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塔区政府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2 10:3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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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汇报材料

 

关于红塔区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红塔区财政局 郑宏欣

20198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红塔区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红塔区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面对全区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和财政收支运行矛盾尖锐,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为抓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全区财政基本平稳运行。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79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1%,比上年增加13115万元,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决算数156089万元,增加20433万元,增长15.1%;非税收入决算数22923万元,减少7318万元,下降2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464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32237万元,增长10.3%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红塔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12万元,加上级税返和转移支付补助14674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4156万元,调入资金821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50万元,收入合计4589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418万元,上解省、市支出63612万元,债券转贷支出441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4812万元,支出合计458998万元,收支平衡。

对比五届四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

1、收入方面,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8]25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增收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玉政通[2018]11号)文件精神,红塔区争取到省、市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返还性收入增加7146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623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金增加67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951万元。

2、支出方面,一是上解支出增加4059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增加100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增值税扣款增加1535万元,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清算扣款增加374万元,监察体制改革上解增加336万元;研和园区托管高新区财力划转上解增加214万元,玉财预[2018]81号其他扣款增加1500万元;二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增加4710万元,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年终结算办法规定,超年初预算收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由于以上变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快报数均发生了变化,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769万元,收入合计458998万元,支出合计458998万元,收支平衡。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乡(街道)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及全区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如下:

12018年,红塔区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4017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3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4709万元。截至2018年年底,欠拨历年上级专款合计89926万元(含专户资金),其中:201842201万元,201724127万元,比2017年底的44000万元减少19873万元,2016年及以前年度23598万元,比2017年底的35804万元减少12206万元,全年累计消化往年未拨专款32079万元。

22018年,下达各乡(街道)授权支付额度68357万元,截至2018年年底,各乡(街道)实际支出4212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38323万元,上级专款3799万元。

3、与2017年同口径相比,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341万元,下降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1万元,增长191.5%;公务接待费为231.24万元,下降4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8.5万元,下降12.9%。“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和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2018年年初预算预备费3000万元,动支预备费2025万元,剩余975万元用于年末平衡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抗震救灾等不可预见性支出。

52018年,上级下达红塔区政府债务限额43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400万元,与2017年相比,由于口径变化,市财政调减一般债务限额2,200万元,调增专项债务限额2,200万元。截至2018年末,红塔区政府性债务余额376,895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376,480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务余额355,162万元(存量债务709万元、置换债券354,4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318万元(存量债务4,958万元、置换债券16,36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415万元。2018年,我区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已经全部置换完毕,余下的存量债务无需置换,待核销处理。由于口径变化,市财政调减存量一般债务4,957万元,调增存量专项债务4,957万元,债务总余额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90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5.2%,比上年增加80310万元,增长827.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330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7.4%,比上年增加23449万元,增长245.5%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红塔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0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9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60万元,上年结余6537万元,收入合计1010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001万元,上解支出1010万元,调出资金52795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60万元,支出合计86866万元,年末结余14142万元。

对比区五届四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经上级年终结算核定,我区土地出让收入计提上级基金不足,需上解至上级部门代缴1010万元,故上解支出增加1010万元,相应调减年终结余1010万元,调整为1414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3%,比上年增加7721万元,增长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3%,比上年减少3883万元,下降3.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525万元,上年结余58214万元,收入合计2099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9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274万元,年终结余7376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比上年减少208万元,减39.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8万元,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支出发生,调出资金318万元,年末无结余。

二、2018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一)围绕预算抓收支,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突出的预算平衡压力,区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抓三保措施,积极研究增收办法,推进税负公平,强化收入组织,合理安排政府支出。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税务、发改、国土、住建、安监等多部门统一思想,加强收入协调共治,形成收入征管合力,在完成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中成效显著。各乡、街道按照区政府年初下达的收入预期目标分解方案,提高服务企业意识,狠抓协税护税,均超额完成年初任务。全区实现税收收入156090万元,比上年增加20434万元,增长15.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2%,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财力和资金支持,针对中央、省、市级财力趋紧、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减增量的情况,认真测算基本支出需求,积极组织上级政策支持项目,及时向省、市汇报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市各类补助13.8亿元。2018年新增省对区一般性财力补助资金5471万元,是2012年以来争取省级补助最多的一年,今后纳入省对区每年正常补助范围,同时,争取到省、市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7146万元,占全市县区奖补金额的47%,在全市排名第一。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区财政局把预算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从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稳步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规范预算编制标准、预算指标横联纵通、项目库正常运行、输出数据自动提取,把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财政指标完成无缝对接,从源头到结尾实现闭合,展示财政管理全景图,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科学、完整、精准的支撑;二是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通过建立数据查询分析模型,接受人大对财政预算收支、部门预算、重点支出执行进度、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三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18年红塔区预算单位工资统发在线申报、审批正式上线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网络在线申报和审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运行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四是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5万元,下降19.5%,极大地降低了公务运行成本。

