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1月5日在红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塔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14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增加10013万元,增长5%。
从收入结构来看,①税收收入完成130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29万元,增长23.7%,比预算调整数增加24167万元,增长22.7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24 %。其中:增值税完成35693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7.29%;营业税完成14856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1.36%;所得税完成689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2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872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1.96%;房产税完成9093万元,占税收收入的6.9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62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8.89%;契税完成754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76%;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税种完成1637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2.52%。②非税收入完成7934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16万元,下降15.9 %,比预算调整数减少24167万元,下降2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37.7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34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增加12715万元,增长4.1%。主要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6万元,增长6.5%;教育支出68919万元,增长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53万元,增长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71万元,增长10%;节能环保支出21633万元,增长6.1倍;城乡社区支出20699万元,下降66.1%;农林水事务支出33663万元,下降29.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40万元,加上级税返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43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676万元,调入资金3872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30920万元,收入合计495960万元。上解省、市支出41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341万元,地方债券转贷置换债务支出130920万元,支出合计495960万元。年末无结余,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206万元,比上年增加54469万元,增长73.9倍。主要是土地价款收入。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7720万元,比上年增加62763万元,增长12.66倍。主要是土地征收成本支出。
由于上年区政府没有土地价款收入和土地征收成本支出,因此收支同上年没有可比性。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 55206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余711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收入合计698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7720万元,年末结余 2100万元,支出合计6982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红塔区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支出发生。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万元,增长2.3 %。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9873万元,增长12.1%。
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6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29万元,上年结余63000万元,收入总计1811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5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7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782万元,支出总计181138万元。收支平衡。
由于报告起草时财政尚未决算,收支均采用预计数,地方财政决算还要逐级上报审查,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动,届时再将变化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意见,我们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1.稳控财政运行,圆满完成收支任务
2016年财政形势比预期更加严峻,为了确保全区财政平稳运行,我们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抓收支、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在开源方面,一是层层分解任务,盯死目标不放松。按照既定的收入目标,按进度、按季度量化分解到财税部门、各乡街道,竭尽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二是加强收入保障工作,区政府制定了《红塔区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通过与征收部门之间,征收部门与乡、街道之间的协调配合抓实税收,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认真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正税清费、依法征收、规范执收、应收尽收、收缴分离”的原则,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在节流方面,一是树立节俭意识,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随时随地,时时处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二是把钱用在关键处、花在刀刃上。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安排支出,把资金花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花出效益来。
2.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支出管理
一是圆满完成“营改增”改革工作。区政府成立“营改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税务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齐抓共管,形成改革的合力,稳步实施改革。二是完善“金财工程”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单位核算、电子支付等模块在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线。三是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全年共发生电子支付463笔,金额 54557万元。在电子化自动监控系统约束下,共计发生现金结算1270万元,比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16.5%。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全年严格控制追加预算,除了政策性人员增资外,基本没有发生追加预算事项。五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非税收入、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促进预算单位完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六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全年采购预算金额2085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441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41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56 %。七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在下达部门预算时同步下达各部门“三公”经费控制数,实行季报制度,成效明显。八是全面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全区173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安全、有效地使用各项资金筑起安全防线。
3.大力落实财政产业扶持政策,努力培植财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38万元,为自主创业、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二是继续做好“贷免扶补”和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2625万元,贷款人数1413 人,带动5087 人就业。发放“贷免扶补”贷款 4749万元,贷款人数502人,带动1808人就业。发放18 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3580万元,新吸纳就业人员 360人。支付财政贴息资金 2174万元。三是积极支持发展创办微型企业。全年扶持创办 550户微型企业,拨付补助资金 1650万元,拉动社会资金 12366万元,实现550人创业,带动 2200人就业。
4.整合涉农资金,鼎力支持扶贫攻坚工程
为完成红塔区2016年脱贫攻坚任务,按照“规划引领、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聚焦脱贫、精准滴灌;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基本原则,整合项目、整合资金、集中扶持全区18个山区行政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全年整合各项资金26000万元投入扶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其中:农业3684万元、林业350万元、水利4714万元、发改(扶贫) 3482万元、烟草4468万元、交通500万元、国土675万元、住建2453万元、卫计100万元、社保831万元、教育3972万元、民族宗教49万元、移民208万元、科技21万元、其他493万元。
5.建立基层财政投资项目库,充实项目,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我们始终把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作为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增加财源的重要工作。按照云南省《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主动跟进,积极应对,完成了省对下转移支付区级项目库建设。全区各预算单位入库项目1242项,总投资55.88亿元。根据《红塔区争取上级资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年初下达各级、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目标任务数,纳入综合考核范围,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全年预计争取上级资金14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 15587万元,增长12.4%。其中省(含省)以上资金98000万元, 比上年增加6645万元,增长7.3%。
6.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红塔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和《红塔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划》,政府债务管理迈向规范化管理。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16年共争取到省债券转贷存量债务置换资金130920万元,降低了债务成本,延长了债务还款期限,有效缓解了债务压力。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大风险预警力度,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年末通过了国务院第三次政府债券资金大督查。
7.盘活存量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凡是不具备实施条件或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的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当年拨付部门不能形成支出的,年终收回;上级专款拨付到部门后闲置时间超过二年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由政府统筹安排。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4664万元,其中预算部门存量资金2772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1892万元。
各位代表,2016年,全区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各项财政改革取得好的成效,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依法理财能力不断提高。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营改增”等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质量不高;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压力越来越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财政运转十分困难。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之年,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编制好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加快全区经济转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收支形势
