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4-14 14:40 来源: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打印

红塔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64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玉办发〔202312 号)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12345”发展思路,围绕让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企业活力,全面增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把红塔区打造成为滇中地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高地、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示范城市。

(二)行动目标

通过3年发展,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8.64万户,其中民营企业突破2.2万户,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69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 GDP 增速,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比重突破50%。到2025年,力争民间投资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 53%以上。民营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更加突出,区级重点产业链条更加完整、结构更趋合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优服务、做实管理、做强保障,力争一年起好势、逐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0 大专项行动。

(一)惠企政策宣传落实行动

1.全面学习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依托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及时发布、更新。开展惠企政策大宣传,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在全区开展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业务学习,更新政策储备,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各部门出台涉企政策时,要及时发布实施细则,明确政策联络员,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

2.制定出台一批惠企政策。全面梳理区级各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对不适合当前发展形势的政策,及时废止或修订,确保惠企政策的时效性。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红塔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和需要,制定出台一批惠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壮大。

(二)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行动

3.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全面实施强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实现一证准营、跨省通办,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扎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现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卷烟及配套、矿冶、新能源新材料、旅游文化、现代物流、健康服务、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房地产建筑、金融等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运营。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与相关审批系统数据互联、信息共享,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制度,力争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

5.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强化知识产权宣传,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扶大育小,着力帮扶实体企业成长,推动推动个转企升级转型、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助力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围绕把红塔区建设成为青年创业友好型城市,开展系列创业创新大赛活动,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推广创新创业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

6.推进个转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

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1200户以上。

7.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则,各乡街道、各部门建立纳规企业储备库、准四上企业库和拟纳规企业库。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 2025年,力争全区四上企业在库达到 813 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3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30家。

(三)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8.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孵化培育和扶持壮大机制,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四个培育梯队。对新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10万、5万的补贴奖励。到2025年,力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15户、创新型中小企业突破35户;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突破4户。

9.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后备名单企业高企培育库企业高企的梯次培育机制,遴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企的后备培育企业,提供政策、技术、财务和税务等方面的辅导。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73户,较2022年底净增1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400户,较2022年底净增22户。

10.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红塔产业园区立足区域特色,

综合利用优势资源,加快优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布局,努力推进生产、生活、生态相互融合,功能、形态、环境相互促进,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形成集聚集约、链条完备、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到2025年,申请认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少于2个,申请认定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少于1个。

(四)产业水平质效提升行动

11.支持红塔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推动新兴技术、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引进建设有利于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项目,着力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支持红塔产业园区按照两主五辅一提升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新能源电池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及绿色食品、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延伸发展新材料产业、转型发展卷烟及配套产业;提升发展金属冶炼及制品加工产业,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提升园区综合实力。支持红塔产业园区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擦亮云南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云南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云南省级数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金字招牌。到2025年,园区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30%以上。

12.提升重点产业全产业链水平。围绕加快提升区级重点产业全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制定《红塔区重点产业招商图谱》,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推介力度,积极对接国内、国际知名网络招商平台,坚持云端招线下落相结合,发展网络招商。利用商会协会、中介机构、龙头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以商招商。实施招大引强战略,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配套性强、技术先进的大项目、好项目。集中政策资源支持卷烟及配套、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4个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区级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完成工业总产值2000亿元。其中,卷烟及配套达650亿元、新能源新材料达334亿元、先进装备制造达135亿元、生物医药达418 亿元以上。

1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市、区各级项目,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站,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对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到2025年,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累计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0家。

14.推动产业融通创新。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探索开展供需双向揭榜,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大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力度并主动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鼓励中小微企业也通过主动融入大企业所主导的产业链来扩大市场规模和提升专业化的能力。

15.推进开放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和开展产业经济贸易合作交流。聚焦中缅、中老经济走廊,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推进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对列为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对中老铁路沿线货运站场、铁路专用线和接驳线、口岸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物流枢纽、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园区基础设施、海外仓和产业开发等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交通运输、口岸建设、物流发展等资金,优先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和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商务模式创新。

16.加快推动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积极向省市推荐将区级重点技改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库推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区级财政配套部分资金支持。

17.积极推动实施绿色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能源管理意识和能力。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活动,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

(五)数智技术赋能增效行动

18.帮助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区级重点产业链互联网+制造转型,重点围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质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积极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服务型制造、共享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打造1个以上省级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1个以上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0户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8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生产制造关键环节全数字化。

19.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统筹运用好红塔产业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进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共建共享,通过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各项要素资源。大力推广工业互联网,推进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以新技术、新业态赋能传统产业,提升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围绕把红塔产业园区研和片区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示范基地的目标,加快推进研和数控机床数字化产业园建设。

20.推广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结合红塔区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推广一批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产品和服务,提升民营经济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鼓励驻区数字化服务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个性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注重从民营企业中征集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做法。

21.支持企业上云用云。鼓励企业加快生产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设备数据云端汇聚和在线管控,支撑精准运维、质量管控、能耗管理、安全生产、产品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研发设计、测试实验、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回收再利用等生产能力,实现供需对接和能力交易,创新生产组织模式和专业化品牌化服务,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大幅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形成数字驱动、网络协同、共享发展的制造业新生态。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现接入企业达到 160 户,接入设备超过 4000台(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率达 70%以上。

