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红塔区城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红塔区城管局联系。地址:秀山路万商汇16幢5楼;电话:0877—6160032;电子邮箱:htqcgj@126.com。监督电话:0877—6130828。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城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调整了局班子成员的分工,2021年由红塔区城管局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以局长委书记为组长,各股室股长、各下属单位为成员的政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维护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完善了由局长兼党工委书记秦江文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副局长李炜,党工委委员副局长代涛,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钱俊担任,成员单位由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红塔区城管局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年内听取工作汇报2次,研究部署推进工作2;确定副局长代涛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要经常听取汇报,调研政务公开工作1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严格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进行政务党务公开严格落实会议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告、新闻、信息等积极通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告、公布。

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今年本单位没有政策文件解读。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可能引发的各种舆情风险,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整改措施。全年进行舆情分析研判2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报区委宣传部。

2.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借助“高古楼”“网络问政”等网络平台,区城管局每年应对问题300余个。为更好的回应社会关切,区城管局制定了舆情管控“三级”管理制度,10个党支部的宣传委员为舆情管控一级管理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置回应;7个下属单位负责人为舆情管控二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重要舆情问题进行处置回应;局领导班子为舆情管控三级管理员,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处置回应。全年共有效处置回复75条。

3.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认真办理玉溪发布、区政府信息与区委宣传部舆情办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的交办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2021年处置舆情信息73条(其中高古楼、红塔区政府网等网站42条,红塔区城管局数字指挥中心举报31条);进行舆论引导37次;信访局转交件638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事件。开通城管服务热线“2680000”, 认真接听热线电话,及时做好问题登记、派遣、督办、反馈等相关工作。内容涵盖市容环境,市容秩序,私搭乱建,噪声扰民等。2021年接收举报案件5995件,占总案件4.03%,处置5993件,处置率99%。“公众号”2021年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热点问题解答等150余条,市民关注、参与度不断提升,回复率达100%。区城管局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众号”功能,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14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均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出台、调整相关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红塔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职能,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作出执法决定后,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2021年度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20

4.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涉及民生关注的工作动态信息37条,行政处罚320;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6条。

6.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预决算报告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深化收费清理改革。目前,我局涉及收费的审批事项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两项,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关于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1996〕云价房发248号)和《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云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批复>》(玉市价管〔1999〕148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价综合〔2016〕63号)。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依据、标准等,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网上、窗口公布。

2.调整优化职责。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的要求,从报件受理、现场勘查、审批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做好服务工作。审批股无下属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双随机”抽查办法》开展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审批股负责已许可事项的事中监管和事后验收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对许可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管,如不文明施工、超许可范围实施等,涉及执法的由局执法大队查处。

 

六是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维护责任,做好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同时切实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网站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区政府网信办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城管局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提升门户网站办事功能,健全网站首页栏目,规范健全网站内容。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运用“红塔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这一政务新媒体,实时精准的推送政务信息,2021年红塔区城管局共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务信息140余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85余人。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局做好统一的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监控和查询工作。已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服务大厅公开我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运行权力及办理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信息。积极配合一站式服务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即监管行为信息采集系统、云南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红塔区政务服务网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4.做好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树立 “三分许可七分监督”的理念,加强许可事项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和事后验收管理。对许可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与现场服务相结合,在监督申请人按照许可要求实施许可项目的同时,及时、热心帮助申请人协调、解决股室力所能及疑难事项,为申请人排忧解难。对违法许可要求、又不进行及时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许可事项实施完毕后,股室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许可项目的恢复情况进行适时验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应在服务大众及热点问题上下功夫。四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下一步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2020年,红塔区城管局将认真落实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出台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措施;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舆情。特别是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络发声引导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要树立群众利益诉求无小事的观念。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四)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推进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公开透明度,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城市管理的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推进会议公开,推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建立反馈机制,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人员,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受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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