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红塔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25日
玉溪市红塔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
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云南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云应急委〔2022〕2号)、《玉溪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玉应急委〔2022〕1号)和《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玉红安发〔2023〕2号)、《玉溪市红塔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玉红政办发〔2023〕5号)、《玉溪市红塔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玉红政办发〔2023〕6号),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红塔区“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一)问题与挑战。一是红塔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洪涝、地质、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分布广、发生频次高、损失重,防范应对的难度和复杂性明显增加。二是随着全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安全形势复杂多样。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工贸、燃气、危化、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差,同时,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积累的风险在显露、新的风险在增加,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事故防范任务艰巨。全区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还不可控,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同步。
(二)发展与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二是省市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和政治机遇。三是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十四五”时期,随着玉溪市通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红塔区在“一带一路”中发挥新的作用,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将有力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红塔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坚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预防为主。立足红塔区实际,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二〇二五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应急物资分类分级保障、综合管理与协调能力。加强地震灾害、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领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灾害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完善应急管理全民参与格局,强化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建设。
远景目标:到二〇三五年,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大幅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预期值 | 属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下降20% | 约束性 |
3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约束性 |
5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3.50 | 预期性 |
6 | 年均每十万人的受灾人次 | ≤3万 | 预期性 |
7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例 | ≤1.5% | 预期性 |
注:“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预期值为“十四五”平均数与“十三五”平均数相比 | |||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同机制更趋合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风险防控更加高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大灾巨灾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广播、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巨灾风险分散能力明显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高效,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与周边县(区)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
1.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建设区应急指挥部,健全分级响应机制,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机制。推进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完善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将消防救援队伍、乡(街道)综合应急队纳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中,应急时由区应急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林草局、区水利局、区防震减灾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完善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一线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行业联合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定期部署、检查和考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加强矿山安全力量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工信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常态化开展联合实战演练,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力量调配、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应急救援演练、联动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军地协同,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区应急局,区人武部,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严格责任追究,严厉追究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期组织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夯实应急法治基础,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态
1.推进完善应急领域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策的修订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防震减灾局、区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执法+专家”、“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建设,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进行通报,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幅度和金额。〔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动依法行政决策。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落实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予问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区应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推进应急标准建设。贯彻执行全省“四名一文一传”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加油(气)站、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地方标准。修编、完善电力保障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提升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
1.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全区抗灾救灾能力,配合上级普查办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参照《城镇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开展城乡消防安全评估,分析影响城乡消防安全的致灾因素和薄弱环节,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评价城乡消防安全状况,科学合理确定消防安全水平。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林草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科学规划布局。实现地灾防治规划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山洪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校安工程、乡村振兴等协调衔接,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严格高风险区项目准入条件,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力度,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推动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训练、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专项规划内容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严格各类开发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落实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要求,产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乡(街道)、村(社区)新建或改扩建与当地灾害风险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抓好重点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覆盖率和管理、服务能力。〔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综合遥感、地理信息、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水旱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等分类监测网络,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实现分类监测和综合监测有机结合,提高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依托上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类接入高危行业监测监控数据,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建设推广应急广播,探索建立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应急广播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指定区域的应急广播终端设备,发展精细化预警预报体系。结合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云南项目实施,推动地震基础科学研究和地震预测预报探索,推进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加密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规划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平台,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提升发布时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严格安全准入。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推动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审批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进一步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落实尾矿库闭库治理和销号。严格执行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加快淘汰退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加强隐患治理。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分级管控、系统治理、科学预防”的总体要求,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两客一危一货”、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工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运输、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在各行业领域设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杆企业,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要求,全面提升行业领域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能力,逐步在全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落实风险动态分级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促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隐患排查,实施一般事故隐患分级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提醒、警示、通报、约谈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出台优惠贷款等金融类产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矿山、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专栏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
