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玉政办电〔2018〕1号)要求,现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邮编:653100,电话:0877—2022571,传真:0877—2694003),邮箱:htf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以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警民网上互动交流作为倾听民意、回应民声的重要手段,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红塔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确定由瞿绍堂政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明确相关部门办事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先后2次召开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年内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对标对表,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配置,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及《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责任任务逐一落实到全局各部门、派出所,确保了各项信息发布、回复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在全局各部门、派出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换机制等制度、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信息上报公开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未完成任务指标以及对重要事项漏报公示、公开的,进行通报扣分,纳入年终对各部门的综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累计公开信息15066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红塔分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参照国家、省、市和红塔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办事指南、通知公告、行政处罚、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六个大的板块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来,通过六个栏目共发布、公开信息20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政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册)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公开信息15066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刊播新闻1条,在省级电视媒体发布电视新闻10条,在 玉溪电视台《警视窗》栏目发布专题4条,发布新闻29条;各报刊媒体采用290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报刊刊登3篇,省级报刊、杂志刊登138篇、玉溪日报玉溪警方专版刊登消息141篇、通讯8篇);通过在腾讯网、新浪网的红塔警方官方微博,云南公安网、玉溪政府网、长安网以及玉溪本地网站“高古楼社区网上警务室”对分局的各项业务工作和网民开展互动,进行宣传。截至2017年12月,“红塔警方”腾讯网官方微博有听众10801,共发信息8010条。“红塔警方”新浪网官方微博有粉丝10640人,共发信息5580条。在云南公安网报送新闻信息360条,采用321条;在红塔区政务网发布信息203条,向玉溪长安网报送稿件215篇,采用210篇;2017年以来,红塔警方在官方微博发起了#红塔警讯#、#给您提个醒#、#哇家灯会安保#、#深情缅怀公安英烈#、#玉溪警方重拳打击两车犯罪#等微博话题;“红塔警方”在玉溪市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直播25期,重播25期;“红塔警方”头条发布260条新闻,粉丝现有1530人,累计阅读量389701次;“红塔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390条新闻,累积关注人数1225人,新兴媒体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实现了红塔警方新媒体应用“声、画、图、文”的良好结合。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红塔分局按照要求制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将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知晓工作通过网络、新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解读重要政策措施。2017年共进行政策解读5次,新闻发布7次。5月8日,分局邀请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分局30个小时速破“5.6”高仓农贸市场抢劫案;5月16日,邀请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分局16小时速破“5.15”小梁屯桥洞抢劫案,向群众和社会表明分局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8月24日,邀请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红塔区某宾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被红塔警方开出10万元“反恐罚单”,主要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我局在玉兴派出所建立起全省第一家身份证24小时自助办理“超市”的实际,在10月31日启动运行当天,我局利用全省居民身份证24小时自助办证工作推进会的有利时机,邀请国家、省、市各大媒体广泛参与,主要领导对我局推出的31项便民措施进行解读,对我局启动该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一是用好新闻媒体。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结合案件侦办、专项行动等开展情况先后7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宣传,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二是加强网上舆情管控和引导力量建设,我局从加强网安队伍建设入手,落实2名专职民警、3名协勤组成舆情引导专业队伍,以及4名论坛版主为主体的辅助巡查队伍,基本实现上下贯通、覆盖全面、运转正常、监控有力的网络监控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了涉警、涉稳舆情预防、引导和处置能力。三是加大对网上舆情信息的发现收集、分析研判和回应处置。分局根据网络舆情平台广阔、生成简单、复杂难控等特点,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涉警、涉军、涉党和负面炒作等重要舆情信息事件的形成要素、演变过程、发展规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对红塔区敏感事件,特别是今年城市拆迁、改建、城市综合体建设、金融投资、教师绩效工资、涉军群体、敏感节点等热点问题进行网上巡查、跟踪,及时收集、研判网上内幕性、深层次情报,全面系统掌握网上动向,并定期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研判,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引导和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本地网上、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网上舆情信息总体平稳。2017年,成功查处网络谣言案件4起;围绕涉党政、涉警、涉军、涉城市拆迁、改建等热点问题的网上巡查跟踪,妥善处置互联网舆情21起,发现并转交其他部门各类案件信息或线索23条,开展舆情引导600余次,上报互联网有害信息40条、舆情信息54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2018年的工作中,红塔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从全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分局总体规划中,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梳理和审查现有政府公开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尽可能扩大公开内容,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0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59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7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6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赵南方 审 核 人:吴慧芳
填 报 人:李洋 联系电话:0877-2694029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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