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工作任务,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在政府公开网上发布;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信息公开泄密的隐患;加强横向联系协调,各股室、单位对照职责分工,按信息公开要点对照检查和发布,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度较高的农村道路建设、修缮,优化完善公交线路等方面的建议提案给予积极回应,并公开2020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预决算信息等。我局将“红塔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开设栏目6个,我局发布政府信息90条。其中,办事指南5条、交通简报信息48条、通知公告信息10条、法律法规信息15条、机构职能4条,预决算公开信息8条。公开过程中,始终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同时,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核查,对发布错误的信息进行调整及更新。
(二)在局机关明显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涉及项目审批、备案等办事指南、工作流程、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干部任免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财务资金开支、物资管理,行政审批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都及时实施公开,以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本年度,我局未起草过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公众知晓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但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对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等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政策性内容进行宣传。先后转发了7个政策解读内容:《图说 预防新冠肺炎 从你我做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解读、《图解 这些政策措施助力交通运输企业共渡难关》、深度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解读、《一图读懂信用交通》、《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部门信息、申请办理流程等内容,并保障申请渠道畅通。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同时积极回应网络舆情,针对网友在高古楼等网站的舆情反映给以积极回复,年内共回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舆情4件。
(四)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度较高的农村道路建设、修缮,资金补助及公交车开通、优化完善公交线路、路域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建议提案给予积极回应。年内,除公开2020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并对《关于开通小石桥乡政府至李棋街道康井路公交车线路的建议提案》、《关于在玉通路与研和街道宋官村路交叉口修建安全通道的建议》两条建议进行了及时答复并公开发布。
(五)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2020年交通运输工作任务,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脱贫攻坚等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信息3条;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6条;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8条以及其他工作动态63条。
(六)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在政府公开网上发布;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信息公开泄密的隐患;加强横向联系协调,各股室、单位对照职责分工,按信息公开要点对照检查和发布,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16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而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延伸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要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尚不够深入,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工作实际。需进一步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信息内容,做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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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