1.危险化学品。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等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区应急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非煤矿山。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工贸。涉煤气(燃气)、高温熔融金属冶炼企业,粉尘涉爆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消防。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等水上设施。〔区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应急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交通运输。道路运输:重点车辆、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隐患;急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农村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铁路运输: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区交运输、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邮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区教体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物品储存仓库。〔红塔产业园区、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有关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红塔分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督促医疗机构开展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整治、险情动态巡查,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加强主城区、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地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老旧小区、古城古镇、特色小镇、易地搬迁安置点消火栓建设纳入统筹建设。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寨取水平台、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按要求完成农房抗震,强化新建农房抗震要求,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和河流治理,实施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推进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以新建堤防、护岸加固为主要工程措施,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达70%。将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结合造林绿化、森林经营、乡村绿化美化、道路交通、电力设施等建设工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同步实施,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装备改造,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对地质灾害集中发育的典型小流域、重点城镇试点部署综合整治工程,对威胁集镇、学校、居民聚居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整治,对防治措施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林草局、区交运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急难险重任务的处置能力
1.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针对高层建筑、水域救援、石油化工、地下建筑等典型灾害事故,探索建立区级专业救援编队,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11支乡(街道)综合应急队建设,确保全区救援力量充足,救援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指挥体系。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合理规划站点布局,按标准建成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配齐工作力量,加强营房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提升行业救援力量专业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按照省级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针对辖区多种形式救援队伍制定联训共训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各救援行业技术交流。进一步充实完善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建设,配合市级组建非煤矿山专业救援队伍,引导其他行业领域建立区域性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准备,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级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配合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依托“南方地区应急救援航空力量提升工程项目”,加强直升机起降点、取水点建设探索。在高危区、高风险区新建航空消防取水水源地和野外停机坪。〔区交运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建优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专业力量。推动军地共建、共管、共用,建立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装备器材保障机制,抓好高原、复杂条件下专业技能训练,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与辖区军队联勤联动,促进非战争军事行动下应急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加强预案衔接,联合辖区军事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演练任务,建立常态协调联络机制。〔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加强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道路通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交运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灾害应对准备,凝聚同舟共济的保障合力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加强预案配套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加快预案制修订。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红塔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专项、部门、地方应急预案修订,形成以区级总体应急预案为纲,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为主,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为支撑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乡镇(街道)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有效衔接。做好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建设安全生产案例库、应急演练情景库、应急处置预案库、应急处置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库和应急救援物资库,基于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仿真、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快速响应能力。对照预案加强队伍力量、装备物资、保障措施等检查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加强应急物资资产管理,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救援、抢修物资储备工作,构建与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依托全省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将分散在区级有关部门中重要物资的存储、轮换及调用信息整合到统一的数字平台上,形成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一张图”,提升应急物资综合管理数字化水平。〔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加强物资实物储备。统筹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以区级储备库为中心、乡、村储备点为补充,纵向衔接、横向支撑、规模合理的三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优化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布局,加强多灾易灾和偏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网点建设,改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库房条件。建立完善救灾物资更新轮换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重点满足较大以上洪涝、地质、地震等灾害应急物资需要。结合灾害风险,按照满足应对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所需救灾物资规模,及时采购补充缺口物资。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的协调衔接,快速高效调配救灾物资。〔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提升物资产能保障。依据省级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需求的目录清单,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加强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专栏3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建设重点 |
1.标准化改建或新建我区区级救灾储备仓库,进一步优化各乡(街道)、重点村(社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布局,加强多灾易灾和偏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网点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改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库房条件。〔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结合灾害风险,按照满足应对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所需救灾物资规模,及时采购补充缺口物资。〔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
3.强化紧急运输准备。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和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供需匹配效率。积极争取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建立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为国家和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提供灾后72小时的后勤保障。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开展灾后救助,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加强对孕产妇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积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心理咨询服务类社会组织、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对特殊困难人员、受灾群众开展心理卫生咨询和援助,对遇难者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引导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救援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保险、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等补助政策,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玉溪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进创新驱动的发展动能
1.破解重大瓶颈难题。
加强科技设施建设。根据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云南项目安排,配合云南省地震局在我区范围内新建测震站点、GNSS站点和地球化学站点,实现多学科、高时空分辨率的科学实验观测网。大力推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支撑能力。打造气象科研业务融合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气象业务中的转化和应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引入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掌握气候趋势预测和精细化天气过程预报,提前研判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和条件,开展效果评估和效益评价。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风险分级防控工作。〔区防震减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推广应用先进装备。强化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研究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有效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和过程管控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品(装备)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5G信息化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通信、遥感、无人机、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先进装备的应用,提高灾害模拟仿真、分析预测、信息获取、应急通信等保障能力。〔区应急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构建人才集聚高地。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应急管理师资人才队伍建设,聘请省、市级专家、技术骨干组建灾害应急师资团队,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师资中坚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师资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集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才储备模式。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持续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充分运用信息网络、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培育建设一批实操、情景模拟、体验式培训基地和示范考试点,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在线培训,实现安全培训理论与实操、现场与模拟、线上与线下、企业与社会的有机结合。〔区应急局、区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队伍综合分析研判,注重在应急管理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鲜明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的优秀干部进入应急管理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建立应急管理干部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选调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履职能力。强化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跨领域交流力度,持续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招录、招聘和培养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2025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力争达到60%。〔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壮大安全应急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社区惠民服务,鼓励企业提供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区工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推动产业集聚。鼓励有条件地方发展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性安全应急产业链,引领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安全应急服务发展。〔区工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支持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应急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安全应急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优,鼓励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速发展。〔区工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依托国家及省级、市级平台,接入数据,建设红塔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模块。