(六)金融资本精准滴灌行动

22.强化金融支持保障。积极推广运用玉溪市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深化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深度融合,有针对性的推动金融机构为特定行业和产业制定灵活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银行放贷供需矛盾。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研发量身定制的产品和服务。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续贷工作,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产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玉溪市首贷服务中心红塔区分中心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为有融资需求且首次申请贷款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产品等各项服务。力争到2025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 3 年平均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3.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区级重点产业发展,分享红塔区发展红利。针对红塔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优质中小企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丰富金融产品,优化服务体系,开辟绿色通道,为优质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服务。积极帮助红塔区民营企业申请设立玉溪市产业发展基金,用好玉溪市产业发展基金相关政策,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发展,构建起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推送机制。

24.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多措并举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获得感。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成本控制、风险管控、吸纳客户的能力,优化定价机制,持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政策要求,整治不合理收费行为。

25.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加强与云南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

与省农担公司构建“5:3:2”的银政担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降低区内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加大对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逐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26.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和到新三板、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摸清区级各产业链重点企业上市意愿,跟踪了解各优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梯次建立直接融资重点企业清单,动态管理推进。加强企业上市培育,积极组织有潜力的企业参加上市工作培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市上市奖补资金。区级进行配套奖补,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规定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且实际融资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增上市企业1户。

27.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采取入企问需、线上问需等方式明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梳理推送至金融机构、实现融资需求实时响应。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汇聚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各类金融产品工具,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

(七)市域人才中心建设行动

28.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高质量建设市域人才中心城市,聚焦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搭建完善人才发展平台载体。引进发达地区人力资源公司和猎头在红塔区设立分部,对1年后经营良好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房租补贴;鼓励各类人力资源公司与用人主体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广泛开展择业指导、资格认证、能力考核、绩效评估、薪酬调查、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巩固各类有形人力资源市场,开拓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引导有实力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组建高层次人才猎头公司,采取+模式服务助力人才高地建设,拓展和开发高端人才服务市场。

29.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荐优秀企业家参加省、市组织的企业家培养行动计划,提升他们集聚人才的全球视野和人才引领的战略思维;以业务培训、观摩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遴选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外知名企业进行交流学习。鼓励优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高管进行学历提升,对取得工商管理(MBA\EMBA)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个人给予3万元补贴奖励。出台《玉溪市红塔区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对引进和培养的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聘请的产业发展指导员按层类和实际服务时长给予每人每月0.2—3万元生活补贴。到2025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400人次。

30.打造竞争性人才环境。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省市区人才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落实人才住房待遇、生活补助、子女就学等保障措施,不断优化人才生态。依托红塔区区乡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打造人才发展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到红塔区工作和发展的各类人才,在就业创业、社保缴纳、户口落户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各类企业加强对人才的激励保障,倡导期权股权、技术入股等激励办法,逐步完善市场机制调节的企业薪酬制度;鼓励链主企业从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引进人才,发挥创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在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3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地方党委党建工作培训,发现和推荐优秀员工、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和优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加入中国共产党,提高民营经济领域党员比例和培养党的骨干力量。针对民营企业中的党员企业家和年轻一代企业家,通过开展红色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理想信念报告会等方式,强化党的理想信念、党的光荣传统、党性修养、党的纪律规范、形势任务等普及教育,深化民营企业家党情国情省情区情认识,提升党性观念,分享典型经验,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

(八)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动

32.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严禁违法使用司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兑现。加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纠正行政机关懒政、惰政。

33.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

34.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化解存量,严防新增,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的历史欠款进行全面清偿,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明确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进行清偿,积极兑现资金补助承诺。分类处置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对已被依法认定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构成损害的,依法及时赔偿;对已经双方对账确认或者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应当赔偿民营企业的债务,必须自觉履行。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件办理工作,加强跟踪督促,着力推动清偿进度,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35.完善维权救济制度。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民营企业普法责任制,提高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商业协会试点推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规范民营企业治理机制,提升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和法律维权中心职能职责,进一步畅通投诉和法律援助渠道。

(九)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行动

3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玉溪市红塔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红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有效清理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到2025年,全区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各项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列,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提升,创新红塔区更快捷、更方便、更易成功。

37.优化市场准入条件。营造宽松便利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民间投资领域,依法取消民间投资限制,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构建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38.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

化,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39.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实行阶段性退税减税降费政策。通过技改补助、社保补贴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十)服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40.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提升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人才服务、市场开拓、数字化赋能等服务功能。依托红塔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到2025 年,建成1个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创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力争实现零突破。

41.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组织全区各类服务机构选

助企服务员,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对一服务全覆

盖。围绕产业扶持、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减税降费、促进就业、生态环保、用地保障、便民服务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政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做到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尊重民营企业家,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严格落实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对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4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贯彻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区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和乡街道主要领导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企业,了解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回应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尊重、支持、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每年召开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鼓励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积极主动同区、乡(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多沟通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4.完善三办一销号制度。进一步完善助企纾困发展三办一销号相关工作机制,市、区、乡街道三级联动,畅通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渠道,广泛宣传玉溪+”“企业之声和市长热线12345+7 企业线上反映问题渠道,形成问题收集、研判、交办、承办、督办、反馈工作闭环,形成统一、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切实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困难。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红塔区民营经济发展指挥部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各乡(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体责任,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党(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政策落实,统筹推进本地区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支持。建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区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红塔区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大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拓展供地形势,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强化用电保障,加快新设企业用电手续办理进度,进一步规范清理转供电加价,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企业和园区的用水、用气保障。

(四)完善统计监测。强化部门合作,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利用统计、发改、工信、科技、商务、税收、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基础数据,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红塔区民营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发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

(五)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强化正向激励,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热情,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抖音等媒介,深入挖掘和选树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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