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形势,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一是财政收入保持低速增长。从经济层面看,全区经济保持中速平稳增长已经成为新常态。从政策层面来看,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力度空前,加之“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影响,会直接拉低全区收入增幅。从运行情况来看,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入稳中趋缓常态化。二是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大。随着人员工资增长、社会保障范围扩大和提高保障标准,民生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加之置换债券的利息支出增长、非税收入成本增加、上年结转指标列入本年度支出等因素影响,红塔区支出规模将迅速膨胀。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发挥好财政分配与再分配的标杆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意识,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深化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中期规划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部门预算编制要科学、真实、准确、全面 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做到“无预算,无支出”。
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统筹财力,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讲求绩效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所有项目支出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支出时限。
规划约束原则。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纳入中期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规划期的年度预算,做到“无规划,不预算”。
(三)财政预算收支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综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17年红塔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600万元,比上年增加8460万元,增长4%。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105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5800万元,下降19.7 %。其中:增值税46665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4.44%;所得税795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7.58%;房产税915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8.72%;土地增值税65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6.19%;耕地占用税65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6.19%;城镇土地使用税11874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1.3%;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等税种1634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5.57%;非税收入113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4260万元,增长4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600万元,比上年增加8259万元,增长2.6%。主要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69万元,下降24.8%;教育支出63104万元,下降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28万元,增长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84万元,下降6.5%;城乡社区支出48803万元,增长135.8%;农林水事务支出 28416万元,下降15.6%;住房保障支出11436万元,下降10.6%;债务付息支出23055万元,增长54.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600万元,加上级税返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33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200 万元,调入资金1000 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0000 万元,收入合计404100 万元;上解省、市支出42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60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30000万元,支出合计404100万元,年末无结余。收支基本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4794万元,增长117.4 %。主要是土地价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7020 万元,增加85.1%。主要是土地征收成本支出。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测算:政府性基金收入120000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余2100万元,收入合计12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4000万元。年末结余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红塔区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4.社保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672万元,比上年增加4063万元,增长3.9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8890万元,比上年增加27330万元,增长29.8 %。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测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6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376万元,上年结余74782万元,收入总计2258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88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13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7806万元,支出总计225830万元,收支平衡。
(四)克难奋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为了确保2017年预算顺利执行,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规范”五篇文章,努力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
1.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经济发展提档加速
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精准发力。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对生产性、经营性、有就业、有税收、成长性好的企业给予积极扶持。通过财税政策和支出结构的调整,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质量和效益,培育和壮大地方财源。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牵引作用,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三是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优化服务企业举措,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四是盘活整合政府资金、资产、资源,支持政府投融资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加快转型升级,发挥市场竞争主体作用,推广运用PPP合作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拉动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融入更多建设发展资金参与红塔区建设,补齐短板,促进经济增长。
2. 明确责任,确保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一是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乡(街道)和财税部门,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区税收征管保障办法,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服务好、协调好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增加税收收入。三是认真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加强征管,严格征收,增加可用财力。四是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3. 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按照建设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预算追加,严格执行预算追加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从严控制支出,除工资性支出、事关社会稳定和偿债支出等必需支出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预算单位理财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措施,通过指标设计和测算,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五是继续推进阳光财政工程,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细化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预算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 统筹资金,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进一步调优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适度倾斜,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强化社会保障职能,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保障经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推卫生事业和卫生产业同步发展。四是统筹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整合各项公益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支持项目,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五是改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投入力度。
5. 改革创新,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玉溪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政策,加快制定红塔区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在建立完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体制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财政体制改革中获得合理的既得利益。二是重视财政基层项目库建设,做实做大项目库,加大前期工作,做好基层项目库日常管理工作。三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建立中期管理框架,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力。四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督促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依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再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五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管理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完善内控管理、安全保障等内部规章制度,提升财政资金安全性。六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化“零”为“整”,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扎实解决好长期资金集中度不够的问题,变指头效果为拳头效应。七是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审批程序,规范购买行为,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八是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调研,为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供依据,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6.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科学高效理财
一是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勇于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融入财政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和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三是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深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财税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勤奋务实、团结和谐的干部队伍。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财政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用严的标准要求干部,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各位代表,2017年全区财政改革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区委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