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玠坊建设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玉溪万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五玠坊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5月28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编制单位已根据专家意见将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1-530402-04-01-728317
二、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建筑节能上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在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净用地总面积64181.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513.6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40126.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19921.9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7100.63平方米,社区配套建筑面积为2704平方米,出地面风井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938.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8449.01平方米。
项目分两个地块建设,各地块建设情况如下:
1号地块净用地总面积42711.85平方米(约合64.07亩),总建筑面积约162876.1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32612.3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面积为12693.5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9630.79平方米,社区配套建筑面积为2088平方米,出地面风井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661.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601.99平方米。
2号地块净用地总面积21469.91平方米(约合32.2亩),总建筑面积约138637.4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07514.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面积为99228.3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7469.84平方米,社区配套建筑面积为616平方米,出地面风井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276.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9847.02平方米。
四、项目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
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力1131.41万kW•h,折标准煤1390.50tce当量值(等价值为3484.74tce);消耗天然气量为265670.94Nm3,折标准煤322.60tce;消耗自来水量为350296.71m³,共消耗能源1713.10tce。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依据《五玠坊建设项目节能审查评估报告》和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的10%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七、竣工投产时间:2023年8月30日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有效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使用期间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要求执行,并按要求督促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局。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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