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区级政府采购程序
发布时间:2012-08-14 15:2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区级政府采购程序

一、集中采购项目:

1、需求单位填报“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一式四份;

2、财政局分管财务科审核落实资金;

3、财政局(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根据采购项目性质和时间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4、供需双方根据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送采购中心一份),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6、采购单位收到设备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单上写明验收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参加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7、采购单位凭验收报告、供货合同到采购中心开具“付款通知”后由财政局国库科或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货款结算;

二、公务用车定点采购项目:

1、公务用车采购,单位凭市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的“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第二联)”,填报“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

2、财政局分管财务科审核落实资金;

3、财政局(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4、凭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与定点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送财政局采购中心一份);

5、履行合同后,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单上写明验收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参加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6、采购单位凭验收报告、供货合同到采购中心开具“付款通知”后由财政局国库科或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货款结算;

三、部门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项目:

1、单位填报“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说明申请自行采购理由;

2、财政局分管财务科审核落实资金;

3、财政局(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出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4、部门或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5、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送财政局采购中心一份);

6  、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后凭验收报告、供货合同到采购中心开具“付款通知”后由财政局国库科或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货款结算。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塔区财政局 发布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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