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解答
一、城镇住房保障的方式有哪些?
采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
二、哪类人群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 城镇特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4. 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三、申请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1. 在红塔区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生活,租房居住并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协议)且产生租金。
2.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无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35㎡(含35㎡)。
3. 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红塔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无20万元及以上机动车辆。
5. 《红塔区城镇住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的流程是什么?
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向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受理。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给予现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当场告知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3. 审核。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其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红塔区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诉。
4. 公示。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5. 发放租赁补贴。与申请人签订《红塔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协议》。租赁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家庭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原则上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五、申请租赁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工作(就业)、收入和住房证明。
3. 补贴年度内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发票或支付凭证等。
4. 《红塔区城镇住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申请租赁补贴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1. 租赁补贴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享受人才(购)住房、单位公房、安置房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实物或货币化补贴的,不列入租赁补贴范围。
3. 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补贴,但不得同时在户口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申请。
七、申请人是否能同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
不能,只能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其中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八、什么情况下会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1. 领取租赁补贴时间累计达到规定的申请有效期限的。
2. 家庭人员、收入、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3. 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 不按时提交复审资料或因申请人联系方式变更,审核部门无法联系申请人进行核查家庭情况的。
5. 拒绝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调查、核查家庭情况的。
6. 户籍在红塔区,实际在外地工作、居住1年以上的。
7.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定期对保障家庭情况进行抽查复审,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8. 其它法律、法规或政策条款规定不符合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
申请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106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本解答内容与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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