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5月7日经五届区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
“十四五”规划
2022年3月
目 录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20
25
32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红塔区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编制和实施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对于激发市场和社会创新活力,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红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是区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回顾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红塔区市场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大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职、担当作为,商事制度框架更加完善,竞争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更加严格,质量强区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0218户,其中:企业9005户、个体工商户31213户;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数量1423户。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等有效手段,真正做到注册登记全程“零见面”“全程无纸化”“最多跑一次”。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优化“一窗通”服务平台,推进“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营业执照寄递服务等措施,实现一般性新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审批,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化注销流程,拓宽适用范围,推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更加畅通。“十三五”末,红塔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55999户,其中:企业总数12127户、个体工商户43872户,较“十二五”末,市场主体增长36.35%,其中:企业增长51.34%,个体工商户增长32.71%。
维护市场秩序和规则,竞争环境不断优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竞争执法,针对互联网、教育、医药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中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紧扣民生和社会热点,重点排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议垄断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垄断违法行为。严格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领域价格监管。强化广告及网络交易监管。严格执法办案,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2375件,罚没金额909.43万元。
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强化食物中毒防控风险预警,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食品监督抽验工作,2020年抽检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样品2075批次,抽检量达到4.83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9.75%,食品抽检合格率98.23%,超额完成“十三五”末,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和“抽检合格率98%以上”目标。
强化药械安全监管,以零售药店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电梯、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监管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农资产品、建材产品、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等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全覆盖检查强制认证企业。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以给予回扣、虚假宣传、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为重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参与“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店)创建。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健全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办结投诉举报33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8.93万元。
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2.68%;强化质量激励措施,共有1户企业产品获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2户企业产品获玉溪市政府质量奖,1户企业荣获云南省“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称号。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民生计量工作,查处“短斤少两”违法行为;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修订,认真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成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1个、省级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项目建设2个;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检测能力验证;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规范自愿性认证行为,2户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了有机产品认证,6户企业的26个农产品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166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取得证书169张,97家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证书100张,88家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证书104张,12家企业通过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证书13张。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有效,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化。继续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玉溪市兴红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等荣获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十三五”末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1.15万件,较“十二五”末增长2.37倍;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有效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1394件、1031件、571件、11件,四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42.86%。
市场监管新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健全和规范“两单两库一细则”完善流程和抽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强化涉企信息归集,为联合惩戒奠定基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与媒体监督,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建立行业性的“红黑”名单,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把握市场监管领域新变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业态监管、新技术发展、市场交易新变化等跟踪了解不足,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考研究不深,对监管服务的新方法探索实践不够。
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创新不足,系统治理和分类监管能力有待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有待深化,信用惩戒标准不统一,信用监管威慑力尚未充分显现。执法监管缺少信息化手段及技术支撑,“互联网+监管”尚未完全实现,智慧监管效能亟需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网络市场、广告、价格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开设网店门槛偏低,网络监管对象难以统计;网络直播带货、微商等新业态发展迅猛,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网络交易瞬息万变,违法行为难以取证。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较为隐蔽,增加了日常监管难度。
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风险仍然不小,特别是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及夜间(地摊)经济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个别小食品经营店、流动商贩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三无”“山寨”食品等问题,食用野生菌、毒性中药材中毒情况仍有发生,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有待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商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改革、精简行政审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有待持续深入推进,在促进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健全。对社会共治、协同监管等新监管理念的应用和推广重视不够,在如何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提供便利条件,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有待深入探索。
市场监管保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法治化建设有待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还不够全面,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市场监管涉及面广,繁重的监管任务与监管人员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红塔区市场监管工作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
国际经贸形势发生了新变化。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为主要表现的逆全球化现象抬头,国际贸易争端加剧,国际产业分工布局面临重新调整,需树立市场监管新理念,构建市场监管现代治理体系,对冲明显增加的外部风险挑战,努力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服务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国内经济运行形势发生了新变化。我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红塔区也面临着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局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发展越来越依靠市场机制的引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市场监管的标准更高、任务更繁重。红塔区市场监管工作应当按照市场更加有效、政府更加有为的要求,努力实现观念转变,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步入新境界。
