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0,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参照国家、省、市、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科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立了“机构职能与制度文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办事指南、通知公告、行政处罚、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预决算公开”10个板块的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信息公开目录, 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全年发布公开信息235条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周莉波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明确相关部门办事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年内,领导小组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建立《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务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部门领导、局领导两级审核制度,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切实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建立《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并认真执行,制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局党委委员为新闻发言人。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将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知晓工作通过网络、新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向社会公开,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年内通过政务新媒体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智慧车牌”安装进行解读。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0个板块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8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42条、公安工作信息97条、办事指南2条。19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总金额626.55万元

(四)用好新闻媒体。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结合案件侦办、专项行动等通过开展新闻宣传,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2020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通过报刊媒体等不断传播公安正能量,人民日报、云南法制报、玉溪日报等相继刊登本局相关新闻报道220篇次,共计宣传报道先进个人18人、先进集体8个。其中,对获“2019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的网安大队民警李正平、入选云南省第五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的红塔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冯存焕、二级英模朱宏彦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联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高古楼网站、红塔区融媒体中心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集中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布新闻报道被央视网微博、紫光阁微博、人民网微博、凤凰网、云南法治网等多家国家、省级融媒体转载报道,阅读量超过2000余万次。

(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云南公安网、玉溪政府网、长安网以及玉溪本地网站“高古楼社区网上警务室”等新媒体就本局的各项业务工作和网民积极开展互动,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共发布微信420余条、头条号320余条、微博1200余条,其中“云南警方”微博对“红塔警方”微博采用16条、微信10条、头条号6条、抖音4条、手机报12条,通过“红塔警方”在新兴媒体信息网络平台的积极运营,实现了红塔警方新媒体应用“声、画、图、文”的良好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5

 4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626.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仍存在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个方面的问题,今后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主动作为,围绕全区、全局重点工作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公布内容,增强公布信息的时效性、服务性;三是加强调研培训,有效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本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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