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10:4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结合实际,逐项梳理,现将红塔区司法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红塔区司法局联系。地址:红塔区玉兴路198;电话:08772025544;电子邮箱:hongtasifabgs@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红塔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情况

        我局确实加强信息工作责任意识。把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梁学林全面负责信息工作,年内共指导开展信息工作4次。明确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信息专职人员,完善公开信息工作人员通讯录,负责整理、收集、完善、上报全局工作信息。在《0年红塔区司法局行政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年内应继续加强全局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报送、信息约稿、信息值班制度,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按照《红塔区司法局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局属各股室所年内信息工作上报数,倡导和鼓励全局各股室所积极上报信息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信息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统一按要求将本局信息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区委办、区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稳定办、区委机关党委、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纪委、信访局及全区11个(乡)街道等部门,其他信息上报工作按工作要求有序进行。二是配备电脑、手提电脑、传真机(2032488),打印机、摄像机等工作保障,确实推进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三)信息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情况

 通过局务会研究,印发了《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信息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报送业务工作制度,信息约稿报送反馈机制、信息值班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了信息规范化、常态化的报送,确保了重大紧急信息不出现迟报、漏报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并加强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红塔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合计195条,其政府信息公开网128条、微信公众号6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工作,开通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并有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回复,严格落实办事流程网上公布制度,使居民足不出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未涉及提案办理工作。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未涉及政策解读工作。

    七、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关注,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常运行,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红塔区司法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红司字〔20187号文件,《红塔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办法》玉红司字〔201816号文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十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务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在公开内容上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工作开展过程中经验不足,在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不够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逐步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上狠下功夫,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根据自身职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梳理好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十四、其他应报告事项

     (一)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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