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24日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5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红塔区级指挥机构
2.2现场指挥机构
2.3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
2.4专家组
3 风险分析与情景构建
3.1风险分析
3.2情景构建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监测
4.2预警
5 信息报告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6.2启动响应
6.3应急处置
6.4信息发布
6.5响应终止
6.6新闻报道
7 后期处置
7.1处置评估
7.2事件调查
7.3善后处置
7.4恢复重建
8 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建设
8.2装备物资保障
8.3技术保障
8.4通信保障
8.5资金保障
9 附则
9.1预案解释
9.2预案实施
9.3演练与培训
9.4责任与奖惩
10 附录
1.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各单位职责
3.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流程
4.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
5.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解除单
6.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中止流程
7.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单
8.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单
9.玉溪市红塔区指挥部召集机制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抢险救援和复电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恢复电力供应、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电网公司以及玉溪供电局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玉溪市红塔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对全区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1.3.2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3.3因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依据有关对应专项应急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有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会给现代社会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特殊时期必须强调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必须强调执行力,提高应对效率,避免浪费有限的应急资源和时间。
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忙而不乱。
突出重点、确保稳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政府应对重点在于确保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为抢修电力设施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 预案体系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云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相衔接。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玉溪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区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用于防范应对辖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
以上预案共同形成上下一致、相互衔接、部门协同的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体系由区级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电力企业指挥机构等构成。
2.1区级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编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区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合作事宜。
2.2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
各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企业自备电厂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区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开展应急保供电和应急抢修工作。电网调度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程执行。
重要电力用户要制定本单位的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双回路供电,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落实停电事件的预防措施;负责本企业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防止引发次生灾害;服从电网调度统一指挥,确保电网安全。重要电力用户以政府部门公告名单为准。
2.4 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风险分析与情景构建
3.1风险分析
红塔区电网运行面临的风险和危害
自然灾害:红塔区位于玉溪市中心区域,主要气象灾害有雪灾、重霜冻、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中压线路受雷害、大风、暴雨、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威胁较大。
外力破坏:红塔区四面环山,属中亚热带半湿润冷冬高原季风气候等长期暴露的电气设备易造成损害,从而引发设备故障。再加上人为破坏、盗窃等,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有发生。关键设备损坏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较高。
运行风险:
玉溪电网属负荷型电网,无大的电厂及水电站支撑,无黑启动能力,电网恢复依赖于主网。
部分变电站及线路负荷重,一旦发生主变或线路N-1,将造成运行主变或线路严重过负荷和联锁跳闸。
(3)部分变电站单线、单变运行或同塔双回线路供电,一旦发生线路或变压器事故跳闸,将造成变电站全站失压。
(4)部分线路的某些区段雷击频繁、山火多发且污秽严重,在雷雨、干旱季节双回同跳风险较高。
(5)红塔区主城区配网线路因负荷较集中,部分线路属重过载导致负荷全转供能力不足。
(6)外力破坏、设备质量以及人为误调度、误操作、误整定等因素同样威胁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2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
3.2.1电力系统情景
玉溪电网主网重要变电站、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玉溪电网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损失负荷可能导致玉溪市红塔区城区大面积电网停止运行,引发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3.2.2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4)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5)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6)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3.2.3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3)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4)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5)企业生产: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6)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7)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8)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9)广电: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特殊地区、特殊时间节点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会加剧社会影响,需要特别重视。
4 监测预警
4.1监测
各单位、部门及重点企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电力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电力企业应通过多种方式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其它相关部门应加强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内有关风险信息的监测,并及时提供给系统运行部。各级单位要建立与防震减灾、水利、林草、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4.2预警
4.2.1预警信息报告发布
根据电网风险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趋势等可能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共分为四级,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
各单位、各级电网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由区应急局发布,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多途径、多手段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
4.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调度机构应收集电网运行、发电信息、来水等信息,及时向玉溪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必要时及时汇报政府单位,并指挥好电网失压恢复处置工作。电力企业要及时组织应急人员到岗到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3 预警调整
在预警状态期间,各单位、部门及重点企业应对突发事件风险继续进行监测,全面收集与预警相关的信息,为预警调整、解除或启动应急响应提供支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对预警监测结果进行研判,需要调整预警级别和预警响应范围的,由应急办信息中心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4.2.4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研判不会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急办信息中心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 信息报告
5.1 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网企业要力争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受影响区域的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电网公司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力争40分钟内书面报告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5.2 事发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有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力争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上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同级政府,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力争45分钟内书面报告上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同级政府。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5分钟。
5.3 红塔区人民政府要力争在25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力争50分钟内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30分钟。
6 分级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发生跨县(市、区)的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报请市指挥部组织协调进行应对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2响应启动
6.2.1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前,有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点,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电力主网安全和运行电网正常供电。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减少损失。
6.2.2 Ⅰ级、Ⅱ级响应
