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以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玉红政办电〔2015〕6号)文件要求,统计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关说明和附件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办法》等相关要求,红塔区环保局2014年在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意识,完善责任体系。把重要规章制度作为一个学习内容,组织局内党员干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并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了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服务型政府法定的义务和工作准则,是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治腐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局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为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抓,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的思路,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小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二是健全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成政务事项梳理工作,对制度内容进行重新细化和充实,规范了工作规程,使其更贴近工作实际,更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性和持久性。
三是活化载体,拓展公开渠道。结合部门实际,畅通窗口公开渠道,提供政务公开咨询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畅通电子政务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将最新、最准确、最能体现我局部门发展动态的内容发布到网站上,起到“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作用。
四是抓住重点,确保全面落实。在坚持做到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事项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的基础上,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信息审核等两个方面作为重点,认真加以把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行政审批事项、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和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及时公开。在公开信息的审核方面,我局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文件制发时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把关后予以公开,避免了重复审批、公开滞后等问题的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区环保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行政审批事项、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和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信息、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及环保工作最新动态等,在市环保局网站和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中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环保部门网站、红塔网等电子平台,及悬挂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服务承诺等对事信息做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5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局网站更新上传可供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
(三)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七、有关说明和附件
附表见附件
红塔区环保护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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