(三)加大统筹力度整合资金,切实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加强对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资金盘活,全区共盘活存量资金7212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顺利推进和各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8.14万元,支持全区18个山区行政村、贫困户脱贫攻坚;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降费减负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18年全区停征、免征、减征19项收费共46350万元;四是持续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组织实施惠民项目21个,总投资5104万元,项目覆盖了全区7个乡、街道的20个自然村,受益人口13735人。

(四)支持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做好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全年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0370万元,扶持创业人数801人,带动2679人就业。发放贷免扶补贷款4410万元,扶持创业人数443人,带动1551人就业。发放14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2500万元,新吸纳就业人员131人。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165万元。积极支持发展创办微型企业,全年扶持创办115户微型企业,发放贴息贷款6746万元。二是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财政政策。投入义务教育资金7081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3486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5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文具费10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735万元,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680万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支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程,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构建科学合理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全区卫生事业均衡发展,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四是按时足额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及优待抚恤等资金,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就医经济压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放畜牧贷款4000万元,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20万元,兑现各项农业补贴1125万元。六是支持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缓解农村群众建房资金压力,保证城市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序进行。

(五)规范管理政府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区政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着力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一是建立了债务及财政支出责任统计信息季报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未来支出责任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反映债务底数,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全面落实省、市财政监管政策,全面清理排查政府举债融资和购买服务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红塔区政府性债务化解规划》,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区政府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预算执行约束还需进一步硬化。存在非税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入库不及时、欠拨上级专款、科目调整、预算调整前安排无年初预算支出等问题。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还需进一步防范。红塔区被财政部列入风险预警提示名单,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风险突出。三是财政运行困难问题还需进一步关注。当前红塔区税收增长基础不牢,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度加大,加之中央、省、市出台的增资提标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脱贫攻坚、保民生等配套支出增加较多,历年赤字规模不断增大,区级财政三保面临较大压力。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相关要求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对此,我们将按照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财源培植,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提升全区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化,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财政预期管理,加快预算项目库建设管理,扎实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管理和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积极推进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财政数据信息的横联纵通,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执行限期留用、超期收回的支出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资金用在保民生上,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模式。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夯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下达专项资金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做实绩效跟踪,规范部门绩效自评,促进绩效评价标准化建设,以客观评价结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部门、各领域预算安排和项目预算执行期限。四是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省、市收支划分改革动向,完善区与乡、街道财政体制关系。积极配合上级财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五是切实搞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坚持举一反三,督促部门或单位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二)齐抓共管抓增收,缓解财政困难。一是强化收入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壮大财政收入规模。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和玉溪市《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增收的实施意见》及时兑现2018年省、市对乡街道增收奖补,激励各乡街道强化自我造血意识,调动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抓实政府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工作,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三是大力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深入分析红塔区区情、特点和跨越发展需要,围绕红塔区功能定位对标对表抓住中央加大中西部地区投资力度的时机,认真研究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财政政策导向,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尽力争取上级投资支持。四是科学调度库款,有效保障合理支出需要。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坚决守住三保风险底线。

(三)加强政策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通报机制、考核机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严把使用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将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和历年赤字,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争取项目收益和融资需求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和政府购买等名义变相举债。

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更好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动依法理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制,把扶贫资金、债券资金、重大项目资金、预决算公开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查出问题的通报力度。加强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强化审计监督,持续抓好审计查处各类问题的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红塔区“三保”更加困难,刚性支出缺口进一步扩大,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区政府财政部门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监督索引号53040203100011111


 

红塔区2018年政府决算公开表格.rar

红塔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pdf

红塔区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pdf

关于红塔区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pdf

红塔区2018年政府债务举债说明.pdf

红塔区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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