(1)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当云南省启动《云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后,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省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小组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在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3)区指挥部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根据需要赶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区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电力地方政府,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总结、报告事件处置工作;超出区级处置能力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支援;当市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后,区指挥部要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详见附录2)。
(4)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6.2.3 Ⅲ级、Ⅳ级级响应
(1)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对应启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向事发地派出相应工作组,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2)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对应启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相应工作组,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3)区应急指挥部响应。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6.2.4对于尚末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区政府可视情况启动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对于同一大面积停电事件,区响应级别一般应不低于市级响应级别。
6.3应急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6.3.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有关电网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必要时向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申请援助;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
(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应科学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房、医疗卫生机构、自来水厂、排水排污、机场、轨道交通、铁路等重要电力用户及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有关发电企业应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应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保障安全负荷用电,防止发生衍生次生事故;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预判或出现险情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报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以获取必要援助。
6.3.2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保供电申请。
(2)供排水:供水企业启动应急供水措施,必要时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应急保供电;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
(3)供油: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保障重要用户应急用油。
(4)道路交通: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抢修车、应急通信车、应急油料保障车、应急消防车、应急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采取公路应急保障措施,必要时向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保供电申请;道路管理、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5)城市交通:城市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确保应急通风及应急照明系统正常启用,组织旅客转移疏散,及时发布停运等有关信息;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早恢复供电。
(6)铁路交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旅客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发布停运等有关信息,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早恢复供电。
6.3.3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公安: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共秩序;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开展应急救援,解救受困人员。
(2)临时安置: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安置点,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实施临时救助;商务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安置点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与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
(3)物资供应: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监控与查处;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救援物资等违法行为;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部门牵头,商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调拨与供应。
(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必要时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5)企业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各自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防范衍生次生灾害,努力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危化企业消防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消防救援;必要时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6)金融证券: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公安部门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提供警力,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协助金融企业疏导金融客户,防止矛盾激化、场面失控。
(7)医疗卫生: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确保关键科室、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转;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努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必要时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供电、供水、供油,保障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学校要组织人员维护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应急供应。
(9)广电: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特殊时期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必要时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6.3.4公众应对措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受困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冲动蛮干,注意节约使用手机电源。
(2)养成遇到突发情况收听应急广播的习惯,及时通过手机、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QQ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在户内应关闭燃气开关和水龙头,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使用。
(4)在公共场所应打开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5)驾驶途中要服从交警指挥,不争抢道路,自觉为应急救援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6)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6.4响应调整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当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十分严重,超出我区控制能力,需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求调动资源支援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5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衍生次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毕。
6.6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有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有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由应急部门按规定进行对外发布和报道。
7 后期处置
7.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有关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由市指挥部组织。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7.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结束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有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建设
区政府及各乡(街道)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重要电力用户应有专人负责应急电源的维护管理。各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应有专门的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8.2装备物资保障
各乡(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以必要时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应急电源支援;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以及时开展应急抢修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29328—2012)配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电源,并按照要求购置和存放应急燃油。要加强对应急电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设备能立即投入运行,确保保安负荷正常工作;要通过购置电力接口转换设备等方式解决与电网应急保障电源接口不配套的问题。
8.3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和应对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加强黑启动实施方案和黑启动能力建设,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系统能尽快恢复。
各级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满足应急指挥需要。
防震减灾、水利、林草、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为电力系统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服务。
8.4通信保障
各级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8.5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相关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 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3演练与培训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预案宣传、培训及定期演练。
9.4责任与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附录
1.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各单位职责
3.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流程
4.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
5.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解除单
6.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中止流程
7.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单
8.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单
9.红塔区指挥部召集机制
