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新能源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15 10:37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新能源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红塔区新能源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助力工业经济三年增、五年跨越计划2021—2025年),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方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突出育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双轮驱动”—着力推动锂矿资源开发利用与新能源新材料项目招大引强工作齐头并进。坚持资源优势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互促发展、政府引导与场主导协调发展。围绕产业链缺失环节和重大锂电项目开展重点招商,加速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作为全培育新增长极的首位产业重点推进,举全之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全产业基地,全力构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2023年实现产值39亿元,年均增长88.7%;增加值完成8.8亿元,年均增长88.7%2025年产值334亿元,年均增长124.9 %;增加值完成75.2亿元,年均增长124.9%

2025年,全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为实现工业倍增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基本形成正极材料前驱体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储能和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等主要材料配套能力有序提高,各细分领域原辅材料供应能力稳步增强。碳酸盐粘土型锂矿开发、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领域取得新成效。建成1个以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研发平台与检验检测中心。

(三)重点方向

围绕小石桥锂资源开发谋划组建矿产开发公司引进技术投入和市场资本投入开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出台扶持政策,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锂金属新材料、锂电池及材料、电池梯次利用等领域,发展建设锂资源开发利用及配套产业,布局一批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生产项目,引入国内知名电池制造企业发展,构建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积极推进铬锆铜带和钛青铜带高纯度金属铷、铯等稀贵金属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建设锂电池产业园

  围绕锂电池产业链和锂资源开发产业链双产业链发展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的原则,科学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锂电池产业园,并根据锂电池产业健康发展的需求,适时调整优化园区功能布局。红塔工业园区布局新型锂矿资源采、选、冶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碳酸锂、磷酸铁锂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隔膜,发展磷酸铁锂和高镍三元动力和储能电池,建设粘土型锂矿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平台

  (二)加强上游产业布局,实施资源基础领域强链计划

  充分挖掘小石桥乡丰富的锂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实施小石桥新型锂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做强全区锂电池产业,形成世界级新能源新材料资源基地。加快锂矿资源开发步伐,国有资本积极参与小石桥新型锂资源开发、精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加快与科研院所合作步伐,组建粘土型锂矿研发中心,开展锂资源增储勘探和提取技术的研发。

  (三)突出中游产业布局,重点实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补链计划

  充分发挥锂矿资源的吸引优势,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电池隔膜项目为突破口,建立产业链重点环节;积极引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铜箔铝箔等领域优质项目;同时按照精准招商的思路,优先引进头部企业,发展动力电池、高端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等重点环节领域产业链,实现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的新突破,将红塔区打造成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和聚集区。

  聚焦锂电池关键材料的生产和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坚持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两条路线并重,突出培育集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磷酸铁磷酸铁锂材料储能或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链条。有序提升负极材料、隔膜等锂电池主要原材料的配套能力,补齐碳酸锂等锂盐材料短板。积极引进导电剂、粘结剂、电池结构件、铝塑膜等锂电池细分领域原辅材料生产项目,推进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有序布局锂电池循环梯次综合利用项目。

  (四)加快下游产业布局,实施拓展应用等重点领域产业延链计划

  引进电池组装、动力总成系统制造、电池回收等企业,尽快形成产业规模。聚集电池应用企业集群,探索构建电池检测、电池梯次利用和有价元素回收等体系。探索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新型储能电站、通信基站以及电池梯次利用。与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合作,引入国内电池梯次利用龙头企业,发展电池梯次利用和清洁能源储能产业。

   (五)构建新能源研究院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组建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立足云南,服务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地区,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新能源新材料研发、检测及工程化产业技术创新开放平台。形成政府积极推动平台搭建、企业主动投入技术研发、专业研究机构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的良性科技研发机制,达到企业需求与院校优势密切结合、技术研发与生产中试无缝对接、科技创新积极助推企业发展的目的,加快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六)着力培育新材料产业链发展

依托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红塔区红塔铝型材厂玉溪聚缘铜业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南铷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聚焦高性能铜合金、铝合金材料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打造铜、铝精细加工及专精特新铯铷新材料产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统筹联动平台

  组建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专班工作机制,按照一位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发展图谱的工作模式协力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实施产业链挂图作战,建立产业链重点项目库,动态管理产业链图谱和项目库,推动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搭建交流协作平台

  1.建强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工作联动、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对新能源新材料项目招商、落地和帮扶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对项目进度慢、问题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

  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实时出台推动有针对性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政策文件,争取省出台专门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政策文件,从省层面争取土地、能耗、林地等指标,争取到电价优惠、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减免等政策支持。

  3.协同推进发展。红塔园区、研和园区、乡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抓好项目落地帮扶,培育龙头企业合力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产业链专班要研究制定适合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的优惠政策建议,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改、科技、工信部门要加强引导项目申报;财政、税务部门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金融服务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

  (三)加大招商力度,组建招商引资联动平台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建立产业目录和项目清单。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团体进行合作,通过商贸洽谈会、集中招商、以商招商等途径推介产业链项目。紧紧围绕锂资源开发、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池梯次利用、清洁能源储能、新材料制造等重要产业链开展产业链招商,探索建立产业人才及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机制,加大对产业中高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力度,壮大锂电池材料产业技能人才队伍。

  (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企业服务平台

  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服务高地”“政策洼地投资宝地,积极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审批办事效率。进一步落实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完成只进一扇门的目标要求。持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11”企业服务工作组的作用,依托项目推进会和“11”微信工作群,为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及流程清单。

  (五)强化要素保障,搭建要素保障平台

  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实行新能源新材料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电路气配套保障能力,充分利用电力场化交易等措施,多渠道降低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生产成本。

  1.矿产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按照入驻企业(项目)的投资、产业规模、税收、就业等指标,将锂矿资源依法配置给优势企业。

  2.土地林地资源。争取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进入四个一百三个一百项目库,项目涉及的土地、林地指标争取省政策支持,实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土地、林地指标应保尽保;鼓励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大园区土地收储力度,切实增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3.能耗指标。争取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省层面能耗指标支持;每年新增能耗指标,优先用于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实施能耗指标等量置换,用于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协调为风光电项目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4.基金支持。政府根据财力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新能源新材料全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给予支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利用场化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

  5.合作支持。依法支持国有投资公司通过参股、合作、厂房代建、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招商引资项目。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各类人才引进政策,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公寓、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优先支持链上企业申报科技奖补资金,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学研用平台。加大科技资源共享,搭建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业链企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知名企业、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加快培养一批新能源新材料技能型人才,引入建立院士和专家工作站、建立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赋能红塔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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