积极开展数字防灾减灾救灾建设,推进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建设,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资源和力量,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升级完善,加大生产监控系统、视觉识别系统、定位系统、安全风险管控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系统、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系统等在生产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执法”信息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区“一张网”,实现基于智能化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的“智慧安监”工作新模式。〔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林草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七)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和规范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建设,施行乡(街道)专职消防队达标验收, 2024年达到100%。结合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规范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大型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组建微型消防站,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加强联防联控。推动设立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培养发展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和智慧社区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整合优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实现“一专多能、一人多用”,每个城乡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乡(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世界气象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区示范建设活动。持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不断巩固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推进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提升村(社区)、居民家庭的自救互救和邻里相助能力。推动学校、商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管理咨询、检验检测、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重点工程
(一)管理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部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指挥部建设。以应急指挥部为平台,立足承担区委区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总指挥部任务,推广运用国家及省、市应急指挥平台,接入区级相关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和平台数据,实现多灾种监测、可视应急指挥、一张图调度、智能辅助决策、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库实现大数据模型分析、融合通信调度、集中值守和处置、监测预警等功能。建立前线指挥部,实现现场指挥部、前端数据采集装备(如应急指挥车、无人机、对讲机等)与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国家应急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实现与国家、省、市级应急指挥系统数据共享和系统融合。〔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级各有关单位,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补充更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调查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准入门槛,强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落实执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录、培训、考核、保障等制度,有序推进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3.灾害事故风险区划图编制。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地质、水旱、气象灾害等风险区划。〔区应急局、区级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优化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新建或改扩建地球物理场观测站,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提档升级,购置地震监测备机备件,加强台网运维管理。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骨干台网建设,完善地震预警系统,提高全区地震预警信息覆盖率。完善气象观测站网,继续推进6要素及以上自动气象站监测网建设,实现全区乡(街道)全覆盖。建成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和区,横向连通各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以城市防汛排涝、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移动应急气象保障、旅游交通专业气象服务等为重点的全省一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体系,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及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达90%及以上,常规气象信息和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及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气象监测分辨率达到10×10公里,实现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成率100%,相对增雨率达17%及以上,人工防雹有效率达85%及以上。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精细化调查工作,深化使用InSAR、无人机航空摄影、激光雷达等综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探索推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与措施,提升地质灾害分析和早期识别能力。进一步完善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减少视频监控监测盲区和死角,重点火险区域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一般火险区域监测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o以内。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设工程。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危险源的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运用全国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平台,不断拓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业务范围。〔区应急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林草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5.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震易发地区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公共设施和农村房屋抗震加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多灾易发乡镇、人口密集集镇,依托现有设施建设集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建设,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达标创建。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两客一危一货”、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工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运输、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地方高速公路护栏提质改造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面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缓解因停车难造成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以及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突出风险对象的消防安全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林草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6.安全生产预防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完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推动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安全布局。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新设立和延续标准条件,对标清理现有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持续改善非煤矿山“小、散、弱”等问题。〔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巨灾应对能力提升工程
7.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专业队员定岗定位,定期定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参加专业能力培训,确保专业救援力量具备专业救援水平。梳理专业队伍器材装备配备缺额,完成装备配备任务,强化专业救援力量作战能力。完成乡(街道)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补齐农村消防安全短板。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依法建立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整合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8.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设。立足区级消防救援基地建立,建设完善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站。在主要物流枢纽建设应急物资调运中转站。依托全省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汇集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综合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9.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自动化监测预警覆盖率,以科技支撑提升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掌握气候趋势预测和精细化天气过程预报,提前研判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和条件,开展效果评估和效益评价。引入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风险分级防控技术实际运用。〔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应急通信和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运用。应用省级配备卫星通信平台推动前线指挥部与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专网融合工作。推广应用省、部级建设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包括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城市安全、应急处置现场的感知网络),通过物联感知、卫星遥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等感知途经,依托应急通信网络、公共通信网络和低功耗广域网,面向生产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现场实时动态监测等应用需求,构建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来源。〔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1.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着力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支持工业企业、重点开发区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设运用。加大5G、高通量卫星、船载和机载通信、无人机通信等先进技术应急通信装备的应用力度。〔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2.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一张网运行、一体化管理,实现应急广播体系区、乡、村、小组四级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应急避难场所、公交车站、社区广场、重要经济目标及毗邻区、高速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户外终端建设。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改善现有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库房条件,增强突发灾害初期应对处置能力。依托村委会建设农村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派出帮扶指导工作组深入社会单位、社区在建站点就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执勤管理等相关内容指导交流,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督促消防器材采购配备,开展消防训练、演练,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强化各级指挥部的会商研判、应急联动和“点对点”指挥调度,提升应急处置组织调度水平。〔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水利局、区林草局、区防震减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广电局,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3.应急科普宣教工程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智慧应用场景建设,提供应急科普、应急装备展示与体验、仿真模拟与演练实训功能,通过各种科技手段模拟安全场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灾害现场,以互动体验为主要方式,体验安全事故过程、模拟应急逃生演练。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平安红塔”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科普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和阶段目标,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协同配合机制,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确保方案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主要指标和分项目标如期完成。〔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统筹推进。以《“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及《玉溪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为引领,统筹实施《红塔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红塔区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红塔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整合优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各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应急局要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督促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级有关部门,各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cjd/20240925/1566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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