监管技术条件发生了新变化。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日益庞大,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市场行为纷繁复杂,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不断出现,传统依靠手工、人力为主的监管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必须充分运用日趋成熟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合规性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是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生了新变化。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维权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期待更高、要求更严、监督更全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更加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及时有效,不断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市场监管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
红塔区发展战略发生了新变化。按照红塔区新的城市发展战略,“十四五”时期将建成生态宜居的滇中城市经济圈区域性中心城市,着力打造东部生态经济环形带、西部高铁新城、南部国际物流港、北部工业增长极和中部核心商贸经济圈。这要求市场监管工作服务和服从于红塔区城市发展战略,从制度机制层面着手,对接国际先进监管规则,改进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区、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心系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必须始终坚持心系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依法监管。必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准则和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各种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凡是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路、做法,坚决改革;凡是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坚决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严守底线。科学谋划和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相结合,保持方向不变、路线不偏、力度不减。严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区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激发投资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区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1 | 食品抽检(批次/合格率) | 4 批次/千人,98% | ≥98% |
2 | 食用农产品抽验合格率 | 97% | ≥97% |
3 |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 | 100% | 100% |
4 |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总次数 | 5次 | ≥5次 |
5 | 市场主体总量 | 5.61万户 | 9.71万户 |
6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11件 | 12件 |
7 |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3.63% | 98% |
8 |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 | 94.01% | 97% |
9 | 12315投诉举报办结率 | 90% | >95% |
10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0.25% | |
11 |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优秀率 | 70% | |
12 | 食品安全满意度 | 75.61% | 81% |
13 | 综合执法案件办结率 | >98% | |
14 | 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 | 20个 | |
15 | 创建示范街区 | 2条 | |
16 | 通过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张) | 380张 | 450张 |
17 |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 1.1万件 | 1.3万件 |
18 | 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快速 检测室覆盖率 | 100% | |
19 | 有机产品监督抽检批次 | 5 | |
20 | 标准化示范项目 | 个 | 3 |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守安全底线
1.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健全完善“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严格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100%。强化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乡(街道)、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2%。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体系、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食用农产品产业发展支撑体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重点企业达到100%。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HACCP认证。到2025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养老机构食堂以及食盐批发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健全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追溯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互联网+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完善抽检信息通报、公布机制。修订完善《红塔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持续推进“营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宣传活动。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严把食品安全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关、粮食收储关、生产加工关、流通销售关、餐饮服务关、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关。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打击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探索建立粮食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建立覆盖生鲜食品(农产品)产地、加工基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制度落实,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分区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违法行为。巩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巩固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严格落实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现场检查率达100%。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完善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治理。学校食堂6T管理“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面清理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到2025年,涉旅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和量化风险分级管理率达100%。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示范效应,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积极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强化小作坊普查建档及依法登记工作,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
2.严格药品安全监管
严格实施“两法两条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深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建设,推动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对疫苗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血液制品、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监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管;强化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医保、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健全完善药品监管网络,针对农村、城郊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举报投诉、监督抽验、日常监管、案件查办、监测评价等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健全和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探索建立“专家+行政”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风险评估新模式。创新智慧监管方式,由依靠增加人力资源、要素投入的粗放型传统监管逐步转型升级。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厉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领域隐患治理。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突出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治理,强化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察,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开展钢铁等冶金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使用隐患排查和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安全服务,开展旅游重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监督氛围。
4.严格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持续推动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源头质量监管力度,定
期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禁市场主体
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工业产品;加强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质量宣
教及名牌培育工作,鼓励市场主体生产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业产
