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乡政府综合发展保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会议纪要及资金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保障乡(街道)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应急管理、防震减灾、财政资金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财政给予乡(街道)临时补助,用于保障乡(街道)工作开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党建、经济、文化、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民生等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一是各部门充分研究了以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充分考虑了项目可操作性,二是乡财政所认真分析了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乡政府办公设施齐全、水电、网络配置完善,日常办公耗材大,乡政府内部部门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类软硬件设施保障齐全,通过人员合理分工,提高乡政府为民办事能力及办事效益,提高乡政府所属的各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能力及为民服务水平,高质量的为民服务水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是保证能够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重要支撑。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保证各乡(街道)现有财力水平基本稳定,实施临时补助财力,即乡(街道)在超收分成可用财力未达到临时补助限额的情况下,可以向区财政申请临时补助,但不能超过临时补助限额,临时补助在乡(街道)后续年度有超收分成时区财政必须扣回。为保障乡(街道)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应急管理、防震减灾、财政资金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财政给予乡(街道)临时补助,用于保障乡(街道)工作开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党建、经济、文化、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民生等工作,乡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是乡(街道)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财力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项目计划安排资金90万元。其中包含:(1)民兵应急保障、设备购置及训练经费5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我乡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民兵训练保障经费、2万元用于应急保障设备购置、1万元用于武装工作办公经费保障;(2)慰问费1万元,主要用于我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贫困老人节日慰问;(3)教育经费4万元,弥补中心幼儿园及中心小学办公经费的不足;(4)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及推进;(5)人代会经费7万元,用于每年2次人代会开支,其中5万元用于会务经费保障、2万元用于农民代表误工费支出;(6)党委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保障我乡每年一次党代会的会务保障,17万元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包括乡党群中心党务工作运行费2.5万元、3个村村委会党群中心党务工作运行费各1万元共计3万元、23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的日常运行费每个0.5万元共计11.5万元;(7)乡政府业务经费43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乡人大、政协对乡村工作每季度不低于1次(每年不低于4次)的集中调研的经费保障;2万元用于对乡属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8万元用于我乡长达半年(2-7月)的护林防火工作保障经费,以3-5月最为严峻,再此时间段,我乡每日不少于1次(护林防火巡查天数每年不少于90天)对防火区域进行巡查,村委会在护林防火期每日不少于1次(护林防火巡查天数每年不少于180天)对所属防火区域进行巡查;5万元用于我乡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下村入户进行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工作保障经费;25万元用于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行,办公用品添置及政府日常消耗。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25年1月开展人大政协调研工作
2、3月份开展征兵及预备役物资储备工作
2-7月份持续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企事业退休人员及贫困老人慰问、教育补助、乡村振兴工作、党建工作、及乡政府日常运转业务工作常年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保证乡政府工作有序开展,突出政务服务能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党建、经济、文化、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民生等工作,乡街道保障经费是乡(街道)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财力保障,要能够满足保运转,办公设备维修、办公用品耗材、办公室水电费、办公网络等开支,乡政府各项工作开展工作经费支出,乡政府工作经费由政府统筹安排,保证包干经费能够足额、充分、高效的使用,严禁挤占、挪用。
一、项目名称
农业发展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会议纪要及资金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农业农村中和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由于小石桥乡地处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山区地区,农业生产为小石桥主要经济来源,但近年来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气候条件越来越差,天灾和人为造成农业生产条件日益艰巨,小石桥乡为山区乡,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抗破坏能力较差,现有的经济和应对突然灾害能力差,根据(玉财预〔2021〕25号)文件要求和五届市委常委第235次会议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红塔区政府制定了玉红政发〔2021〕10号关于印发《红塔区乡(街道)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规定,乡街道实行“核定收入基数,保障基本支出,收入超收分成,短收临时补助”的乡(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自2021年起,为保证各乡(街道)现有财力水平基本稳定,实施临时补助财力,即乡(街道)在超收分成可用财力未达到临时补助限额的情况下,可以向区财政申请临时补助,但不能超过临时补助限额,临时补助在乡(街道)后续年度有超收分成时区财政必须扣回。为保障乡(街道)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应急管理、防震减灾、财政资金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顺利实施,财政给予乡(街道)临时补助,用于保障乡(街道)工作开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党建、经济、文化、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民生等工作,乡街道保障经费是乡(街道)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财力保障,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保障乡农业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经费重点补助①防雹点人员工作经费补助、②防汛抗旱工作经费保障、③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④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保障、⑤三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⑹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工作经费保障。保障小石桥乡农业生产发展工作运行及机构正常运转。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一是各充分研究了以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充分考虑了项目可操作性,二是乡政府财政认真分析了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
六、资金安排情况
农业生产补助经费20.00万元。其中包含:防雹点人员经费5.0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2.00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00万元;农技推广经费1.00万元;三资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保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人员补助、救灾餐饮保障及防火救灾车辆运行维护等。
七、项目实施计划
农业生产工作常年开展。计划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防雹点人员经费5.0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2.00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00万元;农技推广经费1.00万元;三资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保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人员补助、救灾餐饮保障及防火救灾车辆运行维护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保证乡政府农业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突出政务服务能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农业生产工作,保障经费是乡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财力保障,要能够满足农业生产正常运转,人员补助经费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支出,保证经费能够足额、充分、高效的使用,严禁挤占、挪用。
一、项目名称
小石桥乡临聘人员保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会议纪要及资金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由于小石桥乡地处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山区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等发展工作任务重,农村乡村振兴任务艰巨,更新建设项目多,加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示范村及创建国家文明乡镇、文明村,日常工作量大量增多,乡政府现有的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由于乡政府现有人员编制数量有限,急、难、迎接突击检查考核事务陡增,出现严重人手短缺现象,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乡包干经费安排20万元,用于乡机关周边及村委会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维护、绿植修剪栽种人员经费支出,督促村民收拾整理乱摆乱放的生产生活用品,为小石桥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示范村及创建国家文明乡镇、文明村提供有力保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乡机关周边及村委会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维护、绿植修剪栽种人员经费支出,督促村民收拾整理乱摆乱放的生产生活用品,为小石桥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示范村及创建国家文明乡镇、文明村提供有力保障。
2.做好小石桥乡政府临聘人员的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考核,日常考勤等。
3.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乡机关周边及村委会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维护、绿植修剪栽种人员经费支出,督促村民收拾整理乱摆乱放的生产生活用品,为小石桥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示范村及创建国家文明乡镇、文明村提供有力保障。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1月—12月,每月在区财政允许支付人员经费时,按照实际支出将相关经费拨付到云南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云南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代发。
八、项目实施成效
由于乡政府现有人员编制数量有限,急、难、迎接突击检查考核事务陡增,出现严重人手短缺现象,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乡包干经费安排20万元,用于乡机关周边及村委会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维护、绿植修剪栽种人员经费支出,督促村民收拾整理乱摆乱放的生产生活用品,为小石桥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示范村及创建国家文明乡镇、文明村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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