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区政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使政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现将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红塔区秀山西路万商汇十六幢四楼;电话:0877-2616569;电子邮箱:xieshou-797@163.com。监督电话:0877-2616675。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公开的宣传和推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股负责信息的登记、审核、发布以及按时上报《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形成了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管理与宣传的工作局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为中心,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管理分类为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知公告、机构概况、办事指南、预决算公开六个栏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受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获取所需的政府政务信息。
2019年通过红塔区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工作动态39条,通知公告14条,预算公开4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过云南省政务网发布通知公告10条,工作动态20条。通过玉溪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9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发布信息791条。
(一)完善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发布了《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保密规定》、《红塔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则》等,并装订成册,在政务大厅摆放。
(二)根据工作重点和要求公开发布信息。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开设工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结合工作需要加设了制度建设、机构概况、办事指南相关栏目。在预决算公开栏目发布了2019年部门预算。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单位工作信息,按上级要求发布指定信息,如“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政务新媒体对专题活动及时进行联动转载。不存在发送违规链接、死链、错链的问题,在信息发布前反复核对校稿,避免出现错漏字和敏感信息。网站动态栏目更新及时,做到及时报送推广。
(三)公开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入口。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ongta.gov.cn)首页设置“政务服务”链接(网址:n.gov.cn/portal/#/home?regnCode=530402000000®nName=%E7%BB%BE%E3%88%A0%EE%94%99%E9%8D%96%3F®nlevel=2),链接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四)在政务大厅实施政务公开,安放电子显示屏,显示业务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调整、变动情况,当前政府工作动态等;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再次组织全区审批部门梳理规范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介质、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摆放政务信息查询电脑,主要提供办理事项的办理流程、提供的资料、时限等方面的查询及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文件的查询;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粘贴近期工作简报、办件情况通报、值班安排等信息;严格党务。一是设置党支部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坚持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让大家相互监督,共同管理。建立窗口工作人员情况通报,除每月一次的情况通报外,年底把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向原单位通报,让原单位共同参与管理。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利用了“红塔区政务服务”网站及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展示政务服务形象,提供便民服务,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利用媒体宣传开展政务公开。对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事地点等信息的调整、变更、取消及时在各大报刊、电视台及媒体广泛报道,如通过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红塔区电视台、云南省政府信息门户网站等进行宣传,让群众更多更快地掌握政务工作动态和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
(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区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要求,按交易类型不同分别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招投标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及玉溪日报等交易信息网及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信息,确保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在交易中心设置LED屏,每周公布一周的项目场地情况。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国有企业项目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公开交易,并将相关资讯在相应网站和服务平台上公示。
(七)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开展政务公开。“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10点起上线试运行,红塔区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工作,红塔区政府办下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泛宣传推广全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应用的通知》,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全方位推广。到目前为止红塔区已实名认证6920人。
(八)制定“好差评”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企业群众的监督权,倒逼政府服务不断提升。一是运用电子及时评价系统,接受企业群众现场评价。二是设置红塔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意见建议反馈表,积极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在红塔区政务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政务服务评价功能。四是设立投诉中心,受理各类投诉。通过玉溪政府采购网“www.yxgp.gov.cn”、电子显示屏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对“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云南省投资在线平台”进行日常巡查,确保群众咨询能得到及时回复,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能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个 | 12552.2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各股室、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2.扩大公开面,深化公开内容。深挖公开信息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3.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参与率。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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