附录1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玉溪市电网:减供负荷80%以上,同时云南省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玉溪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玉溪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玉溪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录2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各单位职责
一、区级指挥部(领导机构)
指挥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有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区指挥部由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草局、区防震减灾局,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办公地点设在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下达各项应急任务和命令,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向指挥部、区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停电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成立应急专家组;承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参加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的同时,根据职能划分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1.区委宣传部:牵头新闻宣传组工作;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适时牵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加强舆情收集分析,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网站开展网上新闻宣传。
2.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电力恢复组工作;履行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全市发、供、用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及发电企业燃料在应急状态下的供应工作。牵头综合保障组工作;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负责天然气供应的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组织做好储备粮食调拨供应工作;负责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必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
4.区教育体育局:指导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5.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牵头社会治安维护组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应急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控公告信息网络。
6.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事件发生地政府民政部门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经费保障,并及时拨付到位。
8.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安排,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9.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协助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10.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维持和负责维持和恢复城市应急供水、排水、供气、市政照明、城市排灌站等设施,以及城市主干道的路障清理等工作。
1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安排疏导公共场所人群、滞留旅客的运输,保障重点应急物资、抢险救援物资、必需生活资料以及相关人员等公路运输;协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负责协调铁路部门对滞留旅客的疏散和应急救援物资的铁路运输。
12.区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有关信息;组织协调生活用水应急保障工作。
13.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与应急调度工作;组织做好储备成品油应急调拨供应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1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帮助指导停电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15.区应急局:做好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监督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事件调查与总结评估;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1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应急期间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的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7.区广电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广播信号正常传输,报道事故抢险救灾情况。
18.区林草局:负责做好林草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险中的林木砍伐事宜。
19.区防震减灾局:区防震减灾局:负责做好地震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地震信息。
20.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负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和应急保供电;协同玉溪地调,科学调度,尽快恢复系统稳定;通知发电企业负责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按照调度指令开停机。
四、区指挥部专业组划分及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4个专业组。
(1)电力恢复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防震减灾局等参加,视情况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做好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应急供电抢修协调工作。
(2)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应急局,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广电局、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落实应急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督导受影响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组织应急救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社会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录3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流程
(一)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二)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解除流程
附录4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
编号:YJFB 年第 号
预警名称、级别 |
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色预警 | ||||
电 网 企 业 | 影响范围 | ||||
预 警 原 因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指挥部 办公室 | 建议发布预警 | 暂缓预警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指 挥部 或市 指挥 部办 公室 | 根据 公司提供的信息,现发布大面积停电 色预警: 因 , 我区 地区可能发生 大面积停电事件。请各相关政府部门、相关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加强应对,努力减少大面积停电可能带来的损失。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
注:1.YJFB代表“预警发布”编号。
2.按影响程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及紧急程度,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
3.黄色、蓝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发布预警。
附录5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解除单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解除单
编号:YJJC 年第 号
预警名称、级别 |
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色预警 | ||||
电 网 企 业 | 影响范围 | ||||
解 除 预 警 原 因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指挥部 办公室 | 建议解除预警 | 暂缓解除预警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指 挥部 或市 指挥 部办 公室 |
根据 公司提供的信息,我区 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已经消除,现解除 地区大面积停电 色预警。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
注:YJJC代表“预警解除”编号。
附录6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
中止流程
(一)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流程
(二)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中止流程
附录7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单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单
编号:DTD 年第 号
事件名称、级别 |
地区 大面积停电事件 | ||||
电 网 企 业 | 停电范围 | ||||
停电 原因 及可 能持 续时 间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指挥部 办公室 | 已初步核实,建议启动市 级响应。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 指 挥 部 或 市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根据 公司提供的信息,我区 地区于 年 月 日 时 分发生 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政府决定启动 级响应。请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区应急指挥大厅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或涉及红塔区的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适用)。请政府各相关部门、相关电力企业、相关重要电力用户和相关人员按照预案全力应对,努力减少大面积停电带来的损失。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
注:1.DTD代表大面积停电事件编号。
2.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与应对。
附录8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单
玉溪市红塔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单
编号: XYZZ 年第 号
事件名称、级别 |
地区 大面积停电事件 | |||
电 网 企 业 | 停电范围 | |||
终 止 响 应 原 因 |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 |||
签发人 | 签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 指 挥 部 或 市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根据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区指挥部办公室)掌握的信息,我区 地区电力供应基本恢复,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突发事件基本处置完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基本结束,区政府决定终止 级响应。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
注:1.XYZZ代表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终止编号。
2.请在对应终止响应原因编号上打“√”。
3.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终止响应。
附录9 玉溪市红塔区指挥部召集机制
玉溪市红塔区指挥部向社会发布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区指挥部成员除另行接到具体指示外,应立即赶到区应急指挥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具体指示行动。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cjd/20240624/1566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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