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面提升全区教育体育事业法治化水平为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追求、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坚持法治教育、依法治校相结合,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情况,就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各学校及局机关的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计划》,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3. 开展机关干部全员学法。我局通过集中研讨、自学、交流体会等形式开展全员学法。根据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2022年组织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自学及网络考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下发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规范工作责任、程序和标准,统筹安排、强化管理,确保教育体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规范执行。
(三)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我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职权共计5类,共计3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48项,“追责情形”共计216项。
2.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按照中央、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学校规范办学和社会监督。目前,行政审批相关业务的办理在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有关股室密切关注政务服务事项有关规定,国家、省、市已明文作出修改调整的,及时更新有关办事指南和宣传手册,确保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到位。按照《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考评表》、《云南省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设置指导标准》、《红塔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申办条件量化评分表》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区属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检查和评估,2022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4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批,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8家涉及高危项目(游泳)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批,下发了《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1796人。
3.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做好来玉投资商子女入园入学安排工作。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解决外来(商)投资企业子女就学的有关规定》。三是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双公示”。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法实效
一是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水平。健全制度,完善主管领导率先抓,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办理人员层层落实机制;强化沟通联系,确保答复满意;在建议、提案答复过程中,每个承办股室都积极、主动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征求意见。本年度,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共3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20件(2件市政协提案),协办件共4件,3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
二是开展教育工作检查。结合春季、秋季开学检查,对有偿补课、教育收费、校内外培训机构等进行检查,学校办学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严格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学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规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目资金的支出能够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政府采购申报、监督,事后有验收、财政工程款支付审核等。四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期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推进政府信息更新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及时更新有关内容;推进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公开区教育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在信息专栏进行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依法按时主动在下发文件进行公开;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查与区级抽查,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区级抽查案卷1卷,评查结果:优秀。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在强化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规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针对教育系统规模大、人员多、事务繁杂的特点,我局聘请了黄庆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涉法事务。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法律顾问黄庆律师共参与解决本单位业务工作16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省、市 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照要求,全面清理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强化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力求规范性文件制定合理合法合规。
(七)推进法治进校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1. 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学校文化相结合的工作中,抓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坚持四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各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校会、国旗下的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主题队会、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法律知识演讲赛、写心得体会、举办禁毒展、标语、校刊、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搞好依法治教工作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目的、意义,引导师生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依法治教氛围。
2.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对《玉溪市红塔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与区政法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红塔区分局共同研究确定了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2年10月下发了《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各中小学均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到了100%。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到校一至二次,结合学校、师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辅导,举办法治知识专题讲座,促进了学校的法治建设。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学校有效开展法治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目前已创建红塔区第三幼儿园、玉溪一小、玉溪八中等13所玉溪市“法治示范学校”,玉溪二职中等26所区级法治示范学校,玉溪五中等1个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马桥中学等2个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有玉溪五中、玉溪二中两个法治教育基地。
4.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加强学习宣传,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动全区中、小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加“2022宪法小卫士”活动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玉溪第五中学张颢宸代表玉溪初中组参加省级演讲竞赛。截至11月初,全区公民办中小学2万余人参加了宪法知识挑战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体育执法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流程有待健全;学法用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行政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开拓思路,努力研究和探索加强教育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理解、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促进全区教育体育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