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7 11:5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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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决算。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监察委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预算联网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预算联网信息服务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离休2人,退休46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年开展各种集中学习18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实地教学”,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9次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26项。三是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一线”作为,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牵头、参与全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健康县城创建、民族宗教领域问题整治、国资国企领域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12345”发展思路,聚焦“10+1”重点工作,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全年组织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12次,党组会2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作出审议意见11项;开展三查(察)13次,专题调研12次,专题询问1次;向区委呈报专报7期。累计查找问题209个,提出工作建议277条。

(二)聚焦10+1”重点工作,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红塔实践

护航经济平稳运行。紧扣“抓化债”这一风险点,认真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专题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助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紧扣“抓财税,抓产业投资,抓经营主体、抓农业基地”重点,专题询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助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调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助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有效完成;调研乡(街道)抓经济促发展、新型工业化发展、林产业发展及林下种植情况,持续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工作检查,助推产业健康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农业基地高标准建设。

助力绿美生态建设。紧扣“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调查全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跟踪监督主城区黑臭水体全面反弹、矿权办理审查把关不严、县域水源地保护等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小香葱种植污染整治、地膜农药污染整治、肉牛屠宰厂污染等纳入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监督噪音油烟扰民等“老问题”,充电桩噪音扰民等“新业态问题”,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短板问题”,矿山修复、昆磨高速等“历史问题”;视察全区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推动民生福祉改善。紧扣“抓城市建设”重点,跟踪督办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提质扩容、昆磨高速四个下穿通道建设等城市更新和功能优化配置情况,调研中心城区城市中轴线建设情况,助力城市品质提档升级。紧扣“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点,检查春耕备耕情况,助推粮食丰产、农民增收。紧扣“抓安全生产”、“抓防灾减灾救灾”重点,检查红塔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防火责任压紧压实。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调研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助推乡村文化传承好、保护好、利用好;调研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助力健康红塔建设。

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组织26人次进行宪法宣誓仪式,15人次参加任前宪法法律考试。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紧扣“抓民族宗教”重点,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助力宗教领域治理成果持续巩固。聚焦社会关注,调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助力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执行情况,持续推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三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向常委会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主动介入《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初审工作。做好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纳入“云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工作。四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前调研、征集条例修改意见、提出立法建议,推动立法工作符合民意、反映民智。五是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建设,推动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

(三)重程序强规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紧扣大局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召开人代会、选联工委更名为代表工委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4项,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规范严谨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加强任后监督,对常委会任命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调查,督促被任命干部尊崇宪法、厉行法治、履职尽责、勤政廉政。

(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和深化代表工作

提升代表服务水平。落实“双联”制度及专(工)委联系区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联系走访基层代表370余人次,区人大代表走访选民735余人次。加强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小组长会议。组织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及区人大代表111人次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组织市、区代表79人次参与党政重点工作、“两院”公开听证审查等。

建好用活代表阵地。一是提升、新建人大代表“家”“站”“室”“点”64个,做到代表活动阵地面覆盖和规范建设。持续做好共美家园、翡翠项链、幸福小镇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一线的“代表联络点”运维,持续发挥联系群众、收集民意的作用。二是突出特色,按照“一乡(街道)一特色”、“一工作站(室)一品牌”的要求高标准打造一批活动阵地示范点。三抓好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常态化运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四是在凤凰街道、李棋街道和大营街街道拓展建设城市管理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教科文卫专业代表联络站和社会治理专业代表工作站,通过“专业活动”破解“专业问题”,让“专业代表”发挥“特色优势”。

抓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一是跟踪督办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92件代表建议、13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确定4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二是抓好2023“急难老小”建议“回头看”。组成调研组,实地验收202313“急难老小”建议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是积极争取市人大2024“急难老小”建议4件;研究甄选2024年区级“急难老小”建议14件。

做好人大代表选举任免工作。做好区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等工作,依法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依法补选14名区六届人大代表,接受3名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五)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创建“清廉机关”,推动“十个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2023年度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相关工作。三是提升工作效能。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精文减会,不断提升调查研究实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8,802,70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2,701.17,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49,586.47元,下降1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33,586.47元,下降16.4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了4人,2024年度没有死亡抚恤费,所以相关收入对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8,804,501.17。其中:基本支出6,650,522.26,占总支出的75.54%;项目支出2,153,978.91,占总支出的24.4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36,844.87元,下降16.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41,859.73元,下降20.76%;项目支出增加5,014.86元,增长0.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了4人,2024年度没有死亡抚恤费,所以相关支出对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0,522.2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65,483.76元,占基本支出的9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038.50元,占基本支出的8.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3,978.9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代表工作支出1,270,114.00元,占项目支出的58.97%,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活动补助经费、区人大代表补选专项经费、等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2,701.1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1,733,586.47元,下降16.45%,完成年初预算的8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00,010.1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9%,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的人大会议、代表工作等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了4人,2024年度没有死亡抚恤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31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完成年初预算的45.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148,4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337.4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72.90元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了4人,2024年度没有死亡抚恤费,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未正常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1,025.7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完成年初预算的95.73%。主要用于政单位医疗285,146.19元,事业单位医疗13,608.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8,502.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了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2,35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500.00元,决算为19,77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10.99元,下降39.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6,563.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7%,完成年初预算的5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00.00,决算为3,2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3%,完成年初预算的5.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70.99元,下4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40.00元,下降3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40.00元,下降3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500.00,支出决算为19,772.42,完成年初预算的21.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10.99元,下降39.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6,563.42,完成年初预算的55.2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500.00,决算为3,209.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70.99下降4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0.00下降3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40.00元,下降3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各级人大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038.50比上年减少42,779.85下降6.81%,主要原因2024年度行政人员退休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5.00元、邮电费6,636.00元、劳务费205,994.96元,福利费41,895.00元、工会经费33,813.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63.42元、其他交通费用252,800.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1.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79,373.82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3.71元,固定资产237,651.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306.9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030.7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0,35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5.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63.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63.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10101111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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