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6:1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法律素质,业务管理水平得到进步提高。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2年主要措施成效及推进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经常性在周一学习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并采用干部职工轮流领学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现行的政策规定,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任务和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1.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 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2.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 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保障维护退役军人权利义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2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一是优抚对象实现动态管理,年内按月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向生活补助、困难生活补助、解三难、慰问金2645余万元;发放47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工资生活补助375余万元;年内报销740人次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金94.82万元,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年度应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在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对烈士遗属和退役军人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圆满完成退役士官安置任务。采用退役士兵集中报到的方式,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情况,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0人,目前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90人。三是全面加强同政法、公安、信访、各乡(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一事一策逐一办理,目前接待来信来访59批次129人次,办理信访件28(其中部级交办11件、省级交办2件、市级交办10)28件已解决,均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给予正式回复,满意率达100%,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4名工作人员与17名退役军人结对子,常态化联系并困难帮扶。乡(街道)和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现普遍联系。对重点对象实行不定期入户走访,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信访维稳目标。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1.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坚决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三项制度,替红塔区人民政府向3名拒服兵役的人员收缴罚款,行使行政处罚权。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并完善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2.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 监督到位符合实际杜绝了随意处罚、 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1.强化服务基础。建立健全区级乡(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辖区11个乡(街道)、105个村(社区)服务站和1047个居民小组服务点均已设立,共有1164个网格化服务中心(站、点)。

2.落实末端保障。突出退役军人的特色和服务的职能,成功完成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任务,做到退役军人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为 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提供了保障。指导帮助11个乡(街道)加快推进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创建率达100%

3.规范工作职能。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市级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职权共计2类,共计1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9项,追责情形共计68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制定内控制度,规范管理;外部监督方面,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如我局的机构编制职责等都属于保密内容,对公开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无法完成。且职能职责和涉及资金多为涉密资金,不宜公示。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严格执行公务员参加普法学法培训制度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完善双随机监管工作建设,保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覆盖。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精神,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要求一致。做好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报名、录入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科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单位设立宣传墙,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发放到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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