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通知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15:2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等文件精神预防和减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红塔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97.7897平方公里,涉及10个乡(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玉溪市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统计表

       2.玉溪市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251226   

玉溪市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统计表.docx

玉溪市红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举报邮箱:htqzfbxxk@163.com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