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玉溪市红塔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3日
玉溪市红塔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4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玉政办通〔2022〕35号)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红塔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围绕优基地、育龙头、壮集群、树品牌、拓市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优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做强苗木盆景产业,做特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稳步提高林草产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区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达11.2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由2021年的80∶16∶4优化为60∶17∶23。全区林草产业市场主体达到18户。
(三)总体布局。综合考虑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南部、西南发展特色经济林,西部、西南发展林下经济,中心城区周边发展苗木盆景产业,东部、西部发展乡村旅游,西南、东北发展森林康养旅游。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推动城市、重要水脉水系、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保护草原资源,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生态脆弱区域,特别是重点物种保护自然保护地,开展封山禁牧等森林质量提升措施,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强化小蠹虫、红火蚁、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加大紫茎泽兰、锈色棕榈象等入侵物种的监测治理力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根据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优先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在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同时,积极推进做优以板栗、核桃、香椿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创新林业产业新业态,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壮大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生态惠民、产业富民。积极支持滇雪粮油发展,稳定核桃价格,增加林农收入,保持区内现有1.5万亩核桃面积。成立板栗专业合作社,积极支持板栗专业合作社与玉溪本兮食品合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加工原材料。引进板栗优良新品种,改造板栗面积达到0.5万亩,全区板栗面积保持在1.5万亩,产值达到2250万元。依托洛河香椿专业合作社,发展香椿产业,通过引进新品种,提前香椿上市,提高香椿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到2025年在现有香椿面积2500亩的基础上发展到4000亩,产值达到700万元以上。到2025年,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保持在4万亩,产值达5000万元。(区林草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推动苗木盆景产业做大做强。突出红塔区资源特色及区位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乡土苗木培育示范,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创建特色苗木盆景一流示范基地,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特色主导产品。苗木盆景产业实现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盆景交易中心。突出滇派园林文化和风格特色,建设集盆景展示、交易、游览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主题公园,整合云南乃至全国苗木盆景资源,打造全国一流、面向南亚、东南亚盆景交易中心。
创建乡土树种苗木品牌。突出地方乡土树种苗木品种特色,打造清香木、紫薇等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树种,以大树清香木造型为主,紫薇、叶子花等其它树种造型为辅,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品牌、注册商标、制定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景观植物驯化、栽培、选育和评选工作,做好整合包装与优化定位,到2025年,打造具有红塔区地域特色的清香木大树造型的品牌。
支持林木良种和乡土树种本地化。财政投资或以财政投资为主的造林和绿化工程项目,优先使用林木良种和本地乡土树种。落实在项目设计、验收等各环节中,将新建项目乔木种类本地乡土树种占比不少于80%,数量占比不少于80%作为相关项目可研、方案评审、验收的硬性指标,通过优先使用本土乡土树种,使本地苗木企业的存量苗木由资产变为资金,激活了本地绿化苗木市场。到2025年,全区苗木盆景产业产值实现翻番、突破8亿元以上。(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推动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化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和提升林药、林菌、林下种养殖等立体复合经营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打造10个食用野生菌示范基地。建设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重点围绕牛肝菌、松露、干巴菌、鸡枞、青头菌、奶浆菌等野生食用菌,鼓励支持村组集体以“竞标承包、入股承包、集体承包”等方式,在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好野生菌促繁和林业生态安全关系,探索野生菌保育促繁的流程和管护办法,把野生菌保育促繁与森林抚育工程相结合,到2025年全区规范建设不少于1000亩的保育促繁基地10个以上,全区野生菌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培育壮大林下中草药种植。
建成3个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围绕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天门冬等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开展林下仿原生环境种植,到2025年,建成3个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全区林下道地中药材利用林地总规模达1000亩。
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区林下综合利用林地面积达0.2万亩,综合产值达1.5亿元。(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推动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全域发展。发挥红塔区森林资源和区位优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促进农文旅融合,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围绕中心城区东、西、南、北森林资源特色,挖掘森林景观、药材、名木古树、经济林果、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丰富内涵,提升九龙池、白龙潭等传统风景名胜区品质。以红塔山、龙马山、高鲁山为重点,积极发展休闲观光、体育健身、自然教育等森林生态旅游。围绕高鲁山、龙马山建设一个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到2025年,争取创建1个省级康养示范基地,各级森林乡村17个,森林康养步道不少于30公里,全区森林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1.2亿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区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组建专家组,强化指导督促,为林草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林草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成长性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农林企业延链补链、提档升级,加强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本土特色企业扶持培育,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重点培育对象提质、扩规、壮大,全面构建梯度培育格局,推动龙头企业“多起来”、“活起来”。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强社企合作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引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发挥林业资源优势,从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支持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妇女和返乡农民工等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加强创办企业扶持力度,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区林草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争取政策性贷款,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林草产业供应链信贷产品,积极为林草产业企业增信,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全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林草产业发展相关科技培训,助力全区林草产业科学化、生态化发展。促进问题攻关、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统筹带动作用,加强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技术能手和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提升林业产业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水平。聚焦攻关名特优新品种培育、苗木繁育、野生菌人工促繁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展规模化示范推广,为区域内发展林草产业的企业和个人把好政策关,做好技术服务,促进全区林草产业健康发展。(区林草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红塔区林草产业2022—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zcjdhtqzfbadmin1/20230223/1478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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