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4:1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春和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参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和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依规、准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一)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正确理解政务公开的要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根据街道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与专职人员,明确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宣传办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制定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

    一是按照《春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政务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安排专人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负责政民互动等网络回应工作,并按时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有关备案手续。二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及时完善公开指标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情况、办事指南、预决算等方面。三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指南,设置春和工作、通知公告、公开目录、预决算公开等相关栏目,对机构设置、办公地址、春和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公开;在政府网站对街道2020年度预算信息和2019年度决算情况等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四是认真落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并将扶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五是发挥乡镇直通车信息公开作用,对街道本土新闻、基层党建、社区建设情况及时进行维护更新,让群众方面了解信息。

        2020年截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00条,乡镇直通车发布信息累计62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累计411条。

   (四)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办理水平

   一是按照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在街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里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渠道、投诉渠道等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辨别信息种类后确定是否公开。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档案文书规范管理。

   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六)政务公开监督与保障

   一是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各级各部门、单位职工、群众的监督。二是定期安排专职人员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提升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14.3756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少数部门、中心(所)干部职工对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存在怕公开、烦公开的倾向,且公开信息不具体、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信息公开与群众互动性不足,缺乏沟通。

(二)改进措施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办公室、中心(所)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加强对各部门、中心(所)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办理结束后及时回应,畅通反馈渠道,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与建议予以重视,视情况以采纳与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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