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7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依据《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红塔区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政务信息,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信息公开。

今年来,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开展和管理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权目录、办事流程、实施规划和推进措施。为切实提高我局各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从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力。

今年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把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增强财政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政务公开中我们始终遵循依法规行,按规章办的原则,使政务公开工作一直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22年公开红区财政局调整后的各部门岗位职责、办事指南编制完成了红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宣传栏悬挂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让所有来我局办理公务的人员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知晓各项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各楼层股室安置向牌、温馨提示,来访群众一目了然,提高政府机关公信力

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以制度管人管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如:宣传栏、短信等方式积极向干部职工公开相关政务,包括加大力度宣传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社会综合治理等事项,增强了局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

我局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财政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2022年认真完成了红塔区财政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公开,将红塔区2021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溪市红塔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区财政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新调整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四)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审批事项,积极协助网上服务大厅建设。

2022年,我局对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做了认真梳理,实现“服务前移”,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明确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有代理记账业务认可。对审批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办理需要的各种资料和程序,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合符办理条件的及时完成审批。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填写《云南省试点地区网上审批大厅及各类业务审批系统情况调查表》和《红塔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梳理表》,积极协助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我局将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并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继续加快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经把涉及到的基础数据和办事指南录入到网上服务大厅后台。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便民服务、采购执行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信息。

2.预算信息公开,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决算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政务活动情况。包括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政策的变动、各类会议等。

5.其它需要公开的情况。如概况信息等。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无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批制度,保密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较大创新,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专栏存在更新较少,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更加丰富,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局属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全面统筹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全方位展现我区财政工作,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遵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补充、完善公开,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要求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调动其积极性,挖掘其创造力,进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做好财政重大信息发布解读,深入解读重大信息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内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有重点、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引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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