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34号;电话:0877—6135086;电子邮箱:htqzcg@163.com。监督电话:0877—6135080。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认真按照省、市、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抓手来推进,成立了以局长王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开展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采集公开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局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00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8年度,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00条,包括图书馆文化馆馆务公开及非物质文化保护信息公开10条,法律法规2条,业务及服务5条,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信息6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1条,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检查公开1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着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条例》和目录规定的范围及时采集信息并发布。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第一发布渠道,以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为辅助和补充,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图书馆文化馆馆务公开及非物质文化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8年,在“业务与服务”专栏更新年审信息、行政许可目录等信息4条,“
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检查公开”专栏更新信息15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承接建议提案7件,办结后,选取了关注度较高的《关于在红塔区进一步加强创建“最佳楹联文化城市”的建议案》,将复文进行了全文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未涉及政策解读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关注,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专人负责,并制定了网站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常运行。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相关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红塔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红塔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同时完善了单位内部制度,有效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公开前按规定实施审查,凡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上网。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过发布涉密、敏感或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的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工作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按照《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文化馆、图书馆、惠民活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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