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人民政府已印发《红塔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综合提升红塔区提前防范、预警,应急处置、救援,善后治理、监测等突发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0〕1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4号)、《玉溪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玉溪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了《红塔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
二、总体要求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红塔区消防救援队伍、人民武装部参加抢险救灾;指导乡、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完成国家、省、市有关指挥机构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应负责督促落实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承担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协调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度应急值守,及时汇总上报灾情险情及救灾期间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统一安排技术专家开展应急调查等技术支撑保障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技术专家,开展红塔区辖区内地质灾害及地震、山洪洪涝等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应急调查及排查核查、监测,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救灾方案建议。参与地质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为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应急治理和恢复重建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救灾及恢复重建阶段的新闻发布。起草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总结报告,负责各类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目标
《预案》提出到2025年,综合提升红塔区提前防范、预警,应急处置、救援,善后治理、监测等突发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主要包括预防和预警机制、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应急响应、职责分工、应急保障5个方面的30个主要目标。
四、主要内容
《预案》提出5个版块3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预防和预警机制,包括预防预报预警信息中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及信息收集与分析、预防预警行动中预防措施和预警行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中速报的时限要求及速报的内容3个方面6个要求。
二是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成灾的情况,分为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按照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将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划分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 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 级)四个等级。
三是规范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包括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Ⅱ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先期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结束5个方面。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区级单位按预案分工协调完成包括综合协调、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信、基本生活保障、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资金保障8个方面。
五是完善全方位应急保障,包括加强完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加强通信与信息传递、组织应急技术保障、健全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加强宣传、培训与演练、规范信息发布、加强监督检查7个方面。
五、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中涉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十四五”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玉溪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设立。在涉及机构、人员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划和已有政策文件表述。
二是体现红塔区特色。总结“十四五”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地质灾害的重点关注、近年来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以及成功预防地质灾害案例作为重要内容,突出预防、预警,各部门相互协调分工,全方位完善应急力量,结合红塔区实际情况完善主要内容。
三是与“十四五”相关规划等有机衔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十四五”以来,我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和实施的重大工程对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的促进作用,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接续推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原文地址:https://www.hongta.gov.cn/htq/yhzbf/20241106/1587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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