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1: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 打印 】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现就2021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对毕业3年内(2018、2019、2020、2021年度毕业的大学生)在红塔区内创业的大学生实体,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返乡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最高3万元。

三、申报审批

1.办理流程:

(1)项目申请人向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以上材料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2)报名时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报名表》(需持大学生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等实地调查结束后,根据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带U盘拷贝电子版相关表格,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后上交。

(3)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并进行现场评分,最终按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2.复审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当年7月20日前将拟认定项目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予以认定。

4.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

5.报名地点:红塔区万商汇15幢二楼大厅2号窗口。

6.联系电话:0877-2689766

                        

                        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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