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非医用口罩、防护服、防爆电气、水泥、建筑钢材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全面检查,加强质量安全抽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生产。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保持生产许可发证条件,努力提升产品质量。逐家建立完善企业档案,督促企业签定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指导督促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责任体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纳入企业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及关键风险点的排查控制能力;通过调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5.严格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建立跨行业、跨领域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消费者保护组织、社会媒体等多元主体的作用,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投诉举报处理与执法办案、应急指挥管理、信用监管、地方政务服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12315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稳步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和解决消费纠纷。及时、合理公开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和相关典型案例,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深化企业准入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准入不准营”、市场主体退出难等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向纵深拓展。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分类管理,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升级,继续降低企业准入成本,实现企业开办更加优质高效。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名称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等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完善市场主体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探索实施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项目,全面推行统一登记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机关、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强化名称登记事后监管,探索住所自主申报制后续监管。
持续推进市场退出改革。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与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有效解决“退出难”问题。建立市场退出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针对长期未公示年报、长期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或存在其他非正常经营情况的企业,在履行依法调查、发布公告、作出决定等必要程序后,探索建立强制退出机制,有效减少管理资源浪费,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精简。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归档等审批工作的各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涉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对许可事项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对清单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的指导,帮助企业便利取证。深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中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杜绝审批过程中设置门槛、变相审批、变相收费的情况。
(三)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加大竞争执法力度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发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存量文件,推行在公文流转系统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好新出台文件的审查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文件抽查,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及时预防和制止相关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红顶中介、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2.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
加强日常商品和服务监管。强化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家装建材等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和公示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小区物业服务、家用电器及汽车销售(售后)服务,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消费监管,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行为,提高跨境消费纠纷处理满意率。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加强对电商平台及电子商务新业态的监管,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监管平台内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上亮照亮标、网上巡查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通过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等方式,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构建网络交易诚信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重视对网络新兴服务消费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品质保障,规范价格行为。
加强广告行业监管。围绕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和推动广告产业发展,创新广告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全面聚焦导向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广告监管体系。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措施,推动广告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激发我区经济活力。依托现有广告监测系统,提高广告监测能力,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运用,实现违法广告调查处理闭合性管理,提高广告监督管效能。建立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指导,提升综合整治效能,共同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夯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探索建立广告行业共治格局。加强对互联网、电视购物、视频直播等新兴领域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持续治理规范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大力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支持公益广告发展,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推动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户外广告取消审批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监管,有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强化传销综合治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建立打击传销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严厉查处传销行为,加大对网络传销等新型传销活动的预警预防、监测查处。加强传销危害宣传,建立健全传销预防机制。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积极服务“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快速处理“一机游”转办投诉,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持续强化协作联动,实现涉旅事务网上办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旅游合同违法、消费欺诈、涉旅食品安全、价格违法等行为,巩固旅游市场整治成果。重点开展节假日旅游市场整治,加强对景区公园等旅游场所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旅行社、景区景点、消费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旅游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力度。按照“应评尽评”的要求,多部门协同做好全区餐饮企业、涉旅商品经营户评价工作。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各部门加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力度,密切配合,根据一个时期、一个地域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商品制假售假活动相对突出的特点,及时组织联合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四)提升质量高线,构建现代化监管的质量体系
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积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促进产业、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的提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重点行业遴选一定数量的企业,引导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加强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链条质量监管,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升级,通过供给质量提升,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健全量传溯源体系,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加大计量监督力度;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和规范团体标准,抓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业发展;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自愿性认证,规范认证行为。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开放日”等活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安全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统筹谋划。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要求,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大幅提升品牌竞争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政策制定出台,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产品行为。加强使用管理,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特有品质。以“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地标扩影响”为目标,优化知识产权结构,促进知识产权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抓好知识产权强区、强企工作,组织国家、省项目培育认定。在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和名优产品打造工作中,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和保护服务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开发名牌、特色产品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布局。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援助咨询、费用减缴、专利资助、优先审查、电子申请等激励政策措施。
