合发展高品质城市建设目标,围绕盘活城乡各类资源发展文体旅产业,探索形成赛事搭台、经济唱戏,文体旅融合发展的“红塔区模式”带动县域经济加速跑。二是加快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馆,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打造聂耳品牌红色研学基地。策划包装凤凰山旅游环线项目,串联好汇龙生态园、映月潭、幸福小镇、大密罗乡村旅游等资源,提升大营街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吸引力。三是进一步做实玉溪青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龙马山近郊运动休闲康养度假区、热水塘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政府贴息贷款、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等资金的申报力度。同时,各乡、街道结合实际谋划一批乡村旅游、特色街区等方面的项目,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四是包装策划康养旅居项目,发挥红塔区区位优势,丰富康养养生、休闲度假、避暑避寒、生态旅游等产品、线路,促进红塔区旅居产业发展。

2.突出旅游产品,做强“文体旅+”“旅游+”工作

优化以聂耳故乡、红塔工业游、温泉康养等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大力发展康养、旅居、度假等产业,积极培育运动、研学、夜间消费等业态。丰富产品业态,围绕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做特红色旅游;抓好假日节庆活动,做优“玉溪米线文化节”等节庆品牌,做强“旅游+节日”,营造浓厚节日经济;做深文旅融合,挖掘玉溪窑址、文兴祥、郑氏故居、李鸿祥名人旧居等文博资源,推动“文博+旅游”;利用好玉溪高原体育运动中心,支持举办玉昆足球赛、钢琴艺术节等文体活动,做好“体育+旅游”“音乐+旅游”文章。推进“文体旅+”城市经济,积极申报聂耳文化广场体育公园,以玉溪大河生态休闲康体带为主线,策划一批水上运动、水上娱乐活动和休闲消费新业态;以李棋街道山头社区为切入点,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打造集运动员公寓、运动品牌销售、体育服务供给、运动康养休闲为一体的体育社区。推进“文体旅+”乡村经济,加快推进活发小镇二期和飞碟靶场训练基地项目,力争建成国家级专业训练基地。围绕大小密罗、黄草坝西部旅游环线和“玉见玉苗”小石桥浆板露营地,打造多元复合农文体旅项目。三是丰富文旅业态。深入挖掘中轴线文脉,打造以聂耳故居、窑址博物馆、文兴祥“玉商”博物馆等为核心的城市博物馆群,提升中心城区文化品质;借力赛事东风拉动消费,与万达广场、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等商圈和青花街、火车集市、右所美食城等夜间消费集聚区联动,合力打造消费新场景。

3.推动“体育搭台、文旅唱戏、产业融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城市推广、产业融合、经济转型”三篇文章,让赛事“流量”转化为发展“增量”。持续擦亮玉昆赛事品牌效应。以赛事为引领,锚定发展核心。依托高原体育运动中心,积极承办足球、篮球、游泳、铁人三项赛事,提供贴心服务保障,打造亚高原体育运动文体旅融合发展核心。打造有品牌的赛事。围绕全民健身、户外运动两大板块,依托现有场馆资源,逐步完成其余89所中小学在寒暑期、法定节假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平衡区内体育场馆“南轻北重”问题。在户外运动方面,依托“国家体育产业发展联系点城市”和“红塔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持续申报、承办好国际越野跑协会(ITRA)认证的高鲁山越野跑赛事、全省铁人三项等职业赛事。完善中心城市慢行步道建设,加速推进聂耳音乐广场滨水沿线及科教创新城片区跑道等9条总长69千米跑道建设,推进映月潭申报中型体育公园,为引进专业赛事、带动景区引流奠定基础。布局有品质的业态。以旅居为延伸,用活闲置空间。围绕体育旅居,以运动员公寓模式打造山头体育社区;围绕城镇旅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盘活酒店、大型房地产等资源,引进市场主体以租购并举模式激活旅居潜力。深入挖掘中轴线文脉,创新文兴祥商号旧址、郑氏旧居、玉溪文庙等文保单位展览方式,提升中心城区文化品质。提供有温度的服务。以政府有序管理、高效治理为基本遵循,统筹场馆、景区、文保单位等文体旅资源,为徒步等特色项目、越野跑等重大赛事提供空间支持,持续提升资源服务水平;以交通、卫生、医疗保障提高节庆赛事演艺活动服务保障水平,让游客尊享宾至如归的“安全、便利、有温度”的服务。

