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红塔区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红塔区环保局联系。地址:许家湾路28号;电话:0877―6986371,6986373;电子邮箱:htqhjbhj@163.com。监督电话:0877―6130828。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红塔区环保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完善责任体系。把重要规章制度作为一个学习内容,组织局内党员干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并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了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服务型政府法定的义务和工作准则,是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治腐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局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为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抓,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的思路,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小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二是健全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成政务事项梳理工作,对制度内容进行重新细化和充实,规范了工作规程,使其更贴近工作实际,更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性和持久性。
三是活化载体,拓展公开渠道。结合部门实际,畅通窗口公开渠道,提供政务公开咨询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畅通电子政务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将最新、最准确、最能体现我局部门发展动态的内容发布到网站上,起到“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作用。
四是抓住重点,确保全面落实。在坚持做到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事项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的基础上,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信息审核等两个方面作为重点,认真加以把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行政审批事项、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和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及时公开。在公开信息的审核方面,我局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文件制发时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把关后予以公开,避免了重复审批、公开滞后等问题的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和《红塔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要求,编制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和公开。根据分类开设: 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法律依据、业务及服务、发展规划及机构职能等栏目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累计公开信息139条。其中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公开政府信息137条;通过报刊、政务公开栏、政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册)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公开信息1条。
2.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我局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并结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工作,保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得到更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各项涉及农产品环保整治工作的考核指标保持达标。
二是大力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建成三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进一步加大城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环评项目信息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及时公开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全面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局网站更新上传可供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
(三)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附表:红塔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8日
附表:
红塔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0条) |
条 |
13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单位负责人:王光晶 审核人:刘宝平 填报人:李媛
联系电话:6986373 填报日期: 2017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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