(五)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1.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系统治理能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将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与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比例等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程度较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反之则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对抽查过程的监督和记录,严格落实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对重点领域实行分类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行业领域,要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是新的发展动能,又可能带来新的市场风险。在现行法律规范尚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要本着发展和规范并举的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防止出现重大监管风险。
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事前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提高年报数据质量。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公示、公示期限与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相适应的公示制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自愿公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愿公示更多信用信息。创新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推广运用告知承诺制,在特殊行业的市场退出实行信用承诺制,扩展信用承诺参与主体,加强信用承诺和信用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的配套衔接。加强事中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完善涉企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信息归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风险预判能力,集中优势监管力量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事后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支持引导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监测评估等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建立对投资者个人的信用惩戒制度,推动构建信用监管社会共治机制。突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根据合法性原则、关联性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法治要求,促进各项惩戒措施有效落地,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实施相应的联合惩戒。探索“穿透式”信用监管方式,对于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高管人员等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将相关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健全和创新信用修复制度,建立和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制度,促进信用修复承诺书及时公开公示。探索建立信用信息被遗忘权制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拓宽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会同司法、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对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探索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顺利重整,维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强化智慧监管
强化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运用好现有信息系统和平台,提升市场监管业务的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监管大数据的分析应用,逐渐转向主要依靠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市场风险和变动趋势,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达到高效监管的目的。
3.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市场风险。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将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体现到包括设计、原料采购、产品过程、质量控制、成品检测、仓储运输和终端销售等每一个环节中。落实好重点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年度自查与统计工作,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保证经营行为持续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自查与统计情况作为跟踪企业经营状态以及实施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企业及相关岗位人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有关操作规程,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引导企业建立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产品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立完善风险问题报告、质量安全承诺、风险自查报告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等制度,规范企业自检行为,加强快检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确保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安全可靠,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发挥好安全管理示范生产企业、示范店等示范单位的榜样作用,打造诚信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引领整个行业树立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或相关社会组织的行业监督、协调、引导作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多主体参与机制
推动市场监管安全志愿者参与社会共治改革,制定完善市场监管安全志愿服务培训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食药安全领域消费维权机制,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积极推动与平台型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充分发挥平台治理作用,有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建立健全与金融、物流、物业服务等行业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共治机制,提升共治效能。
3.畅通社会共治渠道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网络民意征集制度、听证制度等,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相关利益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完善社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七)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推动跨部门联动协同
1.强化市场监管经费保障
参照人口增长比率、市场主体逐年增长比率、食品药品抽检增长比率、电梯逐年增长比率等指标,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经费增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涉及民生、安全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质量强区战略经费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2.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推进执法规范公正,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考评的科学性、效能性和公正性,促进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执法公开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探索建立基层监管经费逐步增长机制,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业务骨干奖惩机制,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合理评价履职成效,促进执法队伍能力、绩效、作风建设持续稳定提升。探索建立容错试错机制,提高基层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人事管理,切实解决混岗和挪用人才问题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创建、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聚焦红塔区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
改善办公条件,统一监管标识、执法服装,增加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先进检验检测设备等,拓宽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覆盖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优化监管装备和资源配置,参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相关标准,实现市场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满足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现场取样、快速检测、应急处置需要。着力提升市场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和水平,实现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4.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工程
搭建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网络监管、投诉举报、案件系统、信用公示等多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从线下到线上一体化监管的监管闭环,掌握网络市场主体动态,奠定大数据分析基础。打通政企、部门间的数据通道,实现信息共享、信用联动、精准监管。形成网络监管闭环,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应用,网络监管效能逐年提升。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全面监管。实现监管手段向信用监管和大数据监管转变;实现监管路径以商品质量监管作为网络监管新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探索监管领域跨境电商监管。
五、保障措施
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多方联动、保障有力、权责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市场主体、消费者、行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共同作用,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总体决策、统筹协调,督促本规划的整体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细化分解规划中的各项指标,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督查督办机制,将“十四五”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工作。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推进情况,加强阶段性督促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三)加强激励保障
加强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市场监管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强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优化待遇保障,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按照节俭、高效的原则,编制对重点项目工程的经费预算,保障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经费使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zcjdhtqzfbadmin1/20220315/1474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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