4.加强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申报省级文保单位李家大院、九龙池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可移动文物(玉溪窑址预防性保护项目)等项目保护资金。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抓实项目建设。以《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为指引,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推动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同向。对标玉溪窑址,加快推进文兴祥商号旧址“州城记忆”博物馆、玉溪文庙博物馆、郑氏旧居活化利用。引入社会资本,围绕研学旅游、文化交流、非遗传承保护、开设旅游休闲服务场所、文创产品创作开发,打造青年创业社交场景及新型文化空间等,多元化提升活化利用程度打造新业态新消费场景,让文物“活起来”的同时,充实玉溪城市中轴线上的文化内涵。持续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整理现有文物情况,收集筛选新发现文物线索,为下一步认定工作做好准备,拓宽文物活化利用范围。加强非物质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持续推进“米线节”“青花瓷器烧制技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继续深入调查、挖掘整理优秀非遗项目,推进非遗工坊认定和建设,做好2025年非遗传承人组织认定工作。拓展提升非遗传承体验,推进非遗文化市场转化。争取各级资金加大非遗项目申报、保护扶持,开展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夯实保护单位责任

5.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围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大文化保护传承、扎实推动乡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等五大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百千万文化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推动红塔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惠民演出不断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充实提升团队实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创作串联一批有引领作用、有文化内涵、有艺术深度的惠民文化演出,结合“四进”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文化下乡入脑入心。持续办好“文化悦动红塔”“云南舞蹈大家跳 云南民歌大家唱”等系列活动,擦亮“四季风”“梨园风雅”“群艺童话”等品牌活动,引入社会力量推动文化活动交流传播。三是继续打造有潜力的新创作品,进一步提升、打造原创群舞《喃嘎喃愣》《竺妮诺》、花灯歌舞《筑梦新时代》等作品,力争参加2025年度省内外相关专业文艺赛事并摘得荣誉。

6.以全民阅读为核心,着力提升文化氛围

一是积极争取市级有声图书馆建设,从景区、小区向企业、校园、酒店、商圈延伸新兴阅读空间,通过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作。做好玉溪文旅会客厅申报新型文化空间准备工作,以汇溪记忆馆、州城记忆书屋新型文化空间为引领,拓宽思路建设文化交流空间,把送文化和种文化结合起来,激发全民阅读良好氛围。二是深化交流促进,吸收陶瓷协会、花灯学会等多个社会团体加入,扩充星级文艺队、文化家庭等民间力量,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作为课堂的立足点,不断丰富课堂内涵,确保课堂出实招、见实效。持续开展“红塔文化课堂”。围绕红塔区历史、文化、文物等,依托文化大讲堂社区进小区讲好聂耳故乡的故事。

7.以宣传推介为着力点,突出抓好引流工作

进一步打响中国(云南)玉溪米线文化节“世界历时最长的节日”品牌,邀请省内外知名文旅行业网红、主播、博主、摄影大师及新媒体达人组成创作团队,对红塔区进行宣传推介。依托“玉昆足球”赛事影响力,借助省市区媒体和文旅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短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充分运用好全媒体传播矩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集群式传播格局,加大赛事演艺活动、文体旅资源和产品宣传推介。挖掘红塔区历史文化,讲好红塔区故事,展示城市形象;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玉溪足球文化,不断提升传播实效,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的群众体育氛围。持续增强城市旅游品牌、吸引游客关注度。做好话题营销,以“世界级”“高端、品质、小众”“康养、旅居”为宣传主线,举办主流媒体采风,组织策划网红打卡活动;策划“康养旅居到红塔”等宣传话题,推出特色旅游产品与民俗风情体验活动。持续推进文旅品牌形象塑造。继续做好“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玉溪味道”等主题IP宣传,一体打造文旅、文创、文艺品牌体系。用好省、市、区各级引流奖补政策,联动文旅企业推出“引团入玉”优惠措施。

