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9:28 来源:红塔区卫健局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际编写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htqwshjhsyj/)获取。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嘉阳商业城2幢1单元,联系电话:0877—2023469)。

 一、总体情况

2022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负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宣传和推广,信息的登记、审核、发布。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受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从区卫生健康局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根据工作重点和要求公开发布信息

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内容,更新发布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124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1条、通知公告9条,公示类信息114条。稳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我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权威信息。在门户网上公示了《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和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认真落实权责清单,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梳理新增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权,及时将完善的权力责任清单(包括救济渠道信息)上报到区委编办统一公示,并在本部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做到法律法规监督主题明确、职权清晰、程序规范。重点公开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2022年,我对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信息共计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2022年,红塔区卫健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政民互动回应方面

严格落实网民留言办理责任和办理机制,每日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留言情况进行确认,及时做好留言登记、回复及后期跟踪回访工作,切实补齐、留言公开回复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答复主体要素不全的短板。截至目前,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留言12条,均在时限范围内规范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2022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2均已在政府文件专栏予以公开。

)平台建设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健局依托于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新建平台。

)监督保障情况

本报告期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公开流程。2022年部门信息公开发布模块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正常运行。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以外,年度产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督查机制。每周定期对栏目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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