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根据《云南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今后,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工作实际,对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个别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因法律立改废释或者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发布新版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按要求重新梳理编制。
附件: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9月28日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zcjdhtqzfbadmin1/20230928/1483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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