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办通〔2023〕25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强化完善乡(街道)综合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15:3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玉溪市红塔区强化完善乡(街道)综合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

                    

 

 

 

                         20231124

 

 

玉溪市红塔区强化完善乡(街道)综合

应急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完善乡(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玉溪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玉溪市红塔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关于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层次性,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强化完善乡(街道)综合应急力量建设,建立一支适应红塔区社会经济发展,专兼结合、专常兼备的乡(街道)综合应急队伍,提高基层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目前乡(街道)应急救援力量情况

(一)常备的应急救援力量:各乡(街道)常备政府专职消防队救援力量共40人。小石桥乡、洛河乡、北城街道、春和街道、李棋街道、大营街街道、高仓街道、研和街道八个乡(街道)各5名共40人。

(二)季节性森林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除玉兴、玉带两个街道外的9个乡(街道)75名季节性森林扑火队。分别是小石桥乡5人、洛河乡10人、北城街道10人、春和街道10人、李棋街道5人、大营街街道10人、高仓街道5人、研和街道10人,凤凰街道10人。

(三)应急救援队伍职责职能

乡(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季节性森林扑火队联合组成乡(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范、火灾初期扑救、城市消防救援工作前期处置以及消防日常检查等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后,保留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开展消防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保障的基本情况

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派驻乡(街道)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向区财政申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乡(街道)季节性森林扑火队每年由各乡(街道)向区财政申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目标、意义

红塔区基层综合应急力量不足。基层常备政府专职消防队40人,季节性森林扑火队75人,合计115人,承担基层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非防火期保留政府专职消防队40人,基层整体综合应急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综合能力不高。基层是综合应急处置的末梢和前沿,围绕基层情况熟、反应快、处置早的职能定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兼结合、专常兼备原则,取消季节性森林扑火队,建立基层常备综合应急力量,与派驻乡(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联合组建基层综合应急队,有效处置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和推动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完善全区综合应急队伍体系特别是基层综合应急能力建设至关重要,有必要对基层综合应急队伍进行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职能职责

(一)基层建立常备的应急队伍与派驻乡(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联合组建成立基层综合应急队结合各乡(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区级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布局等因素,取消75季节性森林扑火队各乡(街道)新增100全年常备综合应急队伍,岗位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类岗位设置,工资待遇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玉红人社发〔202229号)执行,所需经费由各乡(街道)申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玉兴街道、玉带街道、凤凰街道各新增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筹派驻。改革后各乡(街道)常备综合应急队共146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46人,综合应急队100人。分别是小石桥乡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8人,合计13人;洛河乡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12人,合计17人;北城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12人,合计17人;春和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12人,合计17人;李棋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8人,合计13人;大营街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12人,合计17人;高仓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8人,合计13人;研和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5人,综合应急队12人,合计17人;凤凰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2人,综合应急队8人,合计10人;玉兴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2人,综合应急队4人,合计6人;玉带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2人,综合应急队4人,合计6人。

二)基层综合应急队职能职责和统筹调度。基层综合应急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乡(街道)负责日常管理、队伍保障、装备保障、日常训练与调度使用,应急处置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参与辖区各项重点工作。在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基层综合应急队根据区委、区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应急救援议事协调机构调度,统筹参与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专兼结合、专常兼备的原则,基层综合应急队承担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机动队的职能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调度,由各乡(街道)领导带队,参与全区各项重点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进一步优化指挥调度、部门联动机制,深入推动部门协同、信息互通、协同联动、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专业指挥、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运行机制。按照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基层综合应急队各领域应急处置能力轮训、集训工作,通过区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多种方式,统筹资金,整合资源,对基层综合应急队装备、设备予以补充,进一步增强基层综合应急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改革后全区常备251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100名综合应急队,总共351名。其中基层派驻乡(街道)专职消防队46名,综合应急队100名,共146名。区级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红塔消防救援站大营街消防救援站研和消防救援站九龙池消防救援站(九龙池扑火队)共205名。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cjd/20231124/153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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