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红塔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13 09:1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红塔区2016年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    

调整方案    

   

2016929日在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   陈崇明    

   

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红塔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如下汇报,请审议    

一、政府债务管理要求    

(一)依法做好债务举借工作。2016年政府债务在下达的限额内举借,除外债转贷部分按照外债转贷相关规定举借外,一律通过省级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二)依法做好债务限额及新增额度报批工作。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区)财政局需依照核定的债务限额及新增额度提出本地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安排建议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进行预算调整和安排新增债券资金支出    

(三)妥善安排债务资金用途。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根据省委、省人大及省政府审查批准确定的重点方向,将新增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五大基础设施网络、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关系全省和区域发展的瓶颈短板项目;扶贫开发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2016年红塔区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额度说明    

为缓解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落实好稳增长决策部署,市财政局于《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玉财债〔201618号)文件核定红塔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77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含新增债券额度0.5亿元)。    

三、限额内政府债务安排建议及预算调整方案    

红塔区2016年债务限额是由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加上2016年新增债券额度计算得出。根据红塔区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核定情况及2016年新增债券分配额度,建议2016年红塔区地方政府债务安排如下:一般债务43.77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    

预算调整方案如下:根据债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截至20168月,红塔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8.1亿元,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92亿元,已对2016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做了充分预计,故本次预算收支总规模不进行调整。    

四、新增债券额度安排建议及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新增债券的使用方向和要求,建议对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6年新增专项债券0.5亿元用于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预算调整方案如下:由于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时,未对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做出预计,所以本次预算调整建议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01020.5亿元,同时形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亿元棚户区改造支出(2120810)。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以上是关于红塔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完毕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 发布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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