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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区级机关事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拟订区级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区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区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5.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区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拟订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指导并监督区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审核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11.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是:
玉溪市红塔区接待办公室(事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公共机构节能一体化管理体系。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宣传培训、能耗统计、用能管理和节能监督,确保全区党政机关按要求完善能耗统计,完成节能目标。二是注重典型引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以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着重抓好节水、节电、节油等任务落实,扎实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机关办公运行成本。
2.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办公用房资源高效集约使用。一是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全区党政机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监督管理等管理职能,做好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租赁、管理方式和后勤服务管理各项业务新思路、新方法,科学统筹办公用房资源,想方设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全力推进办公用房“全省一张网”工作,加强全区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年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抽查,确保各单位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三是继续分类分阶段做好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3.深化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发挥公务用车智慧管理平台的作用,严格车辆的申请、审批、派车、收车等各项操作,做到公务用车管理流程高效、严谨、统一,实现车辆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方便快捷,管理平台更加稳固牢靠。二是做好区级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依托市场化租赁方式解决车辆平台老化等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平台运行支出。三是坚持集中分散规范化管理。严格管理各单位保留用车,督促各单位履行自身职责,真正实现公车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严格管理平台集中停放车辆,定期不定期邀请技术人员对平台司勤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和技能培训,做好日常车辆的保养,节约运营成本,严格落实车轮上的廉政风险防控。四是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召开平台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强调安全理念,切实提高每位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4.确保公务接待合法合规。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接待工作流程,杜绝违规接待情况发生。二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接待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细致开展接待服务,周密安排提高接待水平,正确认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坚持破立并举,在接待工作中突出红塔特色,展现红塔风采。
5.不断提升应急处突保障能力。强化应急值守,要求公车平台司勤岗位做到全天在岗位,强化教育培训,抓实干部职工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处突后勤保障重要部门作用,不断完善物资装备管理保障,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6.做精做细做实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强化集中办公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优化办公区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便利度、满意度;进一步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无烟机关建设,筑牢干部职工健康防线。
7.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力度,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决从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要求党员着力在对照原文全面学、联系思想透彻学、结合岗位系统学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8.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十大行动”,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健全重要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等工作的检查,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9.夯实自身建设,全力提升服务大局本领能力。切实增强学习能力,持续开展法规政策、前沿理论、知识技能系统培训,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好“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机关事务人才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5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56万元与上年637.43万元对比减少90.87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项目经费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6.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6.56万元与上年637.43万元对比减少90.87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项目经费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6.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76万元,与上年374.43万元对比减少1.67万元,下降0.45%,主要原是我单位2025年在职在编职工减少1名;项目支出173.80万元,与上年263.00万元对比减少89.20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是2025年我单位项目经费大幅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2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在编人员5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方面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目经费支出;
(三)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87.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8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方面的工资福利支出;
(四)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五)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人员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事业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正式职工的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正式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6.60万元,较上年106.60万元相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499人次。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因单位车辆老化,无法满足现实际工作要求,需新采购2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5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3.80万元,3个项目分别是:
(一)项目名称:接待专项经费10.00万元。项目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派出的工作组、调研组的接待工作;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派出的工作组、调研组的接待工作。
(二)项目名称:工作业务经费65.40万元,项目目标负责红塔区四大办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四大办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后勤保障服务。
(三)项目名称: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98.40万元,项目目标做好机关食堂开办服务工作,为两办及相关单位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解决干部职工中午就餐难问题,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及工作积极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服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国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方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84万元,与上年73.03万元对比减少2.19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减少1名,相应的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2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33万元,固定资产100.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71500111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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