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文件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2023年9月,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 年版)》(玉红政办发〔2023〕38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 年版)》(以下简称红塔区清单)。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红塔区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编制本地负面清单,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本地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
二、梳理原则
区政务中心实行动态梳理机制,以“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例外必从严”为准则,组织指导各部门对现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遵循实事求是精神认真审核,对确实因场地限制、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适宜进驻的事项,编制形成《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2023年版负面清单共含75项事项,包含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等事项。
原文地址:http://www.hongta.gov.cn/htq/yhzbf/20230928/1483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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