8.以综合整治为依托,抓实行业市场管理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好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审批的监管,按照“放管服”要求,继续完善审批工作及各个平台的运用。加强与教体部门的协作,做好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审核备案。二是做好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多方整合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实现网格化动态管理,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三是开展行业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建设、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旅行业文明、诚信、守法经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6.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9.79,政府性基金566.52,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03.67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2024年撤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6.31,其:本年收入2,636.31,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66.52,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03.67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2024年撤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6.3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6.31,其中基本支出1,713.85与上年对比减少150.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22.46,与上年对比增加353.98万元增长62.27%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文体旅融合发展相关项目经费和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后勤服务补助支出。

(二)2070101行政运行224.32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三)2070104图书馆228.03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图书馆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四)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396.15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2070108文化活动10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和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专项支出。

(六)2070109群众文化175.08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馆职工人员工资,工会费支出。

(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7.79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八)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0.42万元,主要用于“十五五”文旅规划、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红塔区文物人才培训、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文体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等各大项目经费支出。

(九)2070204文物保护11.30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区级文物保护经费支出。

(十)2070205博物馆62.29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群免费开放经费支出。

(十一)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114.37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十二)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支出。

(十三)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7.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十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2080801死亡抚恤5.9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

(十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7.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十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补助。

(二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126.34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十一)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6.52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旅融合发展工作、文旅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红塔区创意米线特色街区等项目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4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16,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4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5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6,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经费

1.按照《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红塔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办发〔201744号)中《红塔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设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区共计村(社区)104个,计划每年补助村(社区)10个。2.打造“红塔区民乐演奏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红塔区合唱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创建红塔区文化馆少儿艺术活动示范基地。3.推进建立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乡(街道)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建设。4.积极组织参加省“新剧目展演”、“群众文化彩云奖”、“青年演员大赛群星奖”,规划实施“红塔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强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和出版物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戏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

(二)文体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经费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体促旅,以业态创新发展做优融合产业链,坚持“爆点”引流与常态引流相结合,打造更多的“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全民健身+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体旅“融”出大流量、“合”出新价值。

(三)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经费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与管理(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平安旅游等工作。负责图书、文物博物等要害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负责行业社管综治、防范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维稳、防灾、禁毒防艾、应急等工作。

(四)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深入挖掘城市资源、历史、人文和商业业态,配合聂耳路中轴线建设,主动做好周边资源的盘活和开发利用。持续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大营街米线节”,全面提升大营街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吸引力。进一步对青花街街区提档升级,提升管理运营水平,打造国家级特色旅游街区。

(五)红塔区文物人才培训经费

重视队伍建设。人事、编办部门要根据文物工作新形势,科学合理设置和配备与当地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文博机构编制和专业人员。适当提高红塔区文物管理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额比例,文化(文物)部门,要结合红塔区履行文物工作职责的重点,优化系统内工作人员调配。采取教育、培训、合作等多种形式培养文博专业人才,特别是文物保护、修复人才,形成机构健全、结构优化、基本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完成2025年组织本单位职工、各乡街道文化事务中心、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员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专业业务培训。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11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费用减少,参考上年支出预算,正常浮动。其中:办公费48.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4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电费0.34万元,福利费18.72万元,工会经费1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2万元,水费0.29万元,邮电费0.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产总额3,791.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15,固定资产705.2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2,588.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68.3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9.9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2